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山東“宏濟堂”制藥商標爭奪戰背後的曲折
- 發佈時間:2014-08-27 08:31:57 來源:新民網 責任編輯:孔彬彬
看過電視劇《大宅門》的人,對主人公白景琦在濟南創立的黑七堂都不會陌生。實際上,劇中黑七堂的原型就是濟南人熟知的宏濟堂。《大宅門》中,白家幾代人在歷史的大潮中上演了種種悲歡離合的故事。現實中,百年老字號“宏濟堂”近年也上演了一場商標爭奪戰。
2011年,山東宏濟堂制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濟堂制藥”)一紙訴狀將山東宏濟堂阿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濟堂阿膠”)告上法庭,稱後者與自己無任何歷史淵源,卻在其生産銷售的阿膠産品上及企業網站宣傳中突出使用“宏濟堂”和標注“原宏濟堂阿膠廠”字樣,構成商標侵權和不正當競爭。而“宏濟堂阿膠”則辯稱,自己才是“宏濟堂”百年老字號的正宗傳人,股東山東宏濟堂醫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宏濟堂醫藥”)對“宏濟堂”百年老字號擁有無可非議的所有權。案子從棗莊中院打到山東高院,這起曠日持久的訴訟在2013年年底終於有了最後結果: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允許兩個“宏濟堂”字號善意共存,實現經營者之間的包容性發展。
兩個“宏濟堂”為何對簿公堂?老字號品牌宏濟堂為何會上演一場商標爭奪戰?判決兩個“宏濟堂”字號善意共存又是出於什麼樣的考慮?記者就此採訪了業內專家和有關人士。
歷史淵源
宏濟堂創辦人樂鏡宇利用濟南的獨特泉水,配以古法和北京同仁堂[-2.29% 資金 研報]的制藥工藝,獨創生産阿膠的“九提九炙法”.上世紀20年代至40年代,國內的阿膠市場幾乎被宏濟堂阿膠獨佔。
1907年 樂鏡宇在濟南創辦“樂家老鋪濟南宏濟堂”相繼設立宏濟堂總店第一分店 第二分店 棧房 阿膠廠
1955年 公私合營,更名為“公私合營濟南宏濟堂”(包括制藥廠、制膠廠及3個營業部)
1958年 工商業分離為日後的糾紛埋下伏筆
1960年 宏濟堂藥廠、永昌藥廠、艮一堂藥廠、濟南阿膠廠合併為濟南公私合營宏濟制藥廠
1966年 改名為濟南人民制藥廠
1980年 改名為山東濟南中藥廠
1998年 改制為濟南神方中藥有限責任公司
1999年 更名為濟南宏濟堂制藥有限責任公司 改名為山東宏濟堂制藥集團有限公司
1958年 宏濟堂3個營業部移交中國藥材公司濟南市公司,歷經多次改制更名
1996年 改製成為濟南藥業集團
2003年 濟南藥業集團下屬濟南居仁堂醫藥零售有限公司更名為濟南宏濟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後更名為山東宏濟堂醫藥連鎖有限公司
2011年 濟南藥業集團變更為山東宏濟堂醫藥集團有限公司
對簿公堂
老字號商標到底該歸誰?
“宏濟堂制藥” VS “宏濟堂阿膠”
“宏濟堂制藥”稱,其在2005年受讓得到了第1270231號“宏濟堂”商標,該商標原為北京宏濟堂藥店有限公司于1998年申請註冊,核準商品為第5類:中藥、製劑,中成藥,中藥飲片。該商標2005年被山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認定為山東省著名商標。2008年後,該公司又在第5類、第29類、第30類等40多個類別上註冊了多個帶有“宏濟堂”字樣的商標。
“宏濟堂制藥”表示,“宏濟堂阿膠”創立於2008年,與“宏濟堂制藥”無任何歷史淵源,但卻在其出産銷售的阿膠産品上突出使用“宏濟堂”字樣,標注“原宏濟堂阿膠廠”,並在其網站中宣傳其為“中華老字號”和突出“宏濟堂”等一系列行為,侵犯了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並構成不正當競爭。
“宏濟堂阿膠”表示,其股東“宏濟堂醫藥”前身於2000年申請註冊了第1459628號“宏濟堂”商標,其核準在第35類(替他人推銷)服務上使用。
“宏濟堂阿膠”認為,阿膠公司才是“宏濟堂”百年老號的正宗傳人,該公司係“宏濟堂醫藥”為發展、弘揚“宏濟堂”百年老字號所恢復的下屬機構,其股東宏濟堂醫藥廠家對“宏濟堂”百年老字號擁有無可爭議的所有權,因此其對“宏濟堂”的企業名稱及歷史宣傳等均屬於正當行為,不構成侵權。相反,“宏濟堂制藥”並非“宏濟堂”字號的合法權利人,其原名為濟南中藥廠,1999年後改名為“濟南宏濟堂制藥有限公司”,在1999年更名之前的33年裏從未使用“宏濟堂”字號。
