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食品流通許可證 多家大超市停售鮮切水果三文魚
- 發佈時間:2015-03-26 09:18:52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朱苑楨
鮮切三文魚的服務暫時不予審批
觀察動機:不少消費者都習慣在超市買一盒切片水果,相比整個水果,切片水果品種全面還方便食用。但近日消費者發現,華堂、沃爾瑪、BHG等超市的切片水果暫停銷售,停售的還有部分超市的三文魚切片。多家超市負責人表示,依照現行北京市食品現場制售許可管理辦法,超市尚不具備食品流通許可證,因此水果乃至三文魚都不能切片銷售。
發現
部分大超市停售切片水果、三文魚
以往在超市裏買了鳳梨,很多顧客稱重後都會直接找到銷售人員給去皮,但劉女士近日發現,華堂超市的這項服務沒有了。除此以外,成盒的切片水果,片裝的三文魚也消失了。“生活節奏這麼快,本來這些服務可以讓我們感到更便捷,怎麼説沒就沒了呢?”劉女士感覺很遺憾。
北京青年報記者近日走訪華潤ole、沃爾瑪、BHG等超市發現,除了華潤ole超市還在照常銷售切片水果,另外兩家超市的同類服務也沒有了。
此外,切成薄片銷售的三文魚在部分超市裏也消失了,不少超市只提供整段的三文魚産品。消費者張先生説:“以往買一盒生魚片到家就能吃了,現在超市不給切片,整塊三文魚買回去還得去除魚皮,太麻煩了。”
在BHG超市樂成店,以往頗受消費者青睞的鮮切水果産品已經停售,據BHG超市工作人員透露,食藥監工作人員曾來店裏檢查過,因店方不能提供相關許可證,不讓繼續銷售切片水果,“在許可證辦下來之前,肯定不能賣了。”沃爾瑪超市相關人士表示,以往切片水果銷量不是很大,所以條例發佈後就不再銷售。
調查
新規要求現場制售食品需要許可證 水果、三文魚辦不下來證
某超市外籍高層人士指出,該超市引進借鑒國外經營的經驗,率先在超市行業推出切片水果,給很多顧客帶來方便,僅以鳳梨單品為例,切片供應後每日能賣到一萬元銷售額,並且還能帶動其他商品的銷售業績。
不過,按照食藥監部門3月1日起《北京市食品現場制售許可管理辦法》,超市想賣切片水果或三文魚必須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對此多家超市負責人也表示支援理解,畢竟水果是否變質,刀具、案板是否進行消毒處理等細節都與食品安全相關。
與7-11等一些便利店出售的帶有品質品質認證標誌的切片水果不同,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當一些超市準備補辦手續時卻發現遇阻力不小,某超市不願透露姓名的負責人介紹:“申辦許可證的條條框框很多,從經營面積、作業步驟流程到人員構成,幾乎只有生産廠家才能符合要求,比如要求每一個單品要有30平米的食品加工操作間,這對於超市賣場的後廚來説,這是很難滿足的條件。”
北京市食藥監局
現切水果、三文魚目前不在審批範圍內
針對此事,北青報記者近日從北京市食藥監局了解到,為了進一步防止食品在流通領域可能存在的不正當操作或者衛生條件不達標等情況的發生,目前在本市區域內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的經營者,應當根據《北京市食品現場制售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取得相應許可後方可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經營活動。按照要求,在商場超市、便利店、市場內從事食品現場制售的經營單位,應當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沒有取得相應許可的,不得經營。
而按照現行的《北京市食品現場制售許可管理辦法(試行)》中,對於現場制售食品項目品種標注參考目錄顯示,在允許範圍內的現場制售食品項目包括主食、糕點、熟肉製品、豆製品、飲料及其他標注具體品種等六大類,由於現場鮮切水果存在安全隱患,並不包含在其中。
同時,現場制售切片三文魚屬於生食海産品的範疇,也適用於《北京市食品現場制售許可管理辦法(試行)》,但代顧客加工三文魚,則不作為生食海産品銷售,不適用於《北京市食品現場制售許可管理辦法(試行)》。
也就是説,目前食品流通許可證審批項目中並不包含現場鮮切水果、鮮切三文魚的項目,暫時不予審批。
直接進貨的有包裝的切片水果仍可銷售
北青報記者從北京市食藥監局了解到,從鮮切蔬果生産企業直接進貨的有包裝的切片水果並不在不允許銷售的範圍內。按照去年12月4日正式發佈的即食鮮切蔬果生産許可審查細則(2014版),目前北京市已有包括創造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市裕農優質農産品種植公司懷柔蔬菜加工廠、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北京南河北星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等4家生産企業取得《即食鮮切蔬果食品生産許可證》。
目前消費者可以在食品流通環節購買到他們生産的産品,産品包裝形式多樣。針對消費者提出的一系列問題,市食藥監局相關部門表示,食品現場制售始終是食藥監局監管的重點,下一步,新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將出臺,國家食藥監總局將《食品流通許可證》和《餐飲服務許可證》統一為《食品經營許可證》,本市也將進一步完善超市食品現場制售的各項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