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環境違規處罰再出重拳 邦迪等6企領千萬罰單
- 發佈時間:2015-08-17 07:2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上週五(8月14日),山東省環保廳公佈了,7月份突出環境問題查處情況和典型案例,包括山東邦迪股份有限公司在內的20余家企業因環境違規被通報。
與前幾個月相比,此次的查處力度進一步加大。其中,山東邦迪股份有限公司因私設暗管進行偷排等問題,被山東省環保廳責令立即停止生産,並處以頂格罰款36萬元。淄博市周村區環保分局對6家外排廢氣超標的磚瓦廠啟動了按日計罰程式,行政處罰金額共計1190萬元。
山東省環保廳一位負責人告訴記者,山東省在大氣、水等領域的環境品質“拐點”已出現,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的立場不會動搖。
20余家企業遭處罰
山東省環保廳的數據顯示,7月份,山東省監控的重點河流COD(化學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為23.1mg/L和0.75mg/L,同比分別改善11.8%和29.1%;PM2.5平均濃度為53μg/m3,同比改善10.2%;PM10平均濃度為97μg/m3,同比改善10.2%;SO2平均濃度為25μg/m3,同比改善24.2%;NO2平均濃度為28μg/m3,同比改善12.5%。
有業內專家告訴記者,環境品質大幅改善的背後,有一定的自然氣候因素,但和污染防治措施的實施肯定分不開。
今年7月,山東省環保部門在執法上繼續發力,青島鋼鐵有限公司、山東邦迪股份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業因環境違規被點名並處罰。作為新環保法最大亮點之一的按日連續計罰,再一次被運用。
據了解,淄博市周村區王村鎮現有88家骨料粉碎企業,64家耐火材料企業,14家磚瓦廠。經監測,八三炭素廠、淄博華林特種耐火材料廠等6家企業二氧化硫排放濃度均超標,最高超標達11.8倍。
為此,周村區環保分局對淄博華林特種耐火材料廠罰款2萬元,對其餘5家企業分別罰款10萬元。周村區環保分局已對6家外排廢氣超標的磚瓦廠啟動了按日計罰程式,行政處罰金額共計1190萬元。從全國情況來看,山東省實施按日計罰的案件數量和罰款總金額都較為靠前。
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王先良對記者表示,對一些典型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能夠對其他企業的環保行為起到較好的警示作用。
私設暗管偷排依然突出
根據新環保法規定,通過暗管、滲井、滲坑、灌注或者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作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尚不構成犯罪的,除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不過,在嚴厲的法律處罰面前,通過暗管、滲坑排污的問題依然突出。
7月22日~23日,山東省環保廳流域處會同山東省環境監察總隊等組成檢查組,對山東邦迪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獨立調查。
經查,該公司存在的環境違法問題主要包括:未經環評批復擅自更改污水處理工藝;水污染治理設施不正常運作;私設暗管進行偷排;污水處理及危廢處置管理混亂。東營市利津縣環保局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生産,限期1月內拆除暗管,確保污水達標排放,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恢復生産,並處以頂格罰款36萬元。
據山東省環保廳介紹,目前該公司處於停産狀態,並已將暗管拆除,同時對污水處理工藝進行改造,沿用原來的芬頓氧化工藝,恢復硫酸亞鐵投加工序,同時加強對危險廢物的管理,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制度。
7月21日,山東省環保執法人員發現在無棣縣豐鑫園食品有限公司廠區內有數個坑塘,未採取任何防滲措施,存有上百方污水。
對此,無棣縣環保局下達了《停産整治決定書》和《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企業停産整治,並處罰款10萬元,目前案件已移送公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