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個月前,因為北京移動疏忽的一次補卡業務辦理,李聰招商銀行卡裏的 17 萬元鉅款被盜刷; 6 月 23 日,在起訴北京移動要求全額賠償損失的訴訟中,法院因案件涉嫌刑事犯罪裁定駁回了李聰的起訴。對法院裁定結果不解的同時,圍繞在李聰身上的更有難以尋找答案的困惑
“沒想到被我棄用多年的微網志會以這種方式啟用。”
這句頗顯感慨卻含無奈的話語,出自一位普通的中國移動用戶之口,他的名字叫李聰。
今年 1 月,李聰招商銀行卡裏的 17 萬元現金被犯罪嫌疑人通過網上銀行轉賬的方式盜刷。
對於自己的這一遭遇,李聰認為與中國移動公司業務員未盡到應有的審核義務、錯誤地為犯罪嫌疑人補辦了手機卡存在很大關係。
3 月,李聰將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北京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北京移動 ) 起訴至法院,要求其承擔在業務辦理過程中因過錯而給自己帶來的全部經濟損失。
然而,訴訟的結果卻是令人遺憾的。
“法院在 6 月 23 日下達了民事裁定書,裁定駁回起訴。”談到維權的進展,李聰感覺“心塞”。
6 月 26 日,在維權遇阻後,李聰最終選擇在微網志上公開這一事實,其中詳細介紹了自己的悲慘遭遇。
“公開此事一方面也是希望給他們 ( 北京移動 ) 一點壓力,另一方面也是想給大家提個醒。”李聰坦言。
誰動了我的財産
時間回到 6 個月前。
1 月 16 日清晨,李聰所用的手機突然接到了來自全國不同地方的手機號碼呼叫。
“基本上每 10 秒鐘一個電話,電話鈴聲響一兩下,就立刻停下。從早上 10 點左右開始,一直持續到下午 6 點左右。”李聰説。
李聰提供給法治週末記者的通話截屏顯示,“ 13982067213 ”“ 18258836872 ”等多個手機號碼曾數次撥打過李聰的手機,電話號碼來源顯示為四川成都、浙江杭州等地。
“以為是騷擾電話,就沒去理會。”當時在深圳出差的李聰由於工作繁忙,對於這一奇怪的情況並沒有放在心上。
1 月 17 日,李聰從深圳坐飛機轉西安繼續出差。剛下飛機,同樣的情況再度發生。
“當天下午 4 點半左右,我回到西安的賓館開始工作。因為賓館的 WIFI 信號不好,我選擇用手機的 4G 信號上網。大約在下午 5 點左右,我的手機突然就沒信號了。”李聰説,“剛開始以為是手機問題,但不久我聯想到了這幾天的騷擾電話。”
“會不會有詐騙?”突然警覺的李聰立刻登錄招商銀行個人銀行專業版通道查看銀行存款是否安全。
查詢結果讓李聰大為震驚:招商銀行卡裏的 175587 元已被分成 4 次轉到了陌生人的賬戶中。
“發現銀行卡裏的錢被盜轉後,我曾試圖緊急聯繫銀行與移動營業廳。”李聰説。
然而,手機已經無法使用,由於正是星期天,更由於已是下班時間,李聰的緊急救濟最終只是借用銀行的電話在招商銀行客服人員那裏將發生的情況備了案。
“我開始意識到可能是犯罪嫌疑人故意選擇在這樣一個時間段作案。”李聰説,“那一刻,誰動了我的財産,我一無所知。”
誰“補”了我的手機卡
出了這麼大的事,李聰在西安也待不下去了。 1 月 18 日晚,李聰緊急趕回北京。
1 月 19 日,李聰首先選擇到北京市望京南湖派出所報警。
“派出所民警説如果要立案需要多收集些證據,讓我先去移動營業廳了解情況。”李聰説。
當天,李聰來到北京市望京一家移動營業廳準備一探究竟。而在移動營業廳裏,李聰了解到的情況再次讓他吃了一驚。
李聰提供給法治週末記者的一段錄音資料顯示,移動營業廳的業務人員告訴李聰, 1 月 17 日下午 5 點左右,有人持顯示為李聰姓名的《居民臨時身份證》在北京移動富豐路營業廳辦理了補卡業務,而補辦的那張手機卡正是李聰兩天來被電話騷擾的手機號。
“時間恰好是 1 月 17 日我的手機沒有信號的時候,有人冒名頂替把我的手機號給‘偷’了。”李聰説,“在這個過程中,北京移動業務員在辦理業務過程中並未盡到審慎的核實。”
對於李聰的質疑,法治週末記者 6 月 30 日聯繫北京移動諮詢其在“辦理補卡業務時業務流程是怎樣的?是如何做到審慎的核實義務的”?
