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額令”管得住地方債嗎
- 發佈時間:2015-12-23 08:13:00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張明江
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修改後的預演算法明確規定,地方舉債規模必須由國務院報請全國人大或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後,地方政府的債務情況及其風險形勢如何?22日上午,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受國務院委託,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國務院關於規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
地方適度舉債有力支撐了“穩增長”
地方政府舉債缺乏規模控制、融資成本高企、債務收支未納入預算等,一直是地方債務管理工作的關鍵問題。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預演算法進行修改,明確規定省級政府可以發行政府債券舉債,但舉債規模必須在國務院確定的限額內,且應由國務院報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准,從而明確了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限額管理。2015年8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決議,批准2015年全國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為16萬億元。財政部據此提出了分地區債務限額。
“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債務餘額中,90%以上是通過非政府債券方式舉借,平均成本在10%左右。” 張少春表示,對清理甄別後納入預算管理的非政府債券形式的政府存量債務,通過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逐步進行置換,是規範地方政府債務預算管理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減輕地方利息負擔。今年,財政部向地方下達置換債券額度3.2萬億元,主要用於償還當年到期的地方政府債務本金。截至12月11日,各地發行置換債券3.18萬億元,完成下達額度的99%。“今年的置換債券額度實現了對當年到期債務的全覆蓋。” 張少春説。
今年初召開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批准安排全國財政赤字1.62萬億元,其中地方5000億元。另外,安排地方新增專項債券1000億元。財政部在分配新增債券規模時,加大積極財政政策實施力度,對低風險地區多分配,對高風險地區少分配或不分配,激勵地方化解債務風險。截至12月11日,各地已發行新增債券5912億元,完成下達額度的99%。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的情況下,適度的債務融資規模也有力支援了地方“穩增長”。
但張少春也表示,受經濟增長放緩等因素影響,地方面臨“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雙重壓力,地方償債能力下降,個別地區存在發生局部風險的可能性。
違法舉債擔保將追究“一把手”責任
財政部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末,地方政府存量債務中,僅政府債券和外債轉貸等少量債務納入預算管理,約佔債務餘額的10%。對此,財政部印發了地方政府一般債券和專項債券預算管理、會計核算等辦法,指導地方將地方政府債務收支納入預算報本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審查批准。同時,建立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及債務收支情況隨同預算公開的常態機制。今年,各地已嚴格按照要求將新增債券收支等納入預算管理。
此外,財政部還研究制定了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和預警辦法,並組織評估各地區政府債務風險。對列入預警範圍的高風險地區,財政部要求其制訂中長期債務風險化解規劃,逐步將債務風險指標控制在警戒線以內。據初步測算,2014年末,地方政府債務的債務率為86%,風險總體可控。
“下一步將督促地方政府統籌包括債券資金在內的財政預算資金償還政府存量債務,切實履行償債責任,必要時可以處置政府資産。同時,繼續發行地方政府債券置換非政府債券形式的政府存量債務,降低地方利息負擔。”張少春表示。
此外,財政部還將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並將政府債務納入黨政領導幹部政績考核範圍。地方違法舉借債務、違反規定替企業償債以及在國務院批准的外債轉貸以外為其他債務提供擔保的,將依據預演算法和擔保法有關規定追究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的責任,並向社會公開。對違法違規向融資平臺公司提供融資的金融機構,監管部門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