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金融"老虎"楊成林貪腐案開審 涉嫌金額超6億
- 發佈時間:2016-03-07 17:30:24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胡愛善
中新網包頭3月7日電 (李愛平 白冰)7日上午,內蒙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楊成林因涉嫌犯受賄罪、挪用公款罪、貪污罪一案在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審,涉案金額達6億多元(人民幣,下同)。與楊成林一起站在被告席受審的還有他的兒子楊海和情婦張婷。
該案起訴書共有38頁,指控楊成林共16起犯罪事實。
公訴機關稱,楊成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董事長、內蒙古銀行董事長職務便利,接受他人請托,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兒子楊海、情婦張婷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3.07億元。
除此外,楊成林利用上述職務上之便,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兩次騙取內蒙古銀行資金共計628萬元;夥同楊海等人累計挪用呼和浩特市商業銀行、內蒙古銀行2.9億元歸個人使用,進行營利活動。
公訴機關還指控,楊成林兒子楊海夥同父親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1.4億元,挪用2.57億元歸個人使用;張婷夥同楊成林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800萬元。
法庭上,楊成林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大部分認可,對部分事實進行了辯解。
據公訴機關介紹,楊成林到案後,如實供述了偵查部門尚未掌握的本人貪污犯罪事實;楊成林其子楊海到案後,揭發了父親楊成林向兩家公司索要4900萬元等犯罪事實。
公訴機關稱,在楊成林和情婦張婷的共同犯罪中,楊成林起主要作用,係主犯,張婷起次要作用,係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據了解,本案案情複雜,庭審預計持續4天,法院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