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名委員建議:野生動物保護應兼顧中藥動物藥發展
- 發佈時間:2016-03-14 07:36:15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金瀟
“由於早期受到某些因素的影響,我國取消了部分藥用動物的養殖和入藥,導致許多傳統名方名藥的失傳與失真。如果我們再不保護好民族中藥的話,諸如麝香、熊膽粉、牛黃等名藥將被全面殲滅,中藥將名存實亡。”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副院長史大卓及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骨科主任溫建民等七名政協委員聯名建議,“野生動物保護應兼顧中藥動物藥的發展,保護好傳統中藥資源,才能保住中醫藥的根,也才能實現中醫藥的傳承和發展。”
“在中醫藥産業發展過程中,動物藥物及天然藥物資源是國家戰略性資源,是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物質基礎,是中醫藥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構成部分,在治療重症、急症、危症等方面,其毒副作用小、無激素,具有難以替代的優勢。”七名政協委員建議,《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的修改應兼顧養殖藥用動物黑熊、麝、老虎、犀牛等的傳承和發展,應明確熊膽粉、麝香、虎骨、犀牛角等名貴動物藥為中華民族傳統中藥重要組成部分,是中醫藥業的傳承、穩定、創新和可持續發展之本,應把瀕危動物藥材的養殖列入國家法律鼓勵類産業加強政策扶持。堅持實行‘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相結合’的原則,不能為了片面保護而不顧中醫藥事業傳承與發展。
七名政協委員認為,《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草案)的修改還應規定人工養殖藥用動物符合一定條件可市場化利用,保障傳統名藥有持續的藥源支援,以提升我國中醫藥在世界醫藥領域內的核心競爭力。同時,加大執法力度,對違法違規,破壞行業正當經營秩序,有損國家和行業正面形象的相關行為依法予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