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為快遞行業“立規” 哪些條文與你我有關
- 發佈時間:2015-11-17 07:27:31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隨著網購時代來臨,中國快遞業進入高速發展期。其中2014年全國快件量突破146億件,躍居世界第一。量提升了,質該如何保障?為促進和規範快遞業健康發展,加強對快遞市場的監管,國務院法制辦16日起就《快遞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擬就快件和用戶安全等作出諸多規定。
隨著“雙十一”全民網購狂歡節落下帷幕,快遞物流業迎來派送高峰。圖為11月16日,山西太原國貿大廈附近,多家快遞企業的快遞人員在此扎堆分發快遞,一名女白領收到多份快遞十分喜悅。張雲 攝
收寄件人應當實名登記
——“梅長蘇”快遞最高或被罰1萬
【規定】
用戶交寄快件,應當如實填寫快遞運單。快遞運單應當包括寄件人、收件人姓名或者單位名稱等身份資訊、地址、聯繫電話,以及寄遞物品的名稱、性質、數量。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時未核對快遞運單資訊,或者快遞運單資訊填寫不完整、不實仍予收寄,情節嚴重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解讀】
記者注意到,早在11月1日,快遞實名制已在全國全面實施,但效果並不明顯。實施不久,“流川楓”、“梅長蘇”等奇葩姓名快遞仍可肆意遊走,“快遞實名制”也遭遇挑戰。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王耀球向中新網記者表示,企業的憂慮,民眾的擔心,是當前“快遞實名制”遇冷的主要原因。而未來規定若能如此細化,處罰風險勢必讓企業更加專注落實,那麼,“快遞實名制”真正落地將更容易。
快遞一律要驗視
——將有效避免“毒快遞”“炸彈包裹”
【規定】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收寄快件、驗視內件後,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在快件運單上作出驗視標識;用戶拒絕驗視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不得收寄。
【解讀】
早在不久前,中央綜治辦、公安部等15部門決定,從10月22日起到2016年3月底,要求寄遞物流行業全面落實寄運物品先驗視後封箱、寄遞物流活動實名登記、郵件快件X光機安檢三項制度。王耀球表示,驗視快遞是對消費者負責,可以有效防止假冒偽劣流通到市場,同時也有效避免“毒快遞”、“炸彈包裹”等違禁物品威脅公共安全。
隨著“雙十一”全民網購狂歡節過後,物流快遞高峰也緊跟而來。張雲 攝
不得非法出售、洩露用戶資訊
——確保用戶資訊安全
【規定】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建立快件運單及電子數據管理制度,定期銷毀快件運單,確保用戶資訊安全。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不得非法出售或者洩露快遞服務過程中知悉的用戶資訊。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用戶資訊洩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向所在地郵政管理機構報告。
【解讀】
“正如銀行不可隨意出售儲戶的個人資訊、醫院不得出售患者的個人資訊一樣,快遞企業也當然不可出售用戶個人資訊。”王耀球表示,投遞快件之時,用戶是無償地把個人資訊提供給快遞企業的。因此,快遞企業當然有責任和義務去保護用戶的個人資訊。
快遞員不能再“任性”
——拋扔踩踏快件最高或被罰5萬
【規定】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及其作業人員以拋扔、踩踏或者其他危害快件安全的方法處理快件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
【解讀】
拋扔、踩踏快件是一種不講素質的表現,也折射了當前快遞行業的種種亂象。王耀球表示,快遞行業發展太快,産生的問題也很多,尤其是一些基層從業人員存在許多細節問題。而此項規定便是想通過亮出“高罰單”,警示快遞企業重視基層員工的素質培養,整體提升快遞作業人員素質。
11月13日,杭州,浙江農林大學的學生在搜尋自己的快遞,“雙十一”過後,浙江農林大學內的快遞業務點迎來高峰,學生們在堆積如山的快遞中搜尋自己的包裹,排長隊取件。據快遞業務點的負責人介紹,“雙十一”期間同學們購物的快遞陸續到達,每天的快遞量在3千件左右,快遞高峰將持續到16號。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冒領、私拆、倒賣他人物件
——企業最高可被罰20萬
【規定】
冒領、私自開拆、隱匿、毀棄、倒賣或者非法檢查他人快件,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有前款規定行為的,由郵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吊銷其快遞業務經營許可證。
【解讀】
王耀球表示,快遞員若冒領、私拆、倒賣他人物件,這不僅損害了商品本身,而且損害其自身的職業道德,更損害了快遞行業的信譽。簡單來説,原本商品與包裝就是融為一體的,若被私自拆封,商品原樣就被破壞,而這與私自拆封別人信件沒什麼區別。對此,相關部門就該不遺餘力,對其高倍處罰。
用戶快件丟損可獲賠償
——國家鼓勵開發相關責任險種
【規定】
用戶交寄貴重物品的,應當事先聲明。快件發生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的,對保價的快件,應當按照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與用戶約定的保價規則確定賠償金額;對未保價的快件,適用有關民事法律的規定。國家鼓勵保險公司開發快件損失賠償責任險種,鼓勵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保。
【解讀】
盒飯、肥皂等物品進入快遞行業顯然不需要保險,而手錶等高貨值物品則需要保險。王耀球表示,貨物丟失、損毀,企業給予用戶相應的賠償理所當然。未來相關責任保險也將進入快遞行業。未來的相關責任險種主要也是針對手錶等高貨值物品,能夠為這些高貨值産品的流通提供資金保險。
舉報投訴有門
——郵政管理部門7日內應作答覆
【規定】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公佈聯繫方式,保證與用戶的聯絡暢通,向用戶提供業務諮詢、快件查詢、問題投訴等服務。
郵政管理部門應當向社會公佈本單位的聯繫方式,接受投訴和舉報,及時核實、處理,並自接到投訴、舉報之日起7日內作出答覆。
【解讀】
過去,有些快遞公司在處理用戶投訴舉報時,存在著不予理會的態度。而如今,新規定對此立了規矩。王耀球表示,這一規定旨在維護用戶對快遞業服務品質的合理需求,將進一步暢通用戶的投訴渠道,避免過去有些用戶因投訴時間太長最後不了了之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