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信用卡資訊洩露調查 5毛錢能買信用卡個人資訊
- 發佈時間:2015-01-12 08:34:57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我國已發行超過4億張信用卡,每年通過信用卡交易的資金總額超過13萬億元。在多數人看來,關涉“錢袋子”的信用卡象徵著安全、私密,用戶隱私資訊也會受到嚴密的保護。
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銀行信用卡客戶數據洩露現象頗為嚴重,一條條包括姓名、電話、地址、工作單位、開戶行等完整隱私的信用卡開戶數據,在網路上形同“趕集”公開販賣。而種種例外條款、免責規定,往往讓消費者問責無門。
舊數據“2000元10萬條”
根據上海某第三方財富管理公司銷售人員提供的線索,記者近日使用QQ群搜尋功能,搜索“電話銷售”這一關鍵詞,找到約200個有“數據交流”功能的QQ群。搜索“銀行數據”,參與人數多達數百人、交易活躍的群至少有30個。據介紹,這些正是信用卡資訊交易的“黑市”。
記者調查發現,在微信及一些電子商務平臺,“電話銷售交流圈”“銷售行業資料群”也大量存在。多位“資訊販子”均表示,可以“按地區定制,先試用後付款”。此外,根據個人資訊“品質”的不同,價格也分為“三六九等”,每條價格從2分錢到5元錢不等。
例如,最新信用卡開戶數據按照0.5元一條出售;已經出售過一次的二手數據,可以便宜到0.35元每條;部分高端客戶如金卡、白金卡持卡人資訊每條售價則高達5元。借助網路聊天、支付工具,買家從下單到得到這些資訊,交易全程僅需數分鐘。
一名自稱河北籍的微信群賣家表示,這些資訊的主要購買者是貴金屬、信託等理財機構的電話銷售人員。僅他所在的群,每天有400多人商洽買賣。“越是沒怎麼被打過的電話資訊價格越高,最便宜的一份2000元10萬條,算下來每條數據只要2分錢。”對於獲得的部分個人資訊,經一一致電確認,工商銀行、建設銀行的數十位持卡人也表示,已洩露的客戶資訊真實有效。
合作公司資訊“共用”
消費者申辦信用卡,商業銀行掌握了數億持卡人的身份證明、電話、住址等資訊。根據《商業銀行信用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商業銀行未經客戶授權,不得將客戶相關資訊用於本行信用卡業務以外的其他用途。
記者調查發現,種種規定屢成“一紙空文”,導致大量客戶資訊被洩露:
知情人士介紹,每條個人資訊被提交給銀行後,要經過支行、分行、信用卡中心等多個環節,經手人員眾多。據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通報,已于2013年被判處有期徒刑的平安銀行信用卡中心原職員余某,就曾將掌握的600余份客戶資訊出售,其中包括客戶辦卡時留存的工資證明、身份證明。
在上海司法機關近年查獲的買賣客戶資訊案件中,工行、農行下屬支行員工也曾成為出售資料的源頭。
此外,銀行轉手給“合作公司”。一些資訊販子透露,有相當部分的資訊並非銀行直接洩露,而來自與銀行有合作關係的企業。
記者以辦卡人的身份,走訪工農中建交五大行營業部,獲得的標準信用卡申請合同均顯示:個人資訊除了被銀行使用,還可能被用於合作企業推銷業務、與聯名商戶共用資訊。
事實上,與保險、超市、網站等合作方“共用個人資訊”等字樣往往置於合同不起眼位置。“信用卡申領合同的條款上百條,內容晦澀,而且你想辦信用卡,不管什麼條款,就只能簽字同意。”正在上海一家股份制銀行辦卡的王宇説。
免責條款成“擋箭牌”
“消費者往往在不知情中就授權將自己的資訊轉手,遭洩露資訊的消費者如果想追責,這些免責條款反而成了擋箭牌。”上海華榮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許峰説。
專家表示,監管部門應當加大對金融企業、合作機構等資訊洩露源頭的處罰力度,督促商業銀行加強對合作機構的審查。“從根本上看,有必要儘快推動呼籲已久的個人資訊保護法立法,明確公民個人資訊的保護責任。”上海泛洋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春泉説。文/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