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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資産證券化重啟迎實質突破 首批六家銀行試點

  • 發佈時間:2016-02-29 07:28: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張莫  責任編輯:田燕

  停擺約八年的不良資産證券化重啟近期迎來實質性進展。《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相關監管部門于上周召開會議部署了相關工作,並確定了工行、農行、中行、建行、交行和招行六家銀行作為首批試點機構,相關銀行的試點工作也在緊鑼密鼓推進中。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監管層對不良資産證券化總試點額度為500億元。不過,記者多方了解,監管層對整體試點額度並沒有明確指標。而在上述銀行中,中行進展最快,其不良資産證券化進程已于去年啟動,目前,相關産品方案已經報送到監管層,而發行額度也應監管部門要求在調整中,並未最終確定。與此同時,另有兩家大行也于不久前啟動了不良資産證券化的試點工作,並在最近確定了主承銷商。另外,一些中小銀行甚至城商行也對不良資産證券化表現出了濃厚興趣,但是監管初期將其納入試點的可能性不大。

  我國不良資産證券化最早可追溯到2003年,2006年至2008年為國有銀行集中處置不良資産階段,這也助推了以商業銀行或資産管理公司為發起機構的不良資産證券化創新模式的發展。其中,建行在2008年發行了國內首單也是唯一一單由銀行發起的不良資産支援證券——“建元2008-1”,發行規模為27.65億元。不過,後來隨著國內銀行業經營指標的持續改善及美國次貸危機引發全球市場對金融衍生品“再認識”,2009年以後,我國不良資産證券化業務停擺。

  不過,伴隨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我國銀行業整體資産品質持續下滑,截至去年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連續17個季度上升,不良貸款率連續10個季度上升,不良“雙升”使得商業銀行經營持續承壓,而不良資産證券化則是銀行處置不良的創新渠道。自2015年開始,監管層就不斷給市場“吹風”稱擇機重啟不良資産證券化。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的業內人士表示,在具體的産品交易結構設計上,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分為優先檔和次級檔兩層,和一般的信貸資産證券化並無根本區別。但由於證券化的基礎資産基本上是不良資産,因此在實際操作中不僅成本更高,也面臨更多難點。

  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估值是市場人士關注的核心問題之一。業內人士表示,不良資産要打折出售,但是究竟要打多少折,才能符合交易各方利益,這有待銀行和仲介機構的共同參與,最終形成合理定價。“從銀行的角度而言,需要其風險部、計財部、資産保全部等多個部門參與。由於不良資産的特殊性,為了防止道德風險,監管部門未來也可能要求銀行內部審計部門的參與。”德勤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陶堅表示。

  從投資人的角度而言,業內人士表示,不良資産證券化産品的優先檔收益率和銀行間市場的其他資産支援證券産品相差無幾,因此優先級投資人應該仍以銀行、保險機構為主。而其産品特性決定了其次級投資人的範圍將非常有限。中債資信金融業務部副總經理呂明遠在日前舉行的中債資信不良資産證券化培訓班上也表示,不良資産證券産品次級檔風險很高,對投資人的專業化能力要求高。對投資人而言只有在對底層基礎資産有全面、清晰了解的基礎上才有可能去投資次級檔證券,因此比較理想的做法是在項目啟動初期就讓意向次級投資人深度參與基礎資産盡調。“銀行在設計産品的過程中,就會和某些次級投資人進行定向溝通,目前來看,四大資産管理公司和一些省級的資産管理公司會是比較主要的次級投資人。”聯合資信結構融資部總經理田兵表示。

  “不良資産支援證券次級檔的風險較大,若發起機構自留(即投資次級檔),會對出表造成影響,即使採用後續涉入原則部分出表,所耗用的風險資本也較高。”呂明遠還表示,從銀行的角度而言,將不良“出表”正是其現階段開展不良資産證券化的業務的最核心訴求。因此,商業銀行作為發起人會嚴格控制自留比例,而在産品的具體條款中也不適合安排任何由發起機構直接提供流動性支援等可能影響出表的增信措施。

  不過,雖然次級檔承擔了更多風險,但在未來也有獲得超額收益的可能性。據一位投行人士透露,不排除銀行通過子公司方式或其他交易結構的設計來“曲線”投資次級檔的可能性,在“出表”和收益之間達到平衡。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市場主流的不良資産證券化模式一般是正常類、關注類和不良貸款類的組合證券化。此前,關於我國重啟不良資産證券化是採取全部以不良資産組建資産池的模式、還是採取正常貸款與不良資産混合組池的模式,市場也有不同看法。業內人表示,正常類搭配不良貸款,確實能平滑資産池的現金流,但是由於重啟的頭幾單具有示範意義,預計産品資産池的入池資産會是純不良資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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