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強東年薪降為一元 奶茶十年後能分五元財産?
- 發佈時間:2015-08-10 15:05:32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昨天,霸道總裁劉強東與奶茶妹妹結婚照刷爆了朋友圈。就在雙方領證的前一天8月7日,京東公佈Q2業績同時發佈了這樣一條消息:劉強東在計劃規定的10年內,每年基本工資為1元,且沒有現金獎勵。這也就意味著強哥在未來十年的薪水只有10元錢,強哥還能喝得起奶茶嗎?
2014年5月22日,劉強東擁有京東23.1%的股份,佔有絕對的控制權。在去年福布斯中,劉強東以70億美金的身家出現在富豪排行榜上。此外,京東上市前就曾一次性對劉強東進行了股權獎勵,金額達到了49億人民幣。
但這些消息的關鍵詞是“去年”,也就意味著對於奶茶妹妹而言,這些都是劉強東的婚前財産。如果十年後奶茶妹妹要離婚的話,奶茶妹妹所能分到的僅僅是劉強東每年1元錢的薪水的一半,每年分到5毛錢,十年能分到5元錢。奶茶妹妹是否會哭暈在廁所呢?
我國《婚姻法》對股票收益部分沒有明確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五條規定:“夫妻一方個人財産在婚後産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産。”
據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洋介紹,我國法律對孳息和自然增值具體範圍也沒有進行明確界定,司法實踐中各地法院的認定存在差異,但是一旦股票收益被認定為婚前個人財産的自然增值,就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産。
除此之外,舉證也是不小的難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財産分割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規定,對個人財産還是夫妻共同財産難以認定的,主張權利的一方負舉證責任。當事人舉不出有力證據,人民法院又無法查實的,按夫妻共同財産處理。從舉證上來説,奶茶妹妹要想獲得強哥的財産,也是很有難度的。
但是,京東規定強哥年薪1元,且沒有現金獎勵,並不意味著沒有股權獎勵。一旦京東在日後對強哥進行了股權獎勵,那獎勵的股權則屬於強哥和奶茶妹妹的夫妻共同財産。
再來回顧一下上面的新聞:“京東上市前就曾一次性對劉強東進行了股權獎勵,金額達到了49億人民幣。”作為京東掌門人的劉強東,股權獎勵難道就真的只有一次嗎?
當然,如果強哥和奶茶妹妹簽訂了婚期協議,財産問題已經按照約定都設計好了,那法律那一套都是浮雲,一切按照協議來執行。
童話中的結局都是美好的,王子和公主都得到了happy ending,霸道總裁與奶茶妹妹的幸福生活也剛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