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監局:新康泰克等感冒藥不得在大眾媒體做廣告
- 發佈時間:2015-01-20 16:03:53 來源:健康報 責任編輯:孔彬彬
1月19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佈通知明確,復方鹽酸偽麻黃鹼緩釋膠囊(新康泰克)等按處方藥管理的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只能在醫學、藥學專業刊物上發佈廣告,不得在大眾傳播媒介發佈廣告,或者以其他方式進行以公眾為對象的廣告宣傳。
為防止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流入制毒渠道,原國家藥監局、公安部、原衛生部于2012年9月聯合下發《關於加強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要求將單位劑量麻黃鹼類藥物含量大於30毫克(不含30毫克)的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列入處方藥管理。2012年12月,原國家藥監局發佈公告,明確復方鹽酸偽麻黃鹼緩釋膠囊(新康泰克)、氯雷偽麻緩釋片(百為晴)、氨酚氯雷偽麻緩釋片、那敏偽麻膠囊、撲爾偽麻片、復方布洛偽麻緩釋片6種感冒藥轉為處方藥管理,購買需憑醫生處方。
通知稱,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産品廣告的監測,一經發現違法宣傳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産品的行為,要依照相關規定採取吊銷産品廣告批准文號、暫停産品銷售等措施,並及時將違法廣告移送工商機關處理。國家食藥總局將加大對含麻黃鹼類復方製劑廣告的審查抽查力度,如發現問題將調回重審並予以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