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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國考”最嚴:作弊最高判7年

  • 發佈時間:2015-10-14 07:56:23  來源:東方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劉波

  原標題: 明年“國考”最嚴:作弊最高判7年 -招2.7萬人,比上年增加5000人 -首次僅面向非公務員、非參公人員

  記者昨天從人保部網站獲悉,2016年“國考”即將開始。此次“國考”,120多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計劃招錄2.7萬餘人,比上年增加5000人。

  首次僅面向特定人群

  《2016年“國考”新聞通稿》發佈後,中公教育專家隨即接受了記者採訪,他在採訪時透露,2016年“國考”將成為迄今為止首次僅面向非公務員、非參公人員的一次國考。

  “以往每年的國考大軍中,除了想要進入到公務員體制內的人員報名外,還有非中央機關在職的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報考。”他進一步解釋,隨著2015年中央機關公開遴選工作的結束,新的規定也隨之出臺:中央機關面向基層機關選拔公務員將主要通過公開遴選的方式,中央機關的公務員錄用考試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也就説,在職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將不能再通過報名參加國家公務員考試。

  今年嚴打作弊行為

  “誠信報考一直是‘國考’的基調,但近年來各種作弊手段屢屢出現,而且越來越表現出組織化和手段的現代化。”該專家強調,為了更加有效地保證“國考”公正,2016年“國考”將加大打擊考試作弊行為的力度。

  據悉,修改後的《刑法》已將包括公務員錄用考試在內的國家考試作弊行為列入刑事犯罪,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進一步加強與中央網信辦、公安、工信、教育等部門的合作,加大防作弊技術和手段的應用,嚴厲打擊助考作弊集團和非法培訓機構,堅決懲處考試作弊行為。

  中公教育專家翻閱了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最新刑法規定: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報名事項]

  -此次“國考”採取網路報名的方式,報名報名時間為10月15日至24日。

  -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11月29日。今起,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6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http://bm.scs.gov.cn/2016)、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戶網站(http://www.mohrss.gov.cn)、國家公務員局門戶網站(http://www.scs.gov.cn)查詢招錄部門、招錄職位資訊、招錄政策、招考公告以及諮詢電話等情況。

  -2016年“國考”,省級以上黨政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和專業性較強的職位外,全部用於招錄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市(地)級以下職位以招錄應屆高校畢業生為主。中央機關直屬機構市(地)級以下職位,原則上安排10%左右的計劃專門用於定向招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其中重點招錄大學生村官。

  -對艱苦邊遠地區的中央機關直屬機構縣(區)級以下職位,視情況單獨或者綜合採取了適當降低學歷要求、放寬專業限制、適當調整報考年齡、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經歷、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等措施,降低進入門檻,同時,中央機關直屬機構將拿出一定數量的縣(區)級以下職位面向所在市、縣戶籍或在當地長期生活、工作的人員招考,考錄政策向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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