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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餐飲單位量化分級評定標準分為"硬體+軟體"

  • 發佈時間:2015-05-07 14:15:41  來源:中國醫藥報  作者:王曉冬  責任編輯:吳起龍

  3月17日,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出臺《北京市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辦法(試行)》,對全市6.2萬餘家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評估分級,並通過張貼、懸挂量化等級公示牌及監督資訊公示欄的方式,向社會公示。

  北京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評定採取硬體條件(場所等級)和軟體條件(管理等級)兼顧的方式,即公示牌上有兩部分內容,一個是對餐飲服務單位營業場所的場所環境、設施設備和檢驗運輸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分為“優秀(A)、良好(B)、一般(C)”三個等級;另一個是對餐飲服務單位的許可管理、人員管理、採購貯存、加工製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等管理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分為“優秀(★★★)、良好(★★)、一般(★)”三個等級。

  北京市局餐飲服務監管處副處長翟獻民説:“依照這種新的評級方式,公示牌是以‘ABC+★’組合圖案表示出來的。舉個例子,如果消費者看到的是‘A+★★’,就表示該餐館在硬體設施上達到了優秀等級,但是在管理等級上為良好等級。”

  翟獻民表示,量化分級管理評定將與現場檢查、監督抽檢、食物中毒、投訴舉報及案件查處等行政監管結合,初次評定後,每12個月至少進行一次量化分級評定。餐飲服務單位也可申請重新評定,但12個月內申請重新評定的次數不得超過2次。餐飲服務單位自新申辦取得許可資質之日起4個月內,完成初次等級評定。如果評定期前6個月有食物中毒事件發生或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給予罰款及以上行政處罰的,評定為最低等級。評定結果錄入北京市局資訊化管理系統,並與信用管理辦法相結合,在市局官網公示。

  在職責分工上,北京市局組織人員參與特大型餐飲、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中央廚房等重點業態、重點單位的量化分級評定與核準工作;各區(縣)局成立量化分級評審委員會,負責轄區的組織、協調和最終等級評定等工作;街道、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所負責初審工作;各區(縣)局餐飲服務監管科負責復核工作。

  北京市局副局長張風平説:“北京市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列入了2015年市政府的摺子工程,也是市局今年的一項重點工作,量化分級管理將強化落實餐飲服務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充分發揮公眾的社會監督作用,規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下一步,北京市局要加強宣傳和培訓,統一等級評定標準,力爭今年年底前按照新的標準全面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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