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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堵住銀行“泄密門”

  • 發佈時間:2015-01-13 05:32:33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胡愛善

  我國已發行超過4億張信用卡,每年通過信用卡交易的資金總額超過13萬億元。有媒體調查發現,銀行信用卡客戶數據洩露現象頗為嚴重,一條條包括姓名、電話、地址、工作單位、開戶行等完整隱私的信用卡開戶數據,在網路上公開販賣。種種例外條款、免責規定,又往往讓消費者問責無門。

  【微評】 個人資訊洩露案件的發生,有些是銀行出了“內鬼”,有些則是合作公司可“共用”資訊這一潛藏在銀行枯燥條文中的規定給用戶埋的“地雷”。個人資訊除了被銀行使用,還可能被用於合作企業推銷業務、與聯名商戶共用,而銀行僅對這些合作機構“督促保護資訊”。在這些明槍暗箭的條款面前,用戶成為徹底的弱者。面對這種局面,不能僅僅依靠消費者自身維權,還必須在制度上規範銀行行為,在法律上力挺消費者,一旦因資訊洩露産生訴訟,應由銀行等機構舉證自證清白,讓法律作用真正得以顯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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