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改探索:醫務人員不納入編制管理
- 發佈時間:2016-03-20 09:36:00 來源:工人日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3月16日,北京、深圳一北一南同時發佈醫改方案。醞釀多時的《北京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和深圳市《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設衛生強市的實施意見》出臺。
對於醫務人員最為關注的編制問題,北京市公立醫院改革方案中提出:探索實行公立醫院編製備案制和醫務人員不納入編制管理。編制引發的一系列“福利”政策,例如相關的財政經費、養老保險、戶籍管理、出國交流、住房補貼等,也將隨之調整,切切實實地推進醫務人員從“單位人”向“社會人”轉變。
北京市政府此次發佈的改革方案,在運作機制上重點是“騰空間、調結構”:協同推進醫藥分開改革、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藥品陽光采購改革,又稱“三改協同”。
與此同時,北京市推行藥品陽光采購改革,完成化學藥品和生物製品的陽光采購,啟動中成藥陽光采購和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出臺全市公立醫院醫藥分開實施方案,探索患者可自主選擇在醫院門診藥房或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的途徑,破除以藥補醫機制。
同時,完善醫藥價格調節機制,理順醫療服務項目的比價關係,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提高手術、護理等體現醫護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逐步建立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多方參與的價格形成機制。
2017年,將改變公立醫院收入結構,提高業務收入中技術勞務性收入的比重;以行政區為單位,力爭公立醫院藥佔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全市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得到有效控制。
此次北京市政府發佈的《實施方案》提出,落實政府辦醫責任,堅持分類改革,明確城市公立醫院功能定位,對不同區域、不同層級、不同類型的公立醫院,在醫保支付、價格調整、財政投入、績效考評等方面實行差別化的改革政策。同時,下放公立醫院在人事、分配、運營等方面的自主權,促進公立醫院回歸公益性,提高運營效率,推進建立公立醫院治理新體制。
財政改變按人頭補助基本經費的補償方式,建立與服務量和績效考核掛鉤的新型財政補償機制,將財政資金更多向承擔公益性任務較重的醫療機構傾斜。強化績效考核和行業評價,制定以公益性為導向的行業評價標準,完善公立醫院績效考核體系,財政補償與績效考核掛鉤。
據了解,此次北京市城市公立醫院改革綜合方案將北京市行政區域內所有三級、二級、一級公立醫院均納入改革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