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允許醫生“走穴” 光“鬆綁”還不夠
- 發佈時間:2015-04-13 09:52:30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朱苑楨
【事件】
在近日召開的東莞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新聞發佈會上,記者了解到,東莞將允許醫師多點執業。
東莞市衛計局相關負責人透露,目前正根據省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東莞實際制定相應的工作意見,將儘快實施,屆時,或能吸引眾多專家來東莞執業,方便市民就醫。
【聲音】
@天佑胖紙:我贊成醫生多點執業,這就把醫生變成了像現在律師一樣的職業,你有本事,到處請你去出診,你沒本事,你就得餓死。
@波子哥-廖新波:“多點執業”只是醫生走向社會人的突破口,要完成這一使命,必須是一項包括觀念在內的綜合改革!
【觀點】
給醫生多點執業“鬆綁”,説通俗點就是允許醫生自由“走穴”。這對於緩解東莞基層醫療以及民營醫療機構的人才缺乏困局十分有益,同時也有利於實現醫生的個人價值,從一定程度上還可以緩解患者的看病難問題,可謂一舉多得。
事實上,早在2009年,衛生部就下發過《關於醫師多點執業有關問題的通知》,但是五年過去了,醫生多點執業仍然叫好不叫座。
背後有什麼原因?筆者認為,僅給多點執業“鬆綁”還不夠,還需解決所有制度保障問題。
首先,多點執業的醫生畢竟是“單位人”,職稱晉陞、薪資發放等都掌握在單位手中,如何在保證能夠多點執業的情況下,還不給單位留下“人在曹營心在漢”的印象,也是很多醫生的心結。這就需要那些手持主流醫療資源的醫院能夠轉變觀念,重新制定配套政策。
其次,醫生畢竟精力有限,如何保障醫生合理的工作時間,不僅是維護醫生的權益,更是對患者生命安全的保障。
第三,醫生多點執業,不可避免會面臨一些醫療糾紛,責任誰來承擔也需要探討。筆者認為,主管部門還應該建立一套醫療和保險制度,既要避免患者投訴無門,又不能讓醫生單獨為糾紛買單。
給醫生多點執業“鬆綁”是改革的一大進步,但在操作過程中還需謹慎對待。當然,僅僅解決上述問題還不夠,主管部門更應該加強監管力度、保障醫療品質和醫療安全,讓醫院對醫生多點執業放得開,又要在放開後管得住、管得好。
我們期待有更多更好的富有操作性的細則出臺,以確保醫院、醫生和患者三方面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