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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救護車將打表計費 産生費用可納入醫保

  • 發佈時間:2016-04-13 15:2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蒲長廷  責任編輯:吳起龍

  未來,北京市民叫救護車産生的費用都可以納入醫保報銷,並且叫救護車的費用也開始執行“標準價”,起步3公里50元,以後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計算,救護車取消空駛費。

  今天上午,北京市發改委網站公佈《關於印發本市院前急救有關項目價格的通知》,該通知將於5月1日起執行。通知中明確,院前危急重症搶救費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報銷的範圍。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向法晚記者介紹,這次院前急救價格政策,重點對三方面問題進行了明確和規範。其中最重要的是要體現院前急救的公益性質,此次將現行“隨車出診費”項目規範為“院前危急重症搶救”項目,價格水準保持每次40元不變,並由個人自費改為納入本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報銷範圍。

  “這40元在醫保、工傷保險的類別中,都屬於甲類。在兩種保險中都可以報銷。”該負責人表示,這40元對應的是包含現場診察、防護、途中護理和人員監護費用。現場實施的其他檢查、治療、檢驗等項目及藥品、血液費用將按照相關規定另收,每名患者只能計收一次搶救費。

  救護車使用費統一 取消空駛返程費

  通知中明確,為了提高計價科學性,將現行“救護車使用費”多檔價格進行統一,計價方式由“車輛往返全程計價”改為“按實際載客里程計價”。原來一些老百姓口中的“空駛費”和“返程費”取消了,收費更加公開透明。

  根據通知,救護車使用費只是接送患者的車輛使用費,包含救護車折舊費及運營交通往返相關管理費、消毒費、油耗、司機勞務費等。不包括院前急救、搶救費用。自5月1日起,救護車的收費標準為3公里及以內50元,3公里以上每公里7元,不足1公里按1公里計算。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向法晚記者介紹,計價里程按照接到患者起,到目的地的實際行駛公里計算,這就避免了車輛空駛時還在收費。如果同時接送兩名及以上的患者,按照患者人數平均分擔救護車使用費。此外,如果患者及其家屬因為自身原因,拒絕使用已經到達現場的救護車的,就需要繳納50元救護車使用費,50元的起步價只收取一次。

  無計價器可拒付費 遇到問題可舉報

  通知要求,救護車輛必須安裝計價器,計價里程以計價器為準,無計價器的救護車輛不得收費。而且,急救機構不能因為收費問題影響院前急救服務。從5月1日起,這項價格政策將在全市範圍內統一實施,無論城區或者郊區,無論是120還是999,都執行同一標準。

  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市、區價格主管部門將加強價格監督檢查,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依法嚴肅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如果發現價格問題,市民可以撥打12358熱線舉報。同時,市、區衛生行業主管部門將在行業監管、配套政策等方面加大管理力度,市民如果遇到醫療服務問題,可以撥打12320熱線舉報諮詢。

  名詞解釋 院前危急重症搶救

  院前危急重症搶救是指在進入醫院以前,醫務人員對於危急重症患者提供現場診察、防護、救治及途中監護的醫療技術勞務性服務。

  什麼算“危急重症”呢?按照國家相關部門出臺的文件,是由於各種原因造成危及生命、不採取搶救措施難以緩解的疾病,如心臟驟停、休克、昏迷、急性呼吸衰竭、急性心衰、多發嚴重創傷等。危急重症的具體範圍,將按照衛生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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