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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移動副總李大川受賄150萬當庭認罪 稱缺錢買房

  • 發佈時間:2015-12-02 07:11:00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顏斐  責任編輯:吳起龍

  中國移動北京公司原董事、副總經理李大川,被控于2004年在擔任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行銷處副經理期間,幫助一家廣告公司中標並收取好處費150萬元。昨天上午,涉嫌受賄罪的李大川在朝陽法院受審,他表示認罪。

  受賄150萬 助某公司中標

  今年42歲的李大川博士研究生文化,案發前係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北京有限公司董事、副總經理,因涉嫌受賄於今年7月8日被刑事拘留。據悉,2010年之前,李大川在中國移動總部任職,2004年8月至2005年10月在西藏挂職縣委副書記,2010年到中國移動湖南公司任董事、副總經理。2014年10月,李大川調任北京移動副總經理,分管市場方面工作。

  據指控,李大川于2004年在擔任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公司市場經營部行銷處副經理期間,在華揚聯眾廣告公司參加中國移動互聯網廣告代理業務招投標過程中,向蘇某透露該次招投標的重點和評標原則,幫助該廣告公司中標,後收取蘇某好處費150萬元。李大川後在紀委審查期間主動交待,贓款已全部退還。檢方認為,李大川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錢款,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責。

  認罪又辯解 借錢並非受賄

  庭審中,李大川認可指控,但稱其向蘇某透露資訊的行為是在被允許的職權範圍之內。他解釋説,招標重點和評標原則都是公開發佈的,標書發出後,有一週左右的答疑時間,所有人都可以打電話諮詢。“我跟蘇某説的屬於答疑以及個人理解。”李大川否認其參與評標,稱最終中標結果是根據評標小組打出的分數。

  提及收受蘇某的錢款,李大川則稱當時家裏經濟困難,住在一間60平方米的房子裏,家裏要買房,他想對家庭有點回饋,才提出借錢。但借來的錢款中,除10萬元用於裝修,其餘則一直隨身攜帶,來京後就放在家裏的衣櫃中。“我內心一直在掙扎,雖説錢是借的,又怕性質不是借的。我跟蘇某是好朋友,這錢什麼時候還都行。”李大川説,紀委調查他是因為有人舉報騰訊給了他好處費,但最終沒有查實,他在被雙規前,主動交待了這筆賄賂款。“隨著職位和權力越來越大,我對金錢看得也不是特別重。十八大後,我想我必須要把這個問題處理好,心裏才能踏實。”他告訴法官説。

  悔不當初 虧欠家庭太多

  李大川説,從張春江(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公司原黨組書記、副總裁,因受賄判死緩)等人的問題爆發後,中國移動的很多人出了一系列問題。2012年,其主管領導魯向東(因受賄判無期)也出事了,此事真正地觸動了自己。同年集團正職應聘時,他就坐立不安,下決心要把錢還給蘇某。“如果處理不好,不好參加正職競聘,在升職時會有人相互舉報。”李大川説,2013年7月和8月間他約蘇某見面,後分兩次將錢退還。

  “我確實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了他人好處。案發前,我已經積極補救了年輕時犯下的錯誤,我之前的法律意識比較淡薄,現在進一步加強了認識,希望組織給予寬大處理。”李大川説。

  蘇某的證言顯示,沒有李大川的幫助,像他們這種第一次和中國移動打交道的公司很難中標。李大川向他借錢時態度強硬,他很清楚實際上是向他要錢,拖了幾天才把錢給對方。而李大川拿錢時沒打借條,也未清點具體金額。據悉,蘇某也因涉嫌行賄罪被抓。

  李大川的律師為被告人做罪輕辯護,認為其構成自首且未造成損失。庭審最後,李大川聲淚俱下地説,他從四川一個普通家庭考到北京,想給家人爭口氣,因為工作和家人聚少離多,對家庭虧欠太多,自己也患上嚴重的高血壓,希望法庭從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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