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母娘因女婿應酬多到娛樂會所盯梢
- 發佈時間:2014-10-18 07:20:28 來源:揚子晚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老話説,“兒孫自有兒孫福”,但是現在很多家長,對於兒女的婚姻干涉過多。今天大寧講的這個事,希望能給過度關心兒女的家長一點啟示。
當事人王大媽是個老南京,養了一個女兒,長得漂亮工作不錯。按王大媽和老伴的意思,女兒應該找一個勤勞踏實,有一定經濟條件的小夥。王大媽的意思,以後不僅女兒要靠他,老兩口也要指望女婿。但是,王大媽的女兒挑來挑去,挑中了老公小李,小李是外地人,這一點老兩口就不滿意;而且小李是生意人,王大媽老兩口就更不滿意了,覺得生意人不老實,靠不住。但是不管怎麼樣反對,王大媽的女兒2年多前跟小李結婚。雖然成了女婿,但是丈母娘和老丈人還是看小李不順眼。今年年初,由於女兒還沒有懷孕,王大媽比較著急,畢竟女兒也30齣頭了。經過老兩口仔細詢問,女兒不好意思地告訴父母,由於小李最近一年多生意做得比較好,忙於應酬。雖然每天晚上回家,但都是後半夜的事了,而且自從結婚後,小李一直也是這種狀態,幾乎沒盡過做丈夫的家庭義務,所以不可能有小孩。
聽完女兒的訴説,王大媽當場就火了,覺得女婿小李太不負責。老兩口找小李吵,小李避而不見,最後老兩口沒轍,按照女兒的指點,到小李晚上經常的出沒的KTV,會所門口盯梢。果然,小李每天晚上混跡于這些場所,幾乎每晚都是喝得醉醺醺的,由會所的工作人員、朋友送上計程車回家。連續看了一個星期,小李天天如此,丈母娘也不屑去吵了,直接把女兒叫回家,要求她離婚。開始,女兒不肯離婚,但是父母天天逼,最終,在父母的威逼之下,小兩口終於離婚了。
離完了老兩口就開始給女兒重新張羅找對象。女兒直接跟二老吵了起來。女兒表示,自己要麼復婚,要麼還要找個跟小李一樣的人。其實當初小李賺的錢都交給自己,對自己也很好,兩人並沒有原則問題。如果找,她還要找個跟小李一樣的男人。這下,王大媽傻眼了,無奈之下,王大媽到社區司法所求助,希望調解員能幫忙勸勸女兒。
調解員告訴王大媽,婚姻戀愛自由,做父母的也無權干涉,女兒的終身大事,由她自己決定,當初她不想離婚,在父母的干涉下離了,但是也許人家小兩口還有感情,復婚也在情理中。如果不復婚,接下來找什麼樣的丈夫,也是她的自由,希望王大媽這次不要再像前一次一樣橫加干涉,不然他們的行為就是干涉婚姻自由,是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