現實原因
阿膠價格近年來一路走高“藥中茅臺”引發利益之爭
業內人士指出,此次商標爭奪戰的爆發與有“藥中茅臺”美稱的阿膠市場近年來的迅猛發展不無關係。
來自華創證券的醫藥分析師廖萬國稱,國內阿膠需求量年均遞增8%-10%,2015年有望達到300億元。
隨著需求的上漲,阿膠價格一路走高,而且大幅上揚。據不完全統計,從2006年5月至今,阿膠行業龍頭東阿阿膠[-3.04% 資金 研報]已累計漲價14次。2013年,東阿阿膠在年初提價6%之後,7月份再次提價25%,其零售價也由此突破了1000元的大關,漲至1098元。
“藥中茅臺”龐大的利潤空間讓有生産潛力的制藥企業紛紛加入阿膠生産領域。記者注意到,早在2012年,“宏濟堂制藥”就宣佈將投資10億元復産阿膠。另一方面,“宏濟堂醫藥”也稱,其自2008年以來一直進行阿膠産品生産,經過大量廣告投入和市場銷售,其阿膠産品已佔有較大市場並取得較高的市場聲譽和品牌知名度。
阿膠産業兩大龍頭企業都和宏濟堂有一定關係
阿膠發源地就在山東,阿膠産業的兩大龍頭企業東阿阿膠、福牌阿膠也和宏濟堂有一定“親緣關係”.由於歷史緣由,1968年宏濟堂阿膠廠分到濟南市的平陰縣和聊城市的東阿縣,生産阿膠的裝備從宏濟堂搬到了平陰阿膠廠和東阿阿膠廠,也就是福牌阿膠和東阿阿膠的前身。有著這樣的一層關係,也難怪“宏濟堂制藥”和“宏濟堂醫藥”均要進軍阿膠市場。
“全國一百多家阿膠生産企業,近半都在山東。”業內人士指出,作為阿膠發源地,保護阿膠、發展阿膠,是山東阿膠企業應盡的責任。
法院判決
歷史上未形成權利劃分兩個“宏濟堂”善意共存
老字號因其源遠流長以及深厚的文化底蘊,一直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重視。然而近年來,圍繞老字號智慧財産權方面的訴訟不斷增多。究其原因,國內很多老字號在發展中産生了多個傳人,導致現今很難分清産權。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宏濟堂醫藥”與“宏濟堂制藥”對於“宏濟堂”的使用在歷史上沒有形成權利劃分;“宏濟堂阿膠”對“宏濟堂”字號的使用是基於其母公司醫藥集團的歷史傳承與授權,並非惡意攀附他人企業名稱或商標;對於因歷史原因造成的商標與老字號之間的權利衝突,應本著善意共存和包容發展的原則進行處理。本案中,“宏濟堂阿膠”對“宏濟堂”商標、字號的使用是歷史的、也是善意的,不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因此判決駁回制藥公司的訴訟請求。
記者了解到,由於“山東宏濟堂制藥集團有限公司與山東宏濟堂阿膠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標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對涉及因歷史原因造成的老字號權利衝突案件的處理具有典型指導意義,最高人民法院已將其列為典型案例。
律師解讀
簡單做“你死我活”的處置不符合雙方的歷史和現狀
知名智慧財産權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産權中心特約研究員趙傳勝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商業標識保護的總體司法政策是儘量劃清商業標識的界限,為創立品牌留足司法空間,但特殊情況下的商業標識共存又是必須的。“
趙傳勝表示,本案中,制藥集團”宏濟堂“商標、字號與醫藥集團的”宏濟堂“商標、字號雙方共存的狀態是客觀的、歷史的也是善意的。簡單地以一方權利”打死“對方,做”你死我活“的處置不符合歷史和現狀,更不符合公平原則。”認定阿膠公司可以基於其股東的傳承和授權使用宏濟堂老字號,允許善意共存,實現包容性發展,更有利於實現對商標標識的保護目的。“
”從保護老字號的角度出發,也應當尊重歷史因素。“趙傳勝説。”從歷史上看,‘宏濟堂制藥’和‘宏濟堂醫藥’都是源自原宏濟堂的企業,因此二者對‘宏濟堂’字號都應有一定的使用權。“
不難看出,”宏濟堂制藥“”宏濟堂醫藥“分屬同源,是從百年老字號”宏濟堂“分離出的”同胞兄弟“.正因為這段歷史淵源,”宏濟堂阿膠“才將其生産的阿膠命名為”東流水阿膠“-東流水街正是當年宏濟堂阿膠的生産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