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華研究生將實行彈性修業年限 在校最長學習3年
- 發佈時間:2014-10-20 07:29:56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昨日,《清華大學關於全面深化教育教學改革的若干意見》發佈。《意見》提出,清華大學將爭取自主增列學位授權點,自主設置本科專業、第二學位、雙學位等培養項目,自行審批學位、設計印製學位證書。研究生將實行彈性修學年限。
爭取自主增列學位授權點
今後,學校將圍繞國家人才戰略,探索學位授予的校本管理模式。爭取國家支援,由學校試點,自主增列學位授權點,自主設置本科專業、第二學位、雙學位等培養項目,自行審批學位、設計印製學位證書。積極探索國際合作培養和授予聯合學位。精簡博士種類,根據行業領域特徵自主設置碩士方向。
取消院係研究生招生數量與本科生數量掛鉤的做法。
推動設立研究生第二學位
學校將推動設立研究生第二學位,增加跨學科的研究生項目。在允許博士生、碩士生在攻讀學位的同時,可以申請在本校攻讀第二學位或雙學位(碩士學位),以利學生就業和長遠發展。申請攻讀第二學位的學生,要通過第二學位培養院係的面試考核。攻讀第二學位,應向學校繳納適當合理的費用。根據學生和社會的需求,擬逐步開設管理、法律、統計、數據科學等第二學位。
同時,學校將推動設立引領社會和市場需求的多學科交叉融合碩士生項目,如大數據碩士、網際網路金融碩士、全球政治與經濟碩士、統計第二/雙碩士學位等項目。
碩士生在校最長學習3年
《意見》提到,將改革研究生年限管理,實行彈性修學年限。原則上基本修業年限(學制)為碩士生2年、普博生4年、直博生5年。實行彈性修業年限,最長在校學習年限為碩士生3年、普博生6年、直博生7年。超過基本修業年限但不超過最長在校學習年限的博士生、碩士生,在院係和研究生院實行備案管理,每學期逐一更新狀態;達到最長學習年限時,除院係認定的因博士論文研究有重大創新而需要延遲者之外,學生必須辦理離校手續,不再保留學籍。特殊項目的碩士生畢業年限可縮短到1年,國際合作項目的畢業年限尊重國際規範。個別學習和研究能力強的學生經過努力提前完成學業,准予其提前畢業並授予相應學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