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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寶失“標”再丟“罐”

  • 發佈時間:2014-12-20 05:29:19  來源:北京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 孫超逸

  昨日下午3點,廣州微雨,員村一橫路上打著雨傘的行人腳步匆匆,路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第四審判庭裏,提前到來的加多寶集團辦公室主任馮志敏靜靜地坐在旁聽席上,眉頭緊鎖。一個小時二十分鐘之後,被稱為“中國包裝權第一案”的加多寶、廣藥王老吉互訴包裝侵權案有了一審結果。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判定加多寶立即停止使用與涉案知名商品王老吉紅罐涼茶特有包裝裝潢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裝裝潢,停止生産、銷售上述包裝裝潢的産品,銷毀庫存侵權産品以及各種相關宣傳材料等,並在7日內賠償廣藥經濟損失1.5億元以及合理維權費用。

  廣藥高管穿紅色外套上法庭

  與加多寶相比,開庭前的廣藥則顯得“士氣高昂”了不少,不少到庭旁觀的廣藥高級負責人都罕見地穿著紅色的外套。在廣州的本地風俗中,這是吉利、喜慶的顏色,足以看出其對這場官司的重視和對打贏官司的自信。

  據廣東高院介紹,本案分別為加多寶訴廣藥包裝侵權的第一號案,以及廣藥訴加多寶包裝侵權的第二號案,兩個案子合併審理。根據一審判決,廣藥成為了贏家。

  對此,廣藥表示不再上訴,而加多寶方面則態度堅決,當庭表示將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震驚,憤怒,匪夷所思。”馮志敏在審判結束後向記者表示,雖然加多寶還有繼續上訴的機會,但判決還是會對加多寶産生影響。其實,在開庭之前,就有未經證實的消息稱,加多寶要敗訴,加多寶憑此質疑審判的公正性。在隨後發佈的聲明中,加多寶直接質疑廣東高院的審判結果是否受到了外界干預。

  不過,受外界干預一説被廣藥方面斷然否認,而廣東高院昨日並未給以回應。

  這不是王老吉和加多寶第一次對簿公堂。2012年5月,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加多寶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7月,北京市一中院維持該仲裁。加多寶集團失去使用“王老吉”商標的權利。

  打造紅罐涼茶花費鉅資

  為什麼一個飲料的外包裝會值1.5億元?歸根結底還在於其所蘊含的價值。

  “即使是輸掉官司,任何一方都不可能放棄紅罐包裝。”長期關注“涼茶大戰”的食品飲料行業戰略分析師徐雄俊向記者表示,不論哪一方輸掉官司,另一方都會找到讓紅罐包裝繼續存在的方式。

  為何如此?加多寶在法庭上提供的一份證據給出了答案。這份證據稱,在一項市場調查中,有七成受訪者以“紅色”作為對加多寶涼茶的辨識,其次才是商標。事實上,2012年5月商標案裁決之前,王老吉涼茶及紅罐已成為一種牢固的捆綁為消費者所認知。在使用新商標後,加多寶也主要通過罐體包裝的一致性將消費者認知過渡到新産品上。

  沒了商標,加多寶大不了在電視螢幕上多投放些改名廣告,但沒了“紅罐”,加多寶在消費者中的辨識度和認知度就會急劇下降。加多寶此前公開的材料,在過去十幾年中,加多寶為塑造“紅罐涼茶”花費了近300億元。

  同時,王老吉的母公司廣藥看重的也正是附著于紅罐的消費認知,以及認知背後的巨大價值和市場空間。

  正因為紅罐的包裝設計在加多寶和王老吉眼裏都扮演極其重要的角色,進而該紅罐裝潢權的經濟價值成為業內關注的焦點。在去年5月的首次庭審中,當事雙方開庭當日均緊張萬分地悉心“準備”,為了打贏這場仗,當時雙方不惜紛紛拿出數十份訴訟材料,在庭審現場雙方唇槍舌劍,激辯時間長達8小時之久,一度導致法官不得不臨時休庭。

  將影響雙方渠道爭奪

  雖然一審的判決在加多寶當庭上訴的情況下還沒有法律效力,但在法庭之外,加多寶的經銷商間卻似乎正在形成一股“暗流”。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我第一次收到這樣的短信。”昨天早上,在法院宣判前,陳福山(化名)的手機上也收到了加多寶敗訴的消息。因為手裏握著眾多的零售店面資源,從2013年陳福山就成為了雙方反覆爭奪的對象,兩家企業的經銷商大會參加了無數,但陳福山一直沒有明確“站隊”,不過這次他有了些動搖。

  “如果這次的官司加多寶也輸了,銷售就可能會出現一定影響。”他告訴記者,雖然王老吉給經銷商的優惠幅度更大,但因為此前加多寶在北方市場的銷售業績一直表現得更好,陳福山一直主推加多寶,但每次加多寶的敗訴消息傳來,銷售量或多或少都會有些波動,而這次“紅罐包裝”又格外不同。

  而這還不是判決帶來的最重要的影響。中國食品商務研究院研究員朱丹蓬對記者説,一審判決讓加多寶的經銷商們面臨更大的風險,因為一旦加多寶最終敗訴,經銷商可能會被廣藥追究連帶責任。眼下正值春節行銷旺期,因為不是最終審判結果,不會對産品經銷帶來實質性地改變,但會影響經銷商和消費者在感情上的傾向,進而對雙方産品的銷售産生影響。

  商標和紅罐爭奪大事記

  廣藥與加多寶的紛爭由來已久。1995年,廣藥集團將罐裝王老吉品牌的使用權租給了加多寶集團,廣藥集團繼續銷售綠色盒裝王老吉。2002年11月,雙方再次簽署了10年使用權轉讓協議。

  2002年到2003年,加多寶與廣藥簽署補充協議,將租賃時間延長到2020年。但2005年,參與簽約的原廣藥集團副董事長、總經理李益民,因收受賄賂,被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廣藥集團認為,李益民是受賄後才簽訂商標租賃時限延長協議的,因此該補充協議無效,商標租賃期限已于2010年到期。紅色、綠色兩種包裝的王老吉商標大戰,就此引發。

  2012年5月9日,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加多寶集團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標。7月13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駁回鴻道集團關於撤銷王老吉仲裁結果的申請。王老吉商標權案以加多寶集團落敗而塵埃落定。

  2012年6月3日,王老吉大健康集團在北京水關長城發佈了自己的紅罐産品,産品外觀與加多寶銷售的紅罐涼茶産品十分類似。

  2012年7月,加多寶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廣藥新發佈的紅罐王老吉涼茶外觀設計侵犯了加多寶權利。幾天后,廣藥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起訴加多寶所銷售的紅罐涼茶外觀設計侵權。最高人民法院將此案兩案合併交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

  2013年4月22日,是加多寶與廣藥的“裝潢案”原定的開庭日期,但由於廣藥臨時變更訴訟請求使得官司延期。

  2013年5月15日,廣藥集團和加多寶間的“紅罐戰爭”案,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第一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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