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字跡潦草影響司法鑒定 衛生局將指導整改
- 發佈時間:2014-11-24 09:04:53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日前,北京市朝陽法院向朝陽區衛生局發出首期醫療糾紛典型案例通報。根據這些案件,朝陽法院認為,醫患糾紛中醫療機構普遍存在醫院人員責任心不強、糾紛化解體制不完善等問題。對此,朝陽區衛生局表示,將把通報全文及時轉發轄區各醫療機構,指導醫療機構汲取經驗、整改不足。
醫療機構存在問題致醫患糾紛
朝陽法院民一庭庭長陳曉東説,今年截至目前,朝陽法院共受理醫患糾紛類案件213件,佔全部受理案件的比例不高,但醫患糾紛案件平均審理週期都在8個月以上,甚至有的案件週期長達兩到三年,其主要原因是案件審理中涉及鑒定程式,審理難度較大。
在法院審理的醫患糾紛案件中,經常存在醫務人員責任心不強、法律觀念淡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不規範、糾紛化解機制不完善等問題,這些問題經常直接引發糾紛,加劇醫患間矛盾。
據朝陽法院副院長龍雲斌介紹,為了從源頭上預防、化解醫療糾紛,朝陽法院於今年年初出臺了四項便民機制,除上述典型案例通報以外,還包括簡易程式訴調快結機制、第三方調解的司法確認機制、生傚法律文書的督促履行機制。
衛生局回應將指導醫療機構整改
朝陽衛生局副局長羅曉表示,朝陽區醫療機構較多,絕大部分醫患糾紛通過行政部門、醫學會和醫療機構自身等解決。他們每年接到的投訴大約1000-2000件左右。通過法院的典型案例通報,他們了解了目前存在的管理問題,將及時向轄區醫療機構轉發通報全文,指導整改,努力預防醫患糾紛的發生,積極化解醫患矛盾,促進醫患關係良性互動。
典型案例
醫務人員粗心填錯文件
親屬剛剛去世,家人卻無法為其辦理火化事宜,不得不往返醫院辦理補正手續,讓悲痛的家屬反覆“折騰”的“禍首”竟是死亡證明書上顛倒的兩位數字。
今年1月17日,楊老太在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某醫院經搶救無效病逝,醫院某醫務人員為家屬開具患者死亡證明書時,在第四聯中將楊老太身份證顯示出生年的號碼“1923”誤寫為“1932”,又在第五聯漏寫了兩位數字。這致使楊老太家屬原定的殯葬準備被全部打亂。
經法院調解,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某醫院賠償原告精神損失撫慰金1萬元並承擔本案訴訟費用。法院提醒醫務人員應當加強責任心和服務意識。
字跡潦草增加鑒定難度
“這寫的是啥,天書嗎?”某些醫生的書寫讓患者感到不知所云,也因此被戲稱“火星文”,這種書寫可能會導致醫療機構在司法鑒定中處於不利位置。2013年1月,患兒在某兒童醫院去世,患兒父母認為醫院在診療中存在過錯,要求賠付。在審理中,病歷手冊字跡潦草,部分文字內容難以識別,影響了司法鑒定機構的鑒定進度。最終,法院酌定某兒童醫院承擔45%的賠償責任。
“病歷書寫應文字工整,字跡清晰”,這是《病歷書寫規範》第六條的部分規定,在這起案件中,相關醫務人員明顯違反規定。朝陽法院提醒,一旦因病歷書寫潦草而導致不能確認病歷內容,致使鑒定無法進行,故將推定由醫療機構承擔責任。
調解協議未經司法確認
2013年8月,曹女士在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某醫院經治療無效死亡。隨後,在北京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曹女士的親屬與醫院達成調解協議,醫院全額給付了賠償款,但調解協議未經法院司法確認,為之後的糾紛埋下伏筆。
2014年2月,曹女士的家屬將醫院訴至法院,要求撤銷《人民調解協議書》。經赴北京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調查,委託司法鑒定,法院最終駁回了原告方的全部訴訟請求。
朝陽法院指出,調解協議達成後,應主動及時去司法機構辦理確認,可以使糾紛解決更加徹底,也可以避免因一方反悔而帶來的社會資源的不必要浪費。否則當事人仍可通過訴訟方式請求撤銷或確認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