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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被貸款”七年不知情 信用社蠻橫不給説法

  • 發佈時間:2016-01-21 11:20:30  來源:半月談  作者:馬意翀  責任編輯:張明江

  前不久,河南省禹州市農民張銀峰在辦信用卡時遇到了一件糟心事:由於有貸款逾期未還,他被記入了黑名單,辦不了信用卡。可想破了頭,他也不知自己何時辦過這樣一筆貸款。趕緊查詢,結果發現是被禹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冒名貸款20萬元,時間已達7年之久。而他的經歷在禹州並非個案。記者就此展開了調查。

  莫名“被貸款”

  今年40歲的張銀峰是河南禹州市范坡鄉朱集村一名老實巴交的農民。一直在當地打工沒出過遠門的他,這兩年有了一些積蓄,準備跟朋友一起經商,需要辦理一張信用卡。

  可2015年9月17日,當張銀峰來到銀行辦理信用卡時,工作人員告訴他,因為徵信記錄顯示張銀峰在2008年7月1日在禹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款20萬元沒有償還,根據他的信用狀況,不能辦理任何信用卡。

  “奇怪了,我從來沒在禹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貸過款,這筆錢究竟是誰貸的?用於什麼目的?”抱著疑問,張銀峰按朋友的指點,來到中國人民銀行禹州市支行進行查詢。“不查詢不要緊,一查詢嚇了一跳。”

  根據張銀峰向記者提供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2015年9月17日出具的《個人信用報告》,張銀峰未結清/未銷戶賬戶數一筆:2008年7月1日禹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發放的20萬元人民幣農村貸款,2009年7月1日到期。截至2015年7月,逾期金額20萬元。

  “這麼多年來,我在銀行辦理信用卡一直辦不成,有時候坐高鐵也不讓坐,現在終於明白問題出在哪兒了。”張銀峰説,“應該是有人使用我的戶籍證明,冒名辦理了貸款。”

  他向記者出示了日期為2008年4月22日,加蓋有禹州市范坡鄉派出所公章的戶籍證明信複印件。證明信顯示,張銀峰和他的愛人張改紅均為范坡鄉朱集村4組農村家庭戶口,左下角印有張銀峰夫婦的照片,右下角是夫妻二人按過的手印以及簽字和蓋章。

  奇怪的是,證明信上經辦人一欄空空如也。“上面的簽字、蓋章和手印都不是我們弄的,我愛人是小學文化程度,你看這是她的簽字。”説著張銀峰把張改紅的親筆簽名拿了出來,記者注意到,“張改紅”三個字的筆跡與戶籍證明上的筆跡明顯不同。

  信用社態度蠻橫,不給説法

  在得知被冒名貸款之後,張銀峰就前往信用社討説法。張銀峰的朋友海峰告訴記者:“信用社的人態度蠻橫得很,説就是銀峰貸的,更不給銀峰賠禮道歉。無奈之下,2015年11月我們起訴到了禹州市人民法院。”

  “在法庭上,禹州信用社的人説欠款他們已經替我還上了。起初我不信,到銀行拉出征信一看,錢竟然真的還上了。”張銀峰説。

  在中國人民銀行徵信中心11月23日開具的《個人信用報告》中,信貸記錄已經變為:系統中沒有任何貸款記錄。不過在查詢記錄一欄中,增加了機構查詢記錄明細,顯示2015年11月12日和17日,禹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和河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許昌辦公室曾經查詢過張銀峰的信貸記錄,查詢原因為“異議核查”。

  “既然信用社一開始説錢是我們貸的,為什麼不讓我們還錢,反倒自己還上了?這筆錢到底是怎麼一回事?我還會不會莫名其妙背上貸款?”張銀峰説,“無緣無故背這麼長時間黑鍋,俺還是要接著向有關部門反映,一定要把事情弄個明白。”

  張銀峰還告訴記者,禹州信用社監察部門負責人此前電話中曾承認當地信用社管理中存在漏洞,“俺們有錄音”。

  帶著一系列疑問,記者採訪了禹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辦公室相關負責人。他表示,錢確實是信用社還上的,不過這件事經辦的信貸員已經過世,還有一名叫張朝民的信用社原主任知情,但此前因為“出事兒”已經被開除。

  “對於這件事的處理,我們現在也很苦惱。”該負責人一臉難堪地告訴記者,自己和目前信用社的領導都是2013年才過來工作的,對2008年發生的事情並不了解。

  對於“信用社貸款是否需要本人親自去確認簽字”的問題,該負責人回答:“不清楚,我對業務不熟悉。”他還表示自己很為難,不方便讓記者採訪領導。對於此前禹州信用社監察部門負責人信用社管理存在漏洞的説法,他也不置可否。

  直到記者發稿時為止,禹州信用社對此事沒有給出具體的解釋。

  亟須堵住“冒名貸款”漏洞

  實際上,張銀峰的遭遇並非個案。

  禹州市人民法院2014年7月曾對一起違法放貸案件進行判決,兩名被告人因違法發放貸款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零六個月和一年零六個月。從此案披露的細節中,可對禹州信用社的管理問題看出一些端倪。

  刑事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張朝民為禹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磨街信用社原主任。被告人梁俊奎為禹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磨街信用社原信貸員。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8年11月到2009年9月期間,被告人張朝民、梁俊奎在分別擔任禹州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磨街信用社主任、信貸員期間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違反規定假以李文革、李富、李牛等8人的名義向他人違法發放貸款人民幣245萬餘元,案發後部分贓款已追回。

  禹州市人民法院新聞科工作人員孫偉博在查閱案件原始卷宗後向記者透露,在上述幾起貸款案件中,實際貸款人多出於資金需要,貸款時選擇找關係較近的親戚、關係較好的朋友借取身份證,或通過這些人借取其他人的身份證,告知想使用其身份證件貸款做點事兒。

  “這些名義貸款人大多礙于面子不好意思拒絕而提供身份證,實際貸款人後來欺騙名義貸款人説由於各種原因貸款沒有辦下來,使名義貸款人放鬆了警惕。但貸款早就從農村信用社流出,被實際貸款人用於各種生意。”孫偉博説。

  不過據了解,張朝民、梁俊奎的案件並不涉及張銀峰,那麼假冒張銀峰貸款的又是誰呢?現在仍不得而知。

  業內人士分析,在“冒名貸款”案件中,貸款立據承債人和貸款使用人相分離,權利和義務不對等,給資金帶來了風險,也很可能給名義貸款人帶來傷害。發生此類案件,反映出個別地方農村信用社貸款存在管理不力、審批不盡職等問題,應引起高度重視,儘快堵住漏洞。(半月談記者 馬意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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