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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銀行過橋借款毀約 兩度回復稱係誹謗已報案

  • 發佈時間:2014-08-20 06:4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蔣詩舟  責任編輯:胡愛善

  近日,多家媒體關注並報道渤海銀行“過橋借款”毀約事件。事情起因是,一位自稱趙女士的人士爆料稱,渤海銀行成都分行向她籌集的2800萬元過橋貸款因銀行毀約無法兌現,借款方四川某商貿公司因無法從銀行續貸,從而無法還清趙女士欠款。

  8月15日,渤海銀行成都分行發佈聲明表示,從未與趙女士發生任何業務往來,也從未以任何形式出示過對某企業的貸款承諾。

  在媒體跟進報道後,渤海銀行再度(8月19日)發佈聲明稱,對於誣陷和誹謗,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中國經濟網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截至2013年末,渤海銀行不良貸款4.35億元,比年初增加2.34億元,不良貸款率0.26%,比年初上升0.12個百分點。

  渤海銀行“過橋借款”毀約引關注

  “過橋貸款”的流程通常為,企業還款困難時找一筆民間資金來“轉貸”,即先借一筆短期民間資金歸還銀行貸款,然後再用新批下來的銀行貸款償還民間借款。但是,這樣的操作模式不但潛藏風險,且容易引發糾紛。

  8月14日,論壇裏一篇題為《渤海銀行成都分行行長劉安祺利用“過橋”手段騙取資金2800萬》的帖子引起了較大的關注。帖文中稱,“渤海銀行成都分行行長劉安祺,指示其下屬錦江支行葉某利用職務之便騙取趙女士等人資金2800萬,用於衝抵銀行自身不良貸款。”

  8月19日,21世紀經濟報道刊發《2800萬過橋借款被套:資金掮客指渤海銀行金蟬脫殼》一文,追蹤“過橋借款”毀約一事。同日,證券日報亦關注了上述事件,文章標題為《客戶指責過河拆橋 渤海銀行成都分行否認業務往來》。21世紀經濟報道稱,“8月18日,趙女士在接受採訪時表示確有其事,不過資金來源於她的一位胡姓朋友。她表示,目前已就此事向四川銀監局舉報,8月14日已收到了銀監局信訪受理的通知書,稱將待核查完畢後書面告知她本人。”

  2800萬“轉貸”資金被套

  趙女士稱,今年3月,她多次接到渤海銀行錦江支行行長葉進的電話,表示某企業在該行有一筆2800萬元的貸款將於3月21日到期,企業出現了還款困難,可能成為不良,請她幫忙找資金先幫該企業償還貸款,不超過五天新的貸款就能發放下來。

  之所以敢做這筆“過橋”業務,趙女士自稱是因為其與渤海銀行成都分行的合作並不只這一次。2012年9月,其朋友有一筆3000萬元的過橋貸款通過該銀行借給成都通鑫達商貿有限公司(趙女士替其朋友出面簽約),這筆借款因通鑫達得到銀行續貸獲按時償還。

  據趙女士透露,該筆過橋貸款日利息為千分之一點五,也就是3000萬元一天利息高達4.5萬元,換算成年化收益高達54.8%,已經超出了利率保護範圍。

  趙女士稱,今年3月21日,在葉進的辦公室,她見到了貸款企業四川某商貿公司的股東。葉行長稱續貸肯定沒有問題,又給她出具了一份銀行風險審批書,讓趙女士放心劃款,還稱該企業已經在銀行貸款兩年,資質良好,在這樣的情況下,趙女士替其朋友簽署了借款協議,借款合同上寫明的還款日期為3月25日。

  然而,到了3月25日,趙女士得到銀行放款無法進行的消息。

  渤海銀行兩發聲明稱係誹謗

  針對網上的言論,渤海銀行兩度發佈聲明大呼冤枉。

  8月15日,就前一天的論壇帖文,渤海銀行成都分行官方微網志發佈聲明稱,該行從未與趙女士發生業務往來,其所聲稱的該行對某企業的貸款承諾完全不屬實,“我們從未以任何形式出示過對某企業的貸款承諾,也沒有授意任何人對該企業做出過承諾。”並表示,“對於‘趙女士’在帖文中對我行及我行領導的攻擊、誣陷和誹謗,以及通過網路進行擴散的行為,我行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力。”

  8月19日,當媒體的跟進報道陸續見報時,渤海銀行成都分行官方微網志再度發佈聲明表示,“對於個別人在帖文中對我行的攻擊、誣陷和誹謗,以及惡意通過網路進行擴散等行為,我行已向公安機關報案,通過司法手段維護我行的權力。

  中國經濟網記者查閱資料發現,截至2013年末,渤海銀行不良貸款4.35億元,比年初增加2.34億元,不良貸款率0.26%,比年初上升0.12個百分點。此外,資産總額5682.11億元,比年初增長20.36%;負債總額5440.14億元,比年初增長20.28%;實現凈利潤45.62億元,比上年增長3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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