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衛計委擬出臺"黑名單"制度 醫鬧將公示5年
- 發佈時間:2015-06-19 10:11:04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朱苑楨
為了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創新社會治理,2015年6月18日浙江省衛計委在官網發佈了浙江省衛生計生系統黑名單管理制度(徵求意見稿)。有以下九種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和組織將被列入黑名單。
1、嚴重違反衛生計生法律構成犯罪的,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未取得許可證、資格證書、執業證書等非法從事醫療衛生計生工作被依法取締的;
3、嚴重違反衛生計生相關法律,個人被處以5000元以上罰款、單位被處以5萬元以上罰款、責令停産停業、吊銷許可證等行政處罰的;
4、通過偽造、變造等手段騙取衛生許可證,被行政機關撤銷的;
5、非法擾亂正常醫療秩序被行政拘留的;
6、未按規定期限履行生效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的;
7、提供婚育情況虛假承諾或證明騙取生育證而違法生育的。
8、在醫學科研活動中違反誠信被依法查處的;
9、其他應當列入黑名單的情形。
其中第五條 非法擾亂正常醫療秩序被行政拘留的;這一條尤其受到了醫療界人士的重視,並即刻被在微網志轉机發。
但通讀了全稿後發現,其實這份黑名單主要還是針對醫療系統內人士和機構的行政管理制度,比如參與藥物招標的藥企或醫療科研人員等。對於“醫鬧”被計入黑名單後的懲戒還處於道德層面和社會記錄層面。當然,這也已經是一種進步,尤其是聯想到最近頻繁發生的傷醫事件,在這個檔口“黑名單”中列入醫鬧至少被解讀為政府管理部門的一種態度。
該黑名單依託浙江省衛生計委門戶網站及浙江省公共信用資訊服務平臺、"信用浙江"網站等媒介向社會予以公佈。法人失信黑名單資訊公佈期限一般為三年;自然人失信黑名單資訊公佈期限一般為五年。
該制度建議,在日常監管中要查詢應用失信黑名單資訊。將納入失信黑名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作為重點監管對象。
同時鼓勵市場主體、行業協會、輿論媒體在市場交易、行業自律、社會監督等方面發揮對失信主體的懲戒作用,形成"四位一體"的失信聯合懲戒體系。
對於醫鬧,似乎現在開啟了“喊打”模式,浙江衛計委的黑名單制度是否能夠在全國各省市得到推廣,拭目以待。來源: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