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大欠薪保障制度推進力度 杜絕欠薪頑疾
- 發佈時間:2014-09-28 10:28:3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馬巾坷
日前,深圳艾科達光電公司法定代表人拖欠工資178.3萬元後失聯,當地社會建設局調查認定成立欠薪隱匿事實後,用欠薪保障基金墊付員工工資,並通過訴訟向公司追償回墊款。
深圳艾科達案例是中國探索實施欠薪保障模式的一個縮影。從10月起,最新頒布的《〈深圳經濟特區欠薪保障條例〉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將把企業嚴重欠薪行為納入徵信系統,並細化“老賴”隱匿或逃逸等情形。
“近3年,受全球經濟不景氣影響,深圳企業欠薪逃匿案件時有發生。”深圳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説,深圳早在1997年就在全國率先啟動了欠薪保障制度,為增強可操作性,《細則》將加大欠薪打擊力度,發揮欠薪保障基金制度的作用。
據了解,在一些企業欠薪的案件中,曾有一些欠薪單位負責人為了逃避欠薪責任,只通過代理人出面接受調查但不達成支付欠薪協議,政府再次通知後仍未能配合接受調查,但又能聯繫得上,造成“匿而不逃”的執法困境。為此,《細則》拓寬了欠薪的認定範圍,將數次拒絕調查也納入了欠薪隱匿或逃逸的法定情形。
《細則》還使出了將嚴重欠薪行為納入徵信系統的“殺手锏”。《細則》規定,用人單位拖欠、剋扣工資而引發嚴重影響公共秩序事件,且未在24小時內到現場協助人力資源行政部門處理的;或者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隱匿或者逃逸,且人力資源行政部門已按規定墊付欠薪的,相關資訊將分別納入該市企業和個人信用徵信系統。
針對如何管理用人單位繳納的欠薪保障費,《細則》予以了規範,欠薪保障基金將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基金使用實行預撥管理,由財政部門預撥給人力資源保障部門,由人力資源保障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基金使用將受到審計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深圳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細則》頒行實施一方面有利於保障員工獲得勞動報酬權,另一方面也符合國際慣例,在工資保障方面為全國提供借鑒。
不只是深圳在向欠薪開刀,中國從2003年底就掀起了一場清理欠薪的風暴,其中,作為“從源頭治理欠薪”的重要措施,欠薪保障金制度在一些地區得以實施。目前,中國的深圳、上海、東莞等城市已建立欠薪保障基金制度,並不斷在實踐中完善。
據統計,上海2013年共啟用欠薪保障基金近3000萬元,涉及案件1076件,受惠3270人,目前法院已追償748.39萬元。2011到2013年期間,深圳啟動欠薪保障基金墊付欠薪案件178宗,墊付金額7089萬元,涉及員工1.36萬人。
受訪專家表示,工資保證金是欠薪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多見於建築行業,該模式的推廣意味著事前的欠薪保障將得到更多地方的重視,這對於勞工而言是一個重要的保障。
廣州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謝建社認為,完善的欠薪保障金制度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因工資拖欠而造成的堵路、跳樓等極端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