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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醫師多點執業新政實施 醫生可多家醫院坐診

  • 發佈時間:2015-07-02 10:50:02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高薇 鄧泳秋  責任編輯:朱苑楨

  7月1日起,《中山市醫師多點執業實施方案(試行)》正式實施,符合條件的醫師可在衛計行政部門的行政審批窗口申請醫師多點執業和區域註冊。據中山市衛計局醫政科科長邱勇軍介紹,上述方案實施首日,已有一名執業醫師提交申請材料。若通過審核,該醫師只要在第一執業地點報備後,可前往全市其他醫療機構服務或坐診。

  全省第二個探索實施醫師區域註冊

  為深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調動醫師積極性,中山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局結合中山實際,下發了《中山市醫師多點執業實施方案(試行)》(以下簡稱《方案》)。這使中山成為繼深圳市後,全省第二個探索實施醫師區域註冊的城市。

  根據《方案》,達到相關條件的醫師可在中山市申請進行區域註冊,註冊成功後該醫師將可以在中山市轄區內所有醫療機構、按照其所註冊的執業類別和執業範圍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活動。

  “只有在中山市註冊的醫師才能申請區域註冊。”邱勇軍説,非中山市註冊的醫師,可以申請在中山備案多點執業。而在中山市註冊、符合國家文件要求的醫師可申請到市外醫療機構進行多點執業。

  邱勇軍稱,申請區域註冊必要符合如下條件:以中山市醫療機構為註冊的第一執業地點;醫師註冊類別為臨床、口腔或中醫;醫師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從事同一專業工作滿5年。

  同一醫生今後可服務多家醫院

  按照《方案》,中山同時試行醫師多點執業備案制度,即醫師申請多點執業時,不需要行政審批和第一註冊機構同意,只需向所註冊的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履行知情報備手續,並由擬接收多點執業醫師的醫療機構向中山市衛計行政部門辦理書面備案即可。

  “以前多點執業必須經過第一執業地點醫療機構同意,新政執行後,只用告知他們即可。”邱勇軍説,這是新政與以前的最大區別之一。需要注意的是,已成功進行區域註冊和多點執業的醫師,應與第一執業地點以外的執業醫療機構簽訂協議或契約,明確相關的執業時間、任務、醫療責任、保險等。擬接受外市醫師多點執業的本市醫療機構也應明確上述內容。

  “新政旨在通過放寬醫師執業地點的限制,促進醫療人才合理有序流動,從而優化資源配置,增加醫療服務的供給,對於醫療服務提供者和群眾都是一個有益的嘗試。”邱勇軍稱,新方案或會對現有的醫療體制産生較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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