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司機數次強姦初一女生 每次都給零花錢
- 發佈時間:2015-07-09 08:18:21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時有發生,引發社會擔憂。記者昨日從荔灣區法院獲悉,該院2014年審理強姦、猥褻未成年少女案件10件,其中有2件被害人屬智力輕度缺損者。法官表示,需加強關注和保護智力輕度缺損未成年人群體。
2012年12月17日至26日期間,荔灣區某學校司機馮某多次將該校初一女生劉某(1998年出生)帶到宿舍內,強行與其發生性關係。直到2012年12月26日晚上,劉某的母親發現其口袋有零花錢,一追問才知是校車司機給的,她這才知道女兒遭性侵的事,與馮某協商無果後隨即報警,馮某被抓獲。
2013年1月,學校與家長達成協定並賠償安撫金1.8萬元,劉某母親表示不再就此事向學校追責。
經鑒定,劉某案發時患輕度精神發育遲滯。據學校一名司機證言稱,劉某曾向幾名司機借過錢,但均被拒絕。馮某則稱,劉某也曾向他借過錢,有了一定了解後,便有“非分之想”,之後數次與劉某發生關係,每次會給她幾十元。而劉某的證言則稱,“平時我都叫他叔叔”,每次都是被他硬拉去宿舍。荔灣區法院以強姦罪判處馮某有期徒刑4年。
無獨有偶,2014年6月,荔灣區某高檔小區一12歲女孩被小區保安騙至天臺猥褻。該保安已獲刑8個月,而被猥褻女孩也有輕度智力缺損。
法官表示,監護人要加強對智力缺損未成年人的監護和教育力度,提升其法律意識和防禦非法侵害的能力。有條件的學校可聘請有特教專長的老師進行教育管理,學校內部則應加強巡查,發現校園學生有異常現象,應提高警覺性,排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