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網購銀行卡存入10萬被轉走 借快遞挖出幕後人
- 發佈時間:2015-09-06 09:21:49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田燕
網上買來一張銀行卡,隨後存入的10萬元迅即被轉走。近日,煙臺警方借助手上僅有的一點線索,偵破涉及北京、廣東、浙江、海南、遼寧等25個省份的特大網售銀行卡案件,抓獲嫌疑人6名,查獲尚未出手的銀行卡47套。這是公安部開展打擊網上買賣銀行卡專項行動以來,煙臺警方破獲的第一起網售銀行卡特大案件。 通訊員 徐忠范鵬飛 記者孫珂
買張銀行卡10萬元馬上被刷走
2014年11月,煙臺市公安局開發區經偵大隊接到一起“離奇”的報案。
報案人王先生稱,自己在10月份登錄某軍事論壇時無意間彈出一個窗口,內容是關於銷售銀行卡的。為圖方便,他便通過彈窗上預留的QQ號碼與對方取得聯繫,購買了一張已經開通網上銀行功能的儲蓄卡,卡主資訊顯示為一個陌生人李某,並附帶李某的身份證,以及用李某身份辦理同時綁定儲蓄卡的手機卡,共計花費600元。
去年11月的一天,王先生向這張儲蓄卡中存入10萬元。誰知當天上午存入,下午就發生了意外情況:在儲蓄卡還在王先生手中緊緊攥著的時候,卡裏的錢竟然被人刷走了。
受理此案後,煙臺開發區經偵民警立即前往銀行查詢該儲蓄卡的交易記錄,發現該款項是通過某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簽約商戶——一家超市移動POS機刷卡消費的。在民警一番努力下,第三方支付公司終於答應延遲支付。
通過第三方支付公司調取該超市的預留資訊後,偵查員發現該超市位於江蘇省南通開發區,並且留有聯繫方式,商戶POS機同時綁定了一個銀行賬戶。
但民警經過進一步核實發現,南通當地根本沒有與超市預留資訊一致的地址,通過搜索分析,綁定賬戶開戶行資訊也與實際不符,該超市申領POS機資料全係造假。
借助快遞挖出幕後人
“貨款最後必然會到達售卡人手中,查到貨款的最終流向,也就確定了售卡人。”民警梳理了新的辦案思路。
民警前往快遞公司查詢,發現該單快遞的發貨地為湖南婁底,發貨人為“王小姐”,貨款由快遞公司代收,發現從2014年10月至2015年3月,該手機號碼先後往全國各地發送可疑物品28套,從運單上的資訊分析,這些可疑物品很可能就是銀行卡。
王小姐是誰?住址在哪?偵查員對此一無所知。鋻於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在QQ上聊天時達成買賣協議,被害人在聊天過程中,留下地址、電話等。偵查員推測,與被害人進行網路聊天的人可能就是發貨人。犯罪嫌疑人和報案人只通過QQ聯繫,無任何其他聯繫方式,於是辦案民警遂通過QQ號碼與犯罪嫌疑人聯繫洽談買卡,很快談成了2筆買賣,隨之民警喬裝打扮在犯罪嫌疑人可能交貨的快遞公司網點設伏,成功將其鎖定。
同時,通過在快遞公司網點的設伏,辦案民警發現了出售銀行卡的另一團夥犯罪嫌疑人王某,經過跟蹤,確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住處,最終將其抓獲。民警審訊得知,該犯罪團夥先後向全國各地網售銀行卡109套,現場查獲了47張尚未出手的銀行卡及開卡資料、U盾、身份證、手機卡等物品。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警方提醒
網上買別人銀行卡 同樣涉嫌犯罪
煙臺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提醒市民,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或轉借。所以,冒用他人身份證來辦銀行卡,用於出售獲利,本身就是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同時,買賣他人身份證,如果造成嚴重後果的,則涉嫌觸犯買賣居民身份證罪。
“用本人身份證辦卡,只需要幾元的工本費,而買一張經別人辦理的銀行卡則需要幾百元。買一張卡要花那麼貴的錢,卻還有人願意買,説明這些買卡人有不良動機,他們無非是想冒用他人身份證辦來的銀行卡,從事一些不正當的活動,以規避相關部門的查處。”警方提醒,如果買卡人用購買的銀行卡從事不正當活動,如洗錢、偷稅漏稅、行賄受賄、內部交易等違法行為,不僅買卡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就連倒賣銀行卡的人也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