“北京移動關於客戶使用臨時身份證補卡的流程和規定如下:客戶使用臨時身份證辦理補卡業務,營業廳工作人員需要通過公安認證身份證查詢系統調取客戶資訊,與臨時身份證資訊進行比對,資訊比對通過方予以辦理相關業務。”北京移動在回復法治週末記者的採訪郵件裏稱。
“如果比對資訊嚴謹,為什麼我的手機卡會讓別人用臨時身份證補辦了呢?這説明移動公司業務員在比對時疏忽了。”李聰稱,在望京營業廳時,自己曾親眼看到犯罪嫌疑人提供的臨時身份證顯示的照片與自己明顯不符。
到底是誰換了自己的手機卡?犯罪分子又是如何利用手機卡盜取了自己的財産?李聰陷入困惑之中。
誰洩露了我的隱私資訊
1 月 25 日,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南湖派出所正式受理了李聰的報案。
李聰告訴法治週末記者,目前該案已經由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刑偵科接手負責。“我曾多次打電話詢問進展情況,得到的答覆始終是有消息或進展會及時通知我。”
久等沒有結果之下,李聰選擇了另一條法律途徑進行維權。
3 月 23 日,李聰以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北京有限公司為被告,以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為民事訴訟第三人,向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書。
“因為我手裏掌握的證據太少,所以在律師的建議下追加了北京招商銀行為訴訟第三人。主要也是希望通過北京招商銀行自證拿到真實的犯罪嫌疑人轉賬交易的資訊。”李聰説。
李聰的這一決定讓他再次發現新情況。
原來,招商銀行網上銀行轉賬有兩個渠道,一個是李聰常用的個人銀行專業版,另一個則是個人銀行大眾版。這一點,法治週末記者從招商銀行官網得到了證實。
“個人銀行專業版需要通過‘身份證資訊 + 短信驗證 + 密鑰’的方式才能登錄和轉賬。而個人銀行大眾版只需要‘銀行卡號 + 查詢密碼’即可登錄,轉賬則直接短信驗證即可。”李聰説。
法治週末記者亦在招商銀行官網注意到,如果查詢密碼忘記,只需要通過“開戶地 + 銀行卡號 + 取款密碼 + 短信驗證碼”就可以修改。
李聰表示,在法庭質證答辯的過程中,招商銀行證實四筆共計 175587 元的財産是犯罪分子通過個人銀行大眾版渠道進行了盜刷。此外,招商銀行也提供了李聰確實在 2015 年 8 月開通過短信驗證碼轉賬業務的簽字合同。
法治週末記者拿到的一份轉賬詳單顯示, 1 月 17 日,犯罪嫌疑人曾嘗試通過招商銀行個人銀行大眾版渠道發起 9 次對李聰的招商銀行卡進行轉賬交易,這其中成功 4 次。
轉賬交易單顯示,對方交易賬戶為“王國民 ( 尾號 9470) ”“王樹梅 ( 尾號 4513) ”“王清明 ( 尾號 4752) ”“孟召俊 ( 尾號 4086) ”,交易金額為“ 49000 元”“ 48000 元”“ 30587 元”不等。
然而,疑雲卻再次涌上李聰的心頭。
“雖然招商銀通過自證證實不存在過錯行為,但是犯罪嫌疑人是如何知道我的銀行卡號、身份證號碼這些關鍵資訊的呢?”李聰疑惑,“我的身份證、銀行卡從來都沒有丟失過。這些隱私資訊又會是誰洩露給犯罪嫌疑人的呢?”
截至目前,李聰心中的這個疑問仍然沒有找到答案。
誰來賠償我的損失
6 月 23 日,李聰起訴北京移動索賠一案終於有了結果。然而,結果卻讓李聰更加不解。
針對李聰的起訴,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認為,鋻於本案涉嫌刑事犯罪,且李聰報案後公安機關已經正式受案,因此依據《最高人民法院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裁定駁回李聰的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經濟糾紛案件中涉及經濟犯罪嫌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一條顯示,“人民法院作為經濟糾紛受理的案件,經審理認為不屬經濟糾紛案件而有經濟犯罪嫌疑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將有關材料移送公安機關或檢察機關”。
“難道刑事調查一直沒有結果,就永遠沒人來賠償我的損失了嗎?”李聰並不認可法院的這一裁定,“我起訴是以電信服務合同糾紛起訴北京移動。雖然涉及到刑事犯罪,但是兩者之間並不是同一法律關係。我認為法院適用法律錯誤。”
法治週末記者聯繫北京移動,試圖了解其對李聰要求全額賠償的看法。
在回復法治週末記者的郵件中,北京移動並沒有承認在辦理業務過程中存在過錯,只是表示,“目前此案由於涉嫌刑事犯罪,法院已移送公安部門處理,公安部門也已立案調查。北京移動將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調查取證等相關工作”。
6 月 29 日,李聰冒雨來到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法院遞交了上訴狀,繼續維權。
走出法院門口時,外面的天空依舊是細雨朦朧,不知何時放晴。而對於身陷在這場“補卡劫碼”詐騙案已經半年之久的李聰而言,事情何時才能了結,他自己也不知道。( 應要求,文中李聰為化名 )
(責任編輯:畢曉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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