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20日訊(記者 淩薇)一支噴霧就能解決所有的眼部問題?近日,中國網財經記者注意到,在微信、微網志等多個社交媒體平臺出現了關於“漢方視康量子護眼噴霧”産品的宣傳廣告,稱該産品可以治療近視眼、白內障、青光眼等多種眼部疾病,擁有“量子科技”專利及械字號認證。
來源:抖音、微信、微網志
據該産品包裝盒背面標識顯示:“廣州漢方藥業有限公司”負責該産品生産,“廣州白雲山潘高壽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經銷,“廣州漢方視康量子科技有限公司”則是特約經銷商。
對此,中國網財經記者致電白雲山潘高壽藥業,其工作人員回復稱,“與對方不存在任何合作,沒有給對方任何授權,也未聽説過‘漢方視康’這個産品。”
對於“漢方視康”産品包裝盒上顯示“白雲山潘高壽藥業”是總經銷的情況,白雲山潘高壽藥業市場部工作人員表示,“從公司市場部來講,白雲山潘高壽藥業與‘漢方視康’産品沒有任何合作和宣傳的關係。”
“漢方視康量子眼部噴霧”包裝盒正面及背面
“械”字號産品宣稱能治白內障青光眼等多種眼疾
據“漢方視康電子商城”宣稱,“漢方視康”産品可改善眼部微迴圈;緩解畏光流淚、酸脹、真假性近視眼、眼幹眼澀、視力下降;預防眼部疾病;提高視力清晰度等;更宣稱“漢方視康”是全球護眼行業標桿品牌,市面最權威量子黑科技眼部養護項目。
來源:“漢方視康電子商城”
中國網財經記者聯繫到“漢方視康”多名代理,其中一名代理自稱為“CEO代理”,該代理告訴記者,“漢方視康護眼噴霧”這款産品是漢方視康電子商城的爆品,目前商城只有這一款産品。
記者以加盟代理身份與“漢方視康”代理溝通
上述代理介紹,“漢方視康”屬於醫療器械類産品,記者從其分享的“醫療器械備案資訊表”看到,該表顯示,備案産品的名稱為“冷敷凝膠”,生産企業為廣州漢方藥業有限公司。
記者在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搜索到産品名為“冷敷凝膠”的第一類醫療器械産品備案資訊,簽發日期為2019年11月份的産品備案資訊所顯示的産品名稱為“液體敷料”。上述代理對此回應,“液體敷料”是最新更新後的産品備案名稱。
據了解,醫療器械産品是指獲得國家藥監部門批准的“械”字號備案的産品,是指直接或者間接用於人體的儀器、設備、器具、體外診斷試劑及校準物、材料以及其他類似或者相關的物品,其效用主要通過物理等方式獲得,不是通過藥理學、免疫學或者代謝的方式獲得。
《廣告法》第十六條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説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等內容。
2019年4月,國家衛健委等6部門聯合發佈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兒童青少年近視矯正工作切實加強監管的通知》要求,從事兒童青少年近視矯正的機構或個人必須嚴格依法執業、依法經營,不得在開展近視矯正對外宣傳中使用“康復”、“恢復”、“降低度數”、“近視治愈”、“近視剋星”等表述誤導近視兒童青少年和家長;不得違反中醫藥法規定冒用中醫藥名義或者假借中醫藥理論、技術欺騙消費者,謀取不正當利益。
CEO代理分享記者的“醫療器械備案資訊表”
廣州漢方藥業第一類醫療器械産品備案(來源: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多名代理宣稱“漢方視康”與白雲山潘高壽藥業存合作關係
對於是否跟白雲山潘高壽藥業有合作關係,一名代理表示,他沒有合作的證明資料,但公司“能夠將白雲山潘高壽藥業印在包裝盒上,沒有合作是不可能的”。
而前述“CEO代理”對此則表示,“合作雙方都是合規企業,絕對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況且這款産品剛上市不久,如果侵權,那罰金都不夠利潤了”,該“CEO代理”同時表示,與廣藥白雲山的合作也是今年才開始的,目前雙方合作的對外聲明目前還在走流程。
不過,記者注意到,今年4月份,廣州白雲山漢方現代藥業有限公司曾在官網公開發佈聲明函,對部分公眾號或個人賬號,冒用“漢方現代藥業”和“廣藥集團”的名義,在微信、微網志等網路平臺宣傳名為“漢方視康”的護眼産品的情況作出過回應。
廣州白雲山漢方現代藥業在聲明中表示:名為“漢方視康”的護眼産品並非其産品或其授權生産的産品;“廣州漢方藥業有限公司”、“廣州漢方化粧品有限公司”、“廣州漢方化粧品製造有限公司”、“廣州漢方視康量子科技有限公司”等一系列公司均與其無任何關聯,亦不是廣藥集團成員企業;廣州白雲山漢方現代藥業公司並表示,已採取法律措施應對前述虛假宣傳的侵權行為。
來源:廣州白雲山漢方現代藥業有限公司官網
天眼查顯示,廣州白雲山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600332.SH,上市簡稱“白雲山”)同時為廣州白雲山漢方現代藥業(持股98.02%)、白雲山潘高壽藥業(持股87.77%)的大股東。
7月14日,白雲山潘高壽藥業工作人員在回復中國網財經時表示,白雲山潘高壽藥業與廣州漢方藥業不存在任何合作,沒有給對方任何授權,也未聽説過名為“漢方視康”的産品。
