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制定了支援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計劃(以下簡稱“計劃”),旨在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更好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作用,撬動更多金融資源支援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發展。
財政部副部長王東偉在國新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強化政府性融資擔保對科技創新的支援力度。財政部等4部門剛剛出臺了支援科技創新的專項擔保計劃,通過加大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的風險分擔和補償力度,推動銀行和政策性擔保機構加強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援。將單戶企業的擔保金額上限由原來的1000萬元提高到3000萬元,撬動更多金融資源支援科技創新。
數據顯示,2024年,中央財政科技支出預算安排達到3708億元,增長10%。
“科技創新是提高社會生産力和綜合國力的戰略支撐。”中國社會科學院財經戰略研究院財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表示,在過去數年時間裏,我國對於科技創新的支援始終不遺餘力,取得了顯著成效。其中,中小企業作為科技創新的重要主體,需要新的政策持續鼓勵中小企業創新發展。
計劃明確,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以下簡稱“融擔基金”)發揮體系引領作用,在聚焦支農支小基礎上,加大科技創新再擔保業務規模和風險分擔,引導地方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為更多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提供擔保支援。銀行和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按照市場化運作和商業可持續原則,自主選擇有發展潛力的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依法合規審貸放貸、提供融資擔保。
計劃將分類提高分險比例。銀行和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分別按不低於貸款金額的20%、不高於貸款金額的80%分擔風險責任。融擔基金分險比例從20%提高至最高不超過40%。省級再擔保機構分險比例不低於20%。有條件的省級再擔保、擔保機構可提高分險比例,減少市縣級擔保機構的風險分擔壓力。
根據企業不同類型,融擔基金分險比例分為三檔:對於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承擔國家科技項目的中小企業,融擔基金分擔最高不超過40%的風險責任;對於高新技術企業、依託“創新積分制”篩選出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擔基金分擔最高不超過35%的風險責任;對於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型中小企業,融擔基金分擔最高不超過30%的風險責任。
計劃強調,對融擔基金加大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風險分擔所新增的代償,中央財政每年安排資金給予一定風險補償。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支援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成效較好的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給予一定風險補償。
“分類提高分險比例,將進一步鼓勵不同類型的企業去探索有利於科技創新的活動。”何代欣表示,中央財政資金的安排,對於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穩定預期,持續開展創新活動具有很強的支撐和保障作用。總體來看,此次計劃支援科技創新不僅從方向上給予引導,也在各個環節給出了真金實銀的保障。
王東偉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要落實好支援科技創新引領産業創新的一系列財稅政策,主要從5個方面開展:著力“強基礎、攻關鍵”,支援增強科技創新能力;著力“拓渠道、強賦能”,促進實體經濟和數字經濟深度融合;著力“暢流通、促消費”,推動服務業高品質發展;著力“補短板、增效能”,強化現代化基礎設施建設;著力“解難點、通堵點”,提升産業鏈供應鏈韌性和安全水準。
“我們把科技作為財政支出的重點領域,優先予以保障。”王東偉表示,大力支援科技創新和産業創新融合發展,持續加大對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和前沿研究的投入力度,完善競爭性支援和穩定支援相結合的基礎研究投入機制;支援佈局一批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全力保障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動戰略性新興産業融合集群發展和未來産業加快培育發展。(經濟日報記者 蘇瑞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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