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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行一客戶經理涉嫌詐騙客戶4000萬 已被警方控制

  • 發佈時間:2015-10-20 13:16:18  來源:中國廣播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朋浩

  當大多數銀行還在為客戶經理私售別人家理財産品(也即飛單)帶來的糾紛煩惱時,中國農業銀行的一位客戶經理竟然直接詐騙客戶至少近4000萬的理財資金,挪作自用。

  近日,多名客戶向澎湃新聞反映,他們在農行上海漕溪路支行向客戶經理杜某購買理財産品到期後未能如期兌付,今年8月發現杜某失聯,資金也下落不明。而經上海銀監局查證回復:他們的錢並未進入銀行的理財賬戶,而是被轉入了杜某的個人賬戶。僅澎湃新聞聯繫到的4名客戶,涉案本金就達3775萬元。

  對此,上海銀監局10月19日回應澎湃新聞稱,公安機關已立案,上周該客戶經理已被公安機關控制。

  農行上海分行同日表態,這只是杜某的個人行為,該客戶經理已被警方控制,該行將積極配合司法部門對此案的調查。

  據其中一名客戶王平(化名)介紹,按照她手中的合同,其購買的900萬元的産品本應于2015年7月25日到期,但直至8月3日資金也沒回來,當日,杜某還曾主動發短信告訴她,8月4日一定會回款。但之後,王平一直未能聯繫上杜某,回款也一直未到。8月10日王平曾到農行漕溪路支行,並在農行員工陪同下至杜某家,均未找到杜某,此時才發現事情不妙。其後,她還碰到其他同樣資金出現問題的客戶,且均是從杜某處購買的産品。

  對此,農行回應客戶稱:他們與杜某簽訂的是虛假“理財協議”,並未真實購買該行理財産品。

  王平提供給澎湃新聞記者的《上海銀監局信訪事項處理意見書》[滬銀監訪復(2015)1028號]中也列明:經比對您提交我局的理財産品説明書、移交保管協議、以及補充協議三份文件,其中産品説明書為農行理財産品的正式説明書,移交保管協議和補充協議並非農行該理財産品相關文件。上述三份材料均僅有杜某本人簽名,沒有農業銀行其餘人員簽名。蓋印公章名稱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私人銀行部”,目前農行上海市分行並未設立私人銀行部,農行總行私人銀行部門正式全稱為“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銀行上海分部”且尚未使用公章。

  就此,上海銀監局認定,三份材料無法證明王平是購買了農行的理財産品。在該信訪意見書中,上海銀監局並透露,杜某因涉嫌詐騙已于8月14日被徐匯區公安分局經偵支隊以合同詐騙罪立案。

  關於王平的資金流向。該信訪意見書提及,其賬戶從2014年5月23日開戶至今僅三筆交易,且交易均發生在2014年5月23日,分別是開戶、轉入900萬,最後900萬轉入了客戶經理杜某的個人賬戶。

  不過,對於銀監局和農行的回復,王平等客戶並不認可,他們期望有解決方案。

  附:上海銀監局在上述信訪意見書中解釋了農行購買理財産品的正規流程。

  根據農行規定,理財産品業務辦理需要一定流程。

  (一)風險評估及理財簽約。客戶首次購買農行理財産品時,必須通過網點進行簽約。簽約時客戶必須先進行風險類型評估(有效期為一年),簽約成功後成為中國農業銀行理財業務簽約客戶。

  (二)産品購買。個人客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在農行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借記卡或憑密支取的結算賬戶存摺)到開戶行所在省內的任意營業機構(或個人電子銀行渠道)購買理財産品。通過櫃面辦理的理財業務,單筆金額超過20萬元須有主管授權或遠端授權,交易成功後列印《投資理財業務憑證》,櫃員加蓋業務辦訖章,個人客戶需本人簽名,銀行留存聯作為記賬憑證隨傳票裝訂,客戶留存聯交還給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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