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産老闆行賄倪發科被判緩刑 千萬財産被沒收
- 發佈時間:2015-06-21 07:32:55 來源:中國安徽線上 責任編輯:張少雷
為了自己的房地産開發項目能夠順利進行,企業董事長鄭某不僅向安徽省原副省長倪發科送錢、借錢,還免費給其裝修房屋。除此之外,他還向多人行賄過。昨天,記者從蚌埠市龍子湖區法院了解到,鄭某因構成單位行賄罪,一審被判緩刑。
多次向倪發科行賄
鄭某是福建省長樂市人,今年63歲,安徽省正東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據了解,2001年起,鄭某成立了六安市興美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安徽省六安真一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六安鹽業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其都是實際股東和管理人。目前,這些公司都已經登出。
2013年1月,鄭某因涉嫌行賄罪被蚌埠市人民檢察院決定監視居住,隨後被起訴至法院。據了解,其主要被指控向倪發科行賄。
鄭某向倪發科行賄的方式也多種多樣,其在2001年春節前,選擇直接送5萬現金給時任六安市市長的倪發科;2003年七八月份,鄭某接到時任中共六安市委書記倪發科的要求,出借給特定關係人宋某150萬元;2005年10月,鄭某為感謝倪發科的幫助,又送給其2000美元;到了2008年,考慮到時任安徽省副省長的倪發科曾對自己公司項目給予幫助和支援,使公司獲取了非法利益,鄭某主動為倪發科裝修了房屋,花費30.5萬元。
一千余萬元被沒收
據了解,鄭某並非只行賄一人,還有多次向他人行賄的行為。
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8月,鄭某為了使公司購得六安市原造紙廠部分地塊的開發權,向時任六安市供電公司總經理的李某行賄80萬元。後來,李某退給鄭某40萬元。
同時,鄭某為感謝明都開發公司總經理郝某在收購真一開發公司股權過程中給予的幫助,在2005年向其行賄2萬元。
案發後,鄭某主動將單位行賄獲得的不正當財産性利益1040萬元進行了退繳。
法院認為,鄭某作為興美開發公司、真一開發公司、鹽業開發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為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累計人民幣107.5萬元、美元2000元,情節嚴重,依法構成單位行賄罪。
昨天,記者從蚌埠市龍子湖區人民法院獲悉,法院以鄭某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將其扣押在案的不正當財産性利益1040萬元予以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