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藥監總局公安部協商 擬出臺兩法銜接具體規定
- 發佈時間:2014-09-22 12:55:29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孔彬彬
為解決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簡稱兩法銜接)問題,確保食藥案件刑事責任追究到位等,目前,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正與公安部積極協商,擬聯合出臺關於兩法銜接的具體規定。
這是國家食藥監管總局稽查局局長毛振賓透露的。近日,在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新聞宣傳司、稽查局與法制日報社聯合主辦的“食品藥品安全執法與案例研討會”上,完善食藥安全執法中的兩法銜接機制話題,成為研討的重點。
記者獲悉,在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的具體實踐中,各地對完善兩法銜接機制積極探索,積累了豐富經驗。
廣東明確案件移送標準
同國內大多數省份相比,廣東省“兩法銜接”工作起步得要更早一些。
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稽查局局長方洪添介紹,2011年,該局即與省公安廳成立打擊制售假劣食品藥品違法犯罪聯合執法辦公室,在全省範圍建立公安、食藥監聯絡員制度,要求全省公安機關、食藥監部門指定專門機構、專門人員負責食品藥品涉嫌犯罪案件的辦理工作,目前已有11家聯合執法辦公室。
“從目前的情況看,成立了聯合執法辦公室的地區,兩部門聯繫緊密,溝通