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監管總局法規司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對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金融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科學回答了金融事業發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為新時代新征程推動金融高品質發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會議強調,要全面加強金融監管,有效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切實提高金融監管有效性。為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全面加強金融監管,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資本辦法》),進一步完善商業銀行資本監管規則,推動銀行強化風險管理水準,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一、完善資本制度,構建銀行業資本監管體系
《資本辦法》立足於我國銀行業實際情況,構建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全面修訂第一支柱“最低資本要求”下的風險加權資産計量規則,完善調整第二支柱“監督檢查”的相關內容,有效提升第三支柱“資訊披露”的標準和要求。
一是構建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使資本監管與銀行資産規模和業務複雜程度相匹配,降低中小銀行合規成本。《資本辦法》構建了差異化資本監管體系,按照銀行的業務規模和風險差異,劃分為三個檔次,匹配不同的資本監管方案。其中,規模較大或跨境業務較多的銀行,劃為第一檔,對標資本監管國際規則;資産規模和跨境業務規模相對較小的銀行納入第二檔,實施相對簡化的監管規則;第三檔主要是規模更小且無跨境業務的銀行,進一步簡化資本計量要求,引導其聚焦縣域和小微金融服務。
二是全面修訂風險加權資産計量規則,包括信用風險權重法和內部評級法、市場風險標準法和內部模型法以及操作風險標準法。信用風險方面,權重法優化風險暴露分類標準,增加風險驅動因子,細化風險權重;限制內部評級法使用範圍,校準風險參數。市場風險方面,新標準法通過確定風險因子和敏感度指標計算資本要求;重構內部模型法,採用預期尾部損失(ES)方法替代風險價值(VaR)方法。操作風險方面,新標準法以業務指標為基礎,引入內部損失乘數作為資本要求的調整因子。總體上,增強標準法與高級方法的邏輯一致性,提高計量敏感性。同時,限制內部模型的使用,完善內部模型,降低內部模型的套利空間。
三是要求銀行制定有效的政策、流程、制度和措施,及時、充分地掌握客戶風險變化,確保風險權重的適用性和審慎性。《資本辦法》重視計量和管理“兩手硬”,強調製度審慎、管理有效是準確風險計量的前提,為銀行夯實經營管理基礎、提升管理精細化水準提供正向激勵。
四是強化監督檢查,優化壓力測試的應用,進一步提升監管有效性。一方面,參照國際標準,完善監督檢查內容。設置72.5%的風險加權資産永久底線,替換原並行期資本底線安排;完善信用、市場和操作風險的風險評估要求,將國別、資訊科技、氣候等風險納入其他風險的評估範圍。另一方面,銜接國內現行監管制度,促進政策落實。完善銀行賬簿利率、流動性、聲譽等風險的評估標準;強調全面風險管理,將大額風險暴露納入集中度風險評估範圍,明確要求運用壓力測試工具,開展風險管理,確定資本加點要求。
五是提高資訊披露標準,強化相關定性和定量資訊披露,增強市場的外部約束。遵照匹配性原則,建立覆蓋各類風險資訊的差異化資訊披露體系,引入了標準化的資訊披露表格,要求商業銀行按照規定的披露格式、內容、頻率、方式和品質控制等進行披露。《資本辦法》顯著提高了資訊披露的數據顆粒度要求,切實提升了風險資訊透明度和市場約束力。
二、堅持風險為本,促進銀行業高品質發展
《資本辦法》的發佈實施是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以及黨中央關於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銀行統籌好當前和長遠、穩增長和防風險的關係,引導銀行業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是有助於提升銀行業資本監管的有效性。資本是銀行抵禦風險的基石,實施資本監管,為我國銀行業長期穩健運作和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重視資本監管,牢固樹立“資本約束”意識,可促進商業銀行不斷夯實資本充足水準,實現資本數量和品質的雙提升。構建行之有效、強健的資本監管體系,可從根本上提升銀行體系風險抵禦能力。
從我國銀行業發展來看,隨著我國經濟不斷發展,人民對金融服務需求的不斷提升,銀行業務不斷創新,複雜程度也相應提升,需要更加精細化的風險管理方法和先進的風險計量手段。因此我們充分借鑒國際標準,結合我國國情,對《資本辦法》進行了全面修訂,進一步提升資本監管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二是有助於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作為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業銀行一向是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主力軍。《資本辦法》立足國情,發揮資本要求對銀行信貸資源配置的導向性作用,引導銀行增加對實體經濟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信貸投放,促進更好服務實體經濟。例如,通過合理設置中小企業貸款、個人貸款的風險權重,適當降低了相關領域的信貸成本,引導商業銀行加強對小微企業和個人消費的信貸支援;適度上調同業債權風險權重,引導資金減少在金融體系內的空轉,防止金融“脫實向虛”;按照“能穿透儘量穿透”的原則,嚴格資産證券化、場外衍生品等資本監管規則,引導銀行降低業務的複雜度,促進金融回歸服務實體經濟本源。
三是有助於推動銀行業全面提升風險管理水準。《資本辦法》著力構建更完善的資本約束機制和風險管理體系,將對強化銀行風險管理能力、提升風險管理水準發揮重要引領作用。《資本辦法》的實施,一是促進銀行進一步強化風險治理架構,提升全面風險管理能力,完善風險偏好管理,加強傳導機制建設,健全各類風險識別、計量、監控和報告機制。二是推動銀行提升風險計量的科學性和精細化,持續完善風險工具和管理機制,提高風險計量的敏感性、審慎性和可比性。三是以風險管理新要求為引導,推動銀行加強系統頂層設計,完善配套系統建設,不斷夯實數據品質、提升數據準確性,強化數字化風控體系建設,實現以數字化風控賦能管理。四是推動銀行深化資本應用,進一步從資本充足率的結果監測向資本計量應用全流程管理髮展。促進銀行將資本標準融入日常經營管理中,來檢驗實施效果,並不斷加以改進,最終達到提高全面風險管理的目的。
三、深化資本應用,做好後續實施工作
一是加快補齊短板,做好實施準備。《資本辦法》的實施是一項全局性、長期性、系統性工作。銀行要加強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的組織領導,統籌全行推進實施,做好內部宣導和解讀,統一思想認識,確保實施工作平穩有序。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及過渡期要求,合理制定達標規劃,並與監管部門充分溝通、動態調整,制定有針對性的解決方案,全行動員、多措並舉,全力補齊短板。
二是深化資本應用,建立長效機制。資本管理的實質是風險管理,應把《資本辦法》實施的落腳點放在改進管理上。銀行應充分理解掌握主要規則變化,深入分析對業務經營的影響,發揮好資本監管對銀行資源配置的引導作用。深化資本應用,把資本標準融入日常經營管理,持續擴大計量成果在客戶準入、信貸政策、貸款定價、減值準備、經濟資本、考核評價等各領域的運用,以應用為導向,以計量促管理,提高全面風險管理水準。
三是夯實資本水準,提高服務實體經濟質效。銀行要規劃好內外源資本補充,合理優化業務模式,改善凈息差水準,通過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務提高客戶綜合貢獻,提升核心盈利能力。充分利用境內外市場,安排好不同層次的資本工具發行,積極拓展投資者範圍,提高資本補充能力。同時,銀行要結合資本充足水準,合理把控資産規模增速,進一步發揮資本監管對銀行資源配置的引導作用,持續優化資産結構,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