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老闆廣州買房看上女業主 被其男閨密殺害
- 發佈時間:2015-06-18 13:46:29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張明江
雲南老闆廣州買房看上女業主,求而不得反被其男閨密泰國奪命
廣州中院對這起轟動一時的案件作出一審判決
因為要購買位於廣州珠江新城的一處豪宅,雲南籍李老闆看上了女業主陳某,隨後展開追求。沒想到,結果是不但求而不得最後還搭上了自己的性命。
昨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2012年這起跨國兇殺案作出一審判決,女業主陳某的男閨密劉某被判處死緩並限制減刑。陳某明知男閨密圖謀不軌仍透露李老闆行程,廣州中院視其為共犯判處三年刑期。判後二人再度否認殺人並表示將上訴。
緣由 買房看上女業主 富商欲棄未婚妻
昨日,出現在廣州中院被告席的陳某,一身白色T恤,戴著黑框眼鏡,皮膚白皙,看上去比年近四十的真實年齡要年輕得多。辯護律師稱陳某家境富足,背景良好。資料顯示,陳某擁有大學文化,名下有價值不菲的房産。
堪稱“白富美”的陳某是怎麼捲入兇殺案的?此前庭審與判決資料透露,陳某在2011年離異,獨自帶著兒子生活。除了有一位正牌男友外,她還有其他愛慕者。本案的第一被告人劉某便是其中一個。
劉某現年34歲,身材高大,高中文化,曾因故意傷害罪被廣州越秀區法院判刑4年。熟人證言稱,陳某對劉某似乎刻意保持著距離。直到庭審,劉某亦稱兩人只是好朋友關係。實際上,陳某在案發前將隱私告知劉某,而劉某對陳某也頗為上心,獲悉陳某的“煩惱”後挺身而出。
陳某的煩惱便是李老闆。據陳某供述,2012年6月,她想賣掉廣州珠江新城一處價值約兩千萬元的豪宅,李老闆作為買家出現了。資料顯示,這位雲南籍老闆也是離異人士,出入開著卡宴等豪車,他火速愛上了陳某。熟知李老闆的親友證實,李老闆多次坦言喜歡陳某,認為陳某炒房做生意很有能力,而且個性溫和。他甚至認為陳某比未婚妻更適合自己,於是動了買房和她結婚的念頭。
糊塗 想方設法去追求 全然不覺藏殺機
雖然有朋友認為陳某似乎社會關係複雜,但李老闆仍然熱情不減。這也給陳某造成了困擾。陳某稱,她想儘快將房子出手,約定成交價格後,李老闆給了200多萬元就以工程款緊張為由一再拖欠首期。不過,李老闆得知陳某資金緊張又出借920萬元給她解急。
一邊拖欠房款首期,一邊又借出鉅款,為何會有如此蹊蹺的舉動?陳某認為李老闆要麼是對買房不夠重視,要麼就是為了獲得更多的陪伴時間。陳某在庭審中稱自己是“臉皮薄”的人,雖然李老闆拖首期,但還是繼續和他做朋友。不過,劉某對此卻表示著實看不下去。
“我不騷擾你是希望你過好的生活,怎麼知道你現在卻被其他老闆騷擾。”劉某稱,陳某稱李老闆逼她做女朋友,還想侵佔她的房産,還讓她陪他去馬來西亞做生殖器鑲珠手術。劉某擔心李老闆這些行為會讓陳某“家變”,為此,他決定在境外“搞一下”李老闆。從陳某口中聽聞李老闆前往中國澳門、馬來西亞時,劉某親自跟隨,卻沒找到下手機會。
據檢方指控,2012年9月下旬,陳某再次將李老闆約她一起前往泰國旅遊的資訊告知劉某,劉某于9月27日提前趕至泰國曼穀物色殺手未果,隨後購買了一把三棱刺刀和一把匕首,準備親自動手殺害李老闆。
遇害 誤把兇手當朋友 事前一起去按摩
廣州中院一審認定,臨行前,陳某變卦説身體不舒服,讓李老闆獨自到了泰國。2012年10月3日零時,李老闆飛赴泰國曼谷。此後,陳某向劉某提供手機號碼,李老闆得以與劉某取得聯繫,之後兩人還一起去按摩。當天淩晨2時20分許,劉某與李老闆一同入住曼谷某五星級酒店。其間劉某將匕首藏于枕頭下,李老闆發現後兩人發生爭執。劉某遂拿出三棱刺刀捅刺李老闆共計32刀,致其當場死亡。清晨6時許劉某逃離現場,並當天乘坐飛機離開泰國。
庭審時,劉某翻供稱沒有殺人也沒去過泰國。劉某還聲稱遭到疲勞審訊,被威脅而無奈作出有罪供述。但廣州中院經查認為,劉某自第6次審訊開始作有罪供述,審訊均在白天進行且間隔時間較長,不存在疲勞審訊的情況。
審訊錄影顯示,偵查人員在審訊過程中對劉某做了大量説服工作,勸説坦白罪行及檢舉立功,爭取從寬處理。偵查人員在審訊中通過心理疏導和政策教育,引導犯罪嫌疑人作出正確抉擇,不應被視為是對犯罪嫌疑人的言語威脅。
劉某的辯護律師曾提出,此案DNA、指紋證據不全,諸多證據存在瑕疵。廣州中院認為,劉某否認殺人,但在偵查階段的16次審訊中有10次作了有罪供述,詳細交代了自己在泰國曼谷殺害李老闆的經過。此案還有朋友和陳某證言等,出入境記錄及護照、泰國出入境記錄,住房登記表、酒店監控錄影截圖、酒店多名工作人員、按摩店收銀員、兩名按摩師等證言,能夠排除第三者作案的可能性。
定性
啥都説給兇手聽
判決認定為共犯
此案庭審時候,陳某同樣否認參與殺害李老闆。劉某此前的證詞與庭審現場同樣表示,是陳某透露了李老闆的行蹤與資訊,但陳某並沒有叫他殺人。在他提議在泰國殺人時候,陳某説:“我不管你那麼多,你殺誰不關我的事。”
“我跪求劉某希望他不要再亂來,我自己的事我自己處理。”陳某説,她還曾因劉某的行為而發脾氣。劉某從泰國回來之後,陳某因聯繫不上李老闆感覺到蹊蹺,但因為害怕報警會害了劉某而一直選擇沉默。
廣州中院認為,劉某與李老闆之間並無來往,沒有陳某的透露劉某不可能知道李老闆出境行程的隱私資訊。陳某明知劉某在中國澳門、馬來西亞已多次企圖雇請殺手殺害李老闆具有殺害李老闆的強烈意志,仍積極有意促成兩人在泰國曼谷相遇,積極主動為劉某殺人創造機會。因此,陳某已構成劉某故意殺人犯罪的共犯。
據此,廣州中院昨日宣判,認為劉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且限制減刑。鋻於陳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輔助作用,是從犯,依法予以減輕處罰,對其判處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