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公佈"品質國考"榜單 僅上海廣東獲A級
- 發佈時間:2015-07-31 13:4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國經濟網廣州7月31日訊(記者 蘇蘭)記者從國家質檢總局獲悉,根據《品質工作考核辦法》(國辦發〔2013〕47號),質檢總局會同工業和資訊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部、商務部、衛生計生委、工商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國家旅遊局等全國品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于2014年7月至11月對2013年至2014年度各省級政府品質工作進行了考核。考核結果業經國務院審定,以質檢總局公告(2015年第89號)公告形式發佈。
中國經濟網記者獲悉,此次考核的結果為:A級:上海市、廣東省;B級: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遼寧省、江蘇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重慶市、陜西省、甘肅省;C級:內蒙古自治區、吉林省、黑龍江省、江西省、湖北省、湖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四川省、貴州省、雲南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中國經濟網記者了解到,為引導地方政府進一步加強品質工作,強化品質安全責任,提升品質總體水準,國務院辦公廳于2013年印發《品質工作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考核對象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考核年度。考核工作由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牽頭,會同全國品質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及有關領域專家組成考核工作組負責組織實施。
據悉,考核主要從産品品質、工程品質、服務品質等領域的品質安全和品質發展兩個方面進行,包括品質目標完成情況和品質措施落實情況。具體考核要點以及相關考核指標及分值可根據年度品質工作進展適當調整。
考核評定採用評分法,滿分為100分。考核結果分4個等級,分別為:A級(90分及以上)、B級(80-89分)、C級(60-79分)、D級(59分及以下)。發生區域性、系統性産品品質安全事件的,考核結果一律為D級。
《辦法》指出,對考核結果為A級的,由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予以通報表揚,有關部門在相關項目安排上優先予以考慮。對考核結果為D級的省(區、市)人民政府,有關領導幹部不得參加年度評獎、授予榮譽稱號等,國家收緊或暫停對該地區各項品質獎勵和政策支援的核準和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