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此前業內所料,于7月30日到期的上海雲峰(集團)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以下簡稱“15雲峰PPN004”)的投資者並沒有如期拿到本息。需要指出的是,這是繼今年1月,雲峰集團發行的銀行間私募債發生實質性違約後的第六次違約。此前,雲峰發行的非公開定向債務融資工具(PPN)已有兩期本金違約、三期利息違約,涉及存量債券共66億元。這也導致投資人與其之間的矛盾也進一步激化。在最近一次召開的雲峰債持有人會議上,投資人怒指雲峰集團、雲峰股東綠地、股東上海國資委以及雲峰債承銷商廣發銀行等相關機構失責。
雲峰債一年內六次違約
“截至目前,雲峰PPN都還沒有兌付。都過去快一週的時間了,投資者沒有得到任何説法。光債券持有人會議就開了不下十次了,目前我們還在積極維權。”8月4日,有機構投資者向《經濟參考報》記者大吐苦水。
今年1月,雲峰集團發行的銀行間私募債“15雲峰PPN003”和“15雲峰PPN005”沒能如期兌付,由於涉嫌信披違規等事項,交易商協會介入調查,從而牽出雲峰集團自身披露的財務資訊與其前實際控制人綠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地集團”)披露數據存在較大差異事件。
有數據顯示,彼時雲峰集團未償還的銀行貸款及債券金額合計達200億元左右,涉及全國主要省份和地區的銀行、券商、基金、信託等幾十家金融機構的債權均面臨無法到期兌付的風險。
主營能源(煤炭和石油貿易)、物流、汽車服務和房地産四大板塊的雲峰集團一面是業務的日漸虧損,一面是債券人的催債。7月26日,“15雲峰 PPN001”第五次持有人會議表決通過一項“15雲峰 PPN001持有人會議的議案表決書”(下稱議案表決書)。議案表決書提出,“鋻於綠地集團存在逃廢債的行為,並且在綠地集團上市文件中披露的財務數據與雲峰集團披露的財務數據存在巨大差異,要求中國證監會徹查綠地集團上市合規性、徹查是否存在財務造假行為”;並要求“綠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對上海雲峰(集團)有限公司發行的‘15雲峰 PPN001’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直至到期兌付”。
記者從上述投資者處拿到雲峰集團最新的週報顯示,公司目前正面臨資産凍結、查封賬戶等不利影響,短期記憶體在現金流壓力增加風險。不過,在綠地集團和雲峰集團重點工作和危機化解領導小組的指導下,雲峰集團經營層正積極落實上海市委市政府專題會議的各項工作要求,確保後續債務的順利償付。
對此,中誠信國際研究報告認為,雲峰集團違約事件的發生固然有煤炭行業景氣度下行以及債務規模增長過快等方面的原因,但由股權管理變動引發的外部融資環境惡化是導致違約發生的直接原因。
大股東綠地“撇而不清”
據悉,雲峰集團的股權結構為:雲峰集團職工持股會持股45.5%,上海綠地資産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市農委、建委出資設立的國有企業,以下簡稱“綠地資産控股”)持股34%,公司下屬上海綠地商業(集團)有限公司持股20.5%。其中,綠地資産控股所持34%股份,于2009年經雙方簽訂《股權委託管理協議》後委託給綠地集團管理。
不過,綠地集團2月29日晚間刊發澄清公告稱,公司已于2015年10月與綠地集團簽署《股權委託管理解除協議》,解除對雲峰集團34%股權的委託管理,並表示不對債券的償付承擔責任。
“15雲峰PPN005”于2015年9月18日發行後僅39天,即當年10月27日,雲峰集團的實際控制人綠地集團董事會發佈公告,單方面解除對雲峰集團34%股權的委託管理協議,導致雲峰集團的實際控制人發生變更。“之所以最終違約,導火索就在於綠地集團突然單方面‘甩包袱’,導致銀行紛紛對雲峰抽貸、惜貸,並凍結其銀行賬戶,雲峰集團一時出現流動性危機,再加上債券持有人紛紛擠兌,行使提前回售權利,最終導致債券違約。”有投資人向記者直言。
中誠信國際研究諮詢部高級分析師袁海霞認為,從經營和財務方面來看,整個事件對綠地集團影響甚微。但是,雲峰PPN違約或將對綠地集團在資本市場的聲譽産生一定的負面影響。綠地控股本身投資風格激進,債務負擔快速提升,是房地産行業債務負擔最重的發行人之一,償債壓力已經較重;而其主營業務主要集中在房地産業,近兩年佈局集中在二三線城市,在房地産調整週期中,二三線城市庫存壓力高企,去庫存難度較大,公司後續銷售回款存在不確定性,這將加大其償付難度。而雲峰PPN違約,表明綠地集團管理戰略存在一定不足,有可能影響其在資本市場的再融資能力。
與投資人矛盾激化
對於雲峰債的違約事件,其與投資者之間的矛盾也被全面激化。
7月26日,“15雲峰PPN001”和“15雲峰PPN004”兩期債券的持有人召開了持有人會議,會上的其中一個議案就是要求暫停上海市國資委控股企業發債資格。議案表決書要求,“鋻於上海市國資委控股的企業雲峰集團出現惡意違約,要求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暫停上海國資委控股國企發債”。
去年10月,雲峰集團實際控制人綠地集團單方面解除對雲峰集團34%股權的“託管協議”之後,銀行利用資訊優勢,已經陸續向法院申請凍結雲峰集團的相應資産。而債券持有人的合法利益訴求一直處於無人回應的狀態。
投資人認為,面臨承銷銀行的強勢,債券投資人處於明顯的弱勢地位。主承銷商浦發銀行和廣發銀行均有著未能盡職調查的責任——資訊披露不實、盡職調查嚴重失責,存在隱瞞多項重要資訊、誤導投資人的嫌疑。
雲峰集團2015年二季度財務報表顯示,截至2015年6月末,公司合併範圍資産總額247.41億元,凈資産49.72億元。但綠地集團2015年二季度財務報表中,截至2015年6月末,雲峰(集團)合併範圍凈資産僅3.55億元,兩者相差14倍。
“如果按照綠地集團公佈的雲峰凈資産數據,在雲峰的資産負債率接近100%的情況下,投資人是不可能認購雲峰債的,顯然主承銷商在財務數據上欺騙了廣大債券投資人。”一位投資人表示。
除了財務數據嚴重不實,主承還涉嫌隱瞞多項重要資訊、誤導投資人。自2015年6月起,雲峰集團的下屬子公司陸續出現貸款逾期的情況,雲峰集團本部也被起訴,提請資産查封和凍結,但發行材料中隱瞞了前述資訊。此外,“雲峰集團的營業收入一度佔據綠地控股的1/3,所發行債券也在上市公司綠地控股的報表中以‘應付債券’列示;但前述‘託管協議’如此重要文件的有效期限,卻從未在債券市場進行過任何資訊披露。”在投資人看來,主承銷商浦發銀行和廣發銀行均未能勤勉盡責,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浦發銀行計劃在8月12日召開持有人大會。目前在收集參會議案。期待有一個好的結果。”上述投資者4日向《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
(責任編輯:金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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