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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高收益低 資金流入三農遇瓶頸

  • 發佈時間:2015-05-22 07:19:15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張莫 林遠  責任編輯:畢曉娟

  今年的一號文件首次提出“積極推動農村金融立法”。《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獲悉,全國人大目前已經著手調研農村金融立法的可行性,未來若立法,可能會涉及金融機構的涉農貸款比例要求、相關財政補貼比例以及稅收優惠政策等等。不過,業內人士透露,目前立法還沒有進入正式的程式中,而關於是否立法、如何立法,在農業界和金融界也存在較大的爭議。

  農村金融是我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針對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發展包袱重、分佈不合理,農村金融業務經營成本高、風險高、資訊不對稱、供給不足等核心問題,中央逐步建立了推動農村金融改革發展的政策扶持體系,這些政策包括貨幣信貸政策、財政稅收政策、扶貧扶弱政策等。不過,有業內觀點認為,當前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發展面臨部分突出問題,需要適時啟動相關農村金融立法。但我國農村金融立法的進展仍頗為緩慢。

  一位接近監管層的業內專家對《經濟參考報》記者透露,未來若立法,將主要針對金融機構,目的是確保金融機構對農業發展在資金上保持一定支援力度。“例如,立法可能會對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的規模、比例,涉農貸款相關利率的設定以及財政的利率補貼給予規定,同時可能也會明確一些優惠政策,比如對涉農貸款達到某個比例之上的,給予稅收減免等。包括土地的相關抵押問題等也會有所涉及”。

  據記者了解,全國人大在前期調研立法可行性時也參考了一些其他國家的立法經驗,尤其是美國的《社區再投資法》。20世紀六七十年代,由市場失靈等原因導致的信貸歧視嚴重阻礙了美國中低收入地區和借款人的信貸需求。1977年通過的《社區再投資法》就是美國一系列旨在幫助某些弱勢群體有效獲得融資服務的法律之一。自該法頒布至今,也曾多次適應市場需要進行修改。“《社區再投資法》裏有些引導性的規定,比如金融機構在當地吸收的資金存款,要有多少比例用於當地,這些都是可以借鑒的地方。”上述業內專家説。

  不過,在一些業內人士支援立法的同時,也有聲音認為,農村金融立法可能會導致資源浪費等新問題。

  “農村金融的問題在於如何在市場可持續性和政府政策支援之間進行平衡。支援立法的聲音認為,要把政府和市場的邊界界定清楚,實際上更多的是強調一種對農村金融的政策支援,即通過立法的手段把政策支援固定下來。另一種聲音則認為農業補貼等對農業的支援太多,可能會適得其反,導致資源的低效浪費和對環境的破壞。”上述業內專家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一些業內人士認為,各種涉農財政資金沒有用到應該用的地方,使用效率比較低下,造成資源浪費。

  中央財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韓俊曾表示,中國加入WTO時制定了關稅配額管理的措施,還承諾了對農業補貼有上限限制——補貼不能夠超過農業産值的8.5%,現在有的農産品已經超過補貼上限了。不過,他也表示,這仍然有很大的調控餘地。例如今年政府對農業的補貼(種糧補貼、農資綜合補貼)進行了一次重大政策調整,之後上千億的農業生産資料綜合補貼就和農資價格脫鉤了,從而從黃線補貼成為綠線補貼,是符合世貿承諾的,今後這個空間仍然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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