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高管高薪之患 尚福林提醒:防止過度冒險行為
- 發佈時間:2014-09-10 09:58:54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胡愛善
尚福林提醒:防止過度冒險行為
央企限薪令來襲,銀行業高管的高薪酬尤其扎眼。昨日,銀監會主席尚福林透露了對此問題的意見:銀行薪酬激勵要與經營成本和風險暴露相一致,防止過度冒險行為;同時,全員同質考核應向分崗位差異化考核轉變。
業內人士分析,之所以對銀行高管限薪,主要是有利於發揮薪酬在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和風險管控中的導向作用,防止銀行高管為追求個人利益,片面追求利潤,以此促進銀行業穩健經營。而按崗位差異化的考核制度則有利於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能助推銀行業務發展創新。
央企限薪令來襲,銀行業高管的薪酬最為引人注目。儘管銀監會在2010年就曾發佈了《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對於銀行高管的薪酬支付進行了明確的規定,但隨著此輪央企限薪潮的來襲,市場預計不少大行高管的薪水或再被腰斬。
就在數家銀行的高管陸續就薪酬問題作出公開回應後,銀監會主席尚福林也在9日召開的“中國銀行業協會會員大會”上透露了銀監會對於銀行業薪酬問題的意見:銀行薪酬激勵要與經營成本和風險暴露相一致,防止過度冒險行為。此外,銀行的績效考核,應由全員同質考核向分崗位差異化考核轉變。
業內人士指出,之所以要對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的高管限薪,主要是有利於發揮薪酬在商業銀行公司治理和風險管控中的導向作用,防止銀行高管為了追求個人利益,片面追求利潤,以此促進銀行業穩健經營。而按崗位差異化的考核制度則有利於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能夠助推銀行業務的發展和創新。
中共中央政治局于8月29日審議通過《中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對促進中央企業形成合理有序收入分配格局提出了明確要求;7月2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也專門強調,要完善商業銀行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引導商業銀行糾正單純追逐利潤、攀比擴大資産規模的行為。
尚福林強調,要注意結合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國情,完善高管人員穩健薪酬管理機制,把績效薪酬延期追索和扣回制度落實到位,促使銀行薪酬激勵與經營成本和風險暴露相一致,防止過度冒險行為。
《商業銀行穩健薪酬監管指引》曾明確規定:“商業銀行主要負責人績效薪酬應在基本薪酬的3倍內確定。”而在延期支付方面,銀監會要求,商業銀行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對風險有重要影響崗位上的員工,績效薪酬的40%以上應採取延期支付的方式,且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於3年,其中主要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薪酬的延期支付比例應高於50%,有條件的應爭取達到60%。此外,銀行對薪酬有追索權,在規定期限內高級管理人員和相關員工職責內的風險損失超常暴露,商業銀行有權將相應期限內已發放的績效薪酬全部追回,並止付所有未支付部分,離職人員同樣適用。
不久前,建設銀行董事長王洪章在中期業績發佈會上説,要逐步減少央企管理層和員工的薪酬差距,薪酬要向一線傾斜。北京銀行董事長閻冰竹也説,薪酬應該和業績掛鉤,現在部分央企出現大幅虧損,但高管薪酬不降反升肯定是不合理的。
在談到風險問題時,尚福林強調,要加快完善表外業務管理制度,特別要針對近期增長迅猛的委託貸款等業務,加強資金來源合規性、真實性把關,嚴格區分委託業務和自營業務,確保責任分擔清晰;針對大宗商品貿易融資及信用證業務風險管理問題,加強真實貿易背景的盡職調查、強化合規管理,促進健康發展。
尚福林指出,隨著“三期疊加”不斷深入和銀行集團化、多元化、綜合化經營發展的新趨勢新特點,傳統的被動式、單線條風險管理方式很難適應新形勢發展要求,必須完善風險管理機制,創新風險管理手段,加快推動銀行風險管理轉型,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底線。(苗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