三級代理制度存多層級返利
在與“漢方視康”的多位代理的溝通中,記者得知“漢方視康”的三級代理制度存在多層級返利:三個級別由低到高分別為合夥人、總代、CEO,每一級代理都可通過“推薦人(拉人頭)”獲得多層級返利。
上述代理提供的資料顯示,新用戶只要通過掃碼在“會員商城精選”自購399元的一套漢方視康量子護眼噴霧,即可升級為最低級別的“合夥人”;合夥人推薦一名新合夥人可獲得100元提成,提成比例達到銷售額的25%;間接分享一個新合夥人(二級下線),該合夥人可獲10元提成。
“合夥人”只要拉夠5個“合夥人”,同時整個團隊累計銷售50套産品,即可升級為“總代”;總代“發展”一個新合夥人可獲得150元提成,提成比例達37.6%;“總代”名下的團隊,每新增一名合夥人,該總代都可獲40元提成;“總代”發展的“下線總代”團隊中每新增一個“合夥人”,“上線總代”可獲得8元管理獎;而“二級下線總代”(直推新總代再發展的新總代)團隊中每新增一個“合夥人”,該總代可獲得12元管理獎。
當“總代”直接發展了兩名“總代”,同時團隊累計銷售出500套産品,即可成為“CEO代理”,“CEO代理”參與公司新增訂單的平均分紅(每單8元);同時該“CEO代理”直接發展一個新合夥人,可獲得200元提成,提成比例達50%;“CEO代理”團隊的“總代”下面新增一名“合夥人”,該“CEO代理”可獲40元提成;“CEO代理”團隊的“合夥人”下面新增一名“合夥人”,該“CEO代理”可獲80元提成;“CEO代理”直推的新“CEO代理”每新增一名合夥人,上線“CEO代理”可獲得8元管理獎;“二級下線CEO代理”(直推新“CEO代理”再發展的二級下線“CEO代理”)每新增一名“合夥人“,該“CEO代理”可獲得12元管理獎。
“漢方視康”代理分享的代理制度
《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指出,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一)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係,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漢方視康”背後的“漢方係”企業
據上述代理透露,“漢方視康”總公司名為“漢方集團”;廣州漢方藥業是生産企業;廣州漢方視康量子科技有限公司(“漢方視康量子科技公司”)是“為財務方便額外成立的公司”,負責運營“漢方視康電子商城”。
天眼查顯示,漢方視康量子科技公司成立於2019年4月22日,註冊資本為100萬元,龍世聞是持股70%的大股東,也是法定代表人。
廣州漢方視康量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權穿透圖(來源:天眼查)
據多名代理介紹,漢方集團1999年成立於香港,集團旗下擁有製造、行銷、連鎖等運營公司。代理分享的資料顯示,漢方集團旗下有廣州漢方藥業、廣州漢科量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香港漢方化粧品集團有限公司、廣州美聯優購科技有限公司、廣州暨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廣州禪蓮坊美容連鎖有限公司6家企業。
漢方視康代理分享
天眼查顯示,廣州漢方藥業成立於2018年2月7日,註冊資本為200萬元。李勇是持股98%的第一大股東、法定代表人。除了廣州漢方藥業,李勇還同時在廣州漢科量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廣州漢方化粧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
廣州漢方藥業有限公司股權穿透圖(來源:天眼查)
來源:天眼查
此外,記者梳理髮現,“漢方視康”是廣州漢方化粧品製造有限公司(“漢方化粧品製造公司”)旗下已註冊商標。
天眼查顯示,漢方化粧品製造公司成立於2010年7月,註冊資本為100萬元,李波為持股67%的大股東、法定代表人;譚善姣為持股33%的二股東。該公司經營範圍包括肥皂及合成洗滌劑製造;化粧品製造;其他日用化學産品製造(監控化學品、危險化學品除外);化粧品及衛生用品批發;清潔用品批發;商品批發貿易(許可審批類商品除外);網際網路商品銷售(許可審批類商品除外)等。
廣州漢方化粧品製造有限公司股權穿透圖(來源:天眼查)
天眼查顯示,2017年12月22日,漢方化粧品製造公司曾因商標侵權行為被處罰。2018年4月至7月,漢方化粧品製造公司曾因“生産未取得批准文號的特殊用途化粧品”被廣州市白雲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接連處罰2次,累計罰款2.92萬元。
記者注意到,“漢方視康”商標的所屬企業漢方化粧品製造公司曾因在宣傳中通過打商標“擦邊球”來擴大自身産品知名度,被訴侵犯商標權。
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責任編輯:牛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