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一公司欠薪44萬 94人討了十年
- 發佈時間:2014-11-13 16:39:1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畢曉娟
由於公司不景氣,94名工人共計44萬餘元的工資被拖欠,而且一拖就是十年,公司原來的法人也已經更換,工人討薪無門。日前,平度市法院歷時八年成功執結此案,幫助94名工人成功討回“遲到”十年之久的工資。
“我們都以為這些錢要不回來了。”12日,在平度市法院執行局,來自田莊鎮的王先生捧著執行局支付的執行款説。同王先生一起領到執行款的還有來自菏澤、臨沂等地的90余名工人。原來,2004年3月至10月期間,王先生等94名工人在青島某鑄造公司上班,後來公司因經營不景氣,開始陸陸續續拖欠工人工資,先後累計欠薪44萬餘元。工人們多次到相關部門反映,問題都沒有得到解決。後經勞動仲裁裁決,于2006年7月向平度市法院申請執行。
法院在執行過程中,查明該公司早已經成了“空殼”,所有的機器、賬目都下落不明,公司備案的法定代表人陳某也已七旬高齡,根本沒有參與企業經營管理,對公司的事情一概不知,公司真正的所有人不明。後經過查詢銀行、工商、國土、房管及駐地黨委政府等部門,查明該公司的原股東郭某于2003年11月30日將股權轉讓給時年74歲的姥姥陳某,同年11月19日郭某又成立了一新公司。郭某還私自將原公司的場地、房屋以年租金一萬元的低價租賃給新公司使用。平度市勞動仲裁委員會認定,上述兩公司的行為,實際是脫殼經營,為法律所禁止。
為此,法院果斷採取查封措施,將涉案廠房、土地使用權予以查封、凍結。因法律規定,僅僅因為企業拖欠工人工資,不能直接拍賣企業,尤其是該公司的土地使用權、房産在銀行辦理了借款抵押手續。銀行提起訴訟後,公司才真正進入了拍賣階段。
然而,拍賣所得款項根本不足以支付銀行借款,這就意味著工人工資依然無法足額支付。得知這一情況,法院又多次與銀行方面溝通協調,最終説服銀行同意從拍賣款中先行支付工資款項。該案順利執結,94名農民工拿到盼望已久的血汗錢。
洋老闆欠薪被限制出境
2009年,澳大利亞人羅恩在平度投資成立了青島格爾金屬製品有限公司。後因經營不善,分別拖欠職工李某工資13萬元、鄒某12萬元。法院判決後,李某、鄒某于2013年12月15日向平度市法院申請執行。
立案執行後,執行法官立即前往青島格爾公司,發現該公司無財産可供執行,法定代表人羅恩已離境回國,執行一度陷入僵局。為此,承辦法官只能一方面積極聯繫申請執行人,讓其提供執行線索,另一方面加強與出入境管理部門的聯繫,及時掌握羅恩的出入境情況。
今年3月,羅恩又來到中國,並隨時準備離境。得到線索後,平度市法院決定依法對其採取限制出境措施。報經省高院審查批准後,將限制出境決定通知相關口岸。3月15日,羅恩在青島流亭機場辦理出境手續時,被告知其在中國境內有未結案件,限制出境。眼看自己“飛”不了,羅恩又伺機跑去煙臺準備乘船離境,依然被限制。
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羅恩委託翻譯到法院處理該案。執行法官通過翻譯向其講明瞭依照我國法律法規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的法律後果。面對嚴格規範的執法,心存僥倖的羅恩終於意識到事件的嚴重性,認識到法院生效判決必須履行,于第二日支付了兩起欠薪案的全部案款。
據了解,這也是平度市法院首次通過限制出境方式成功執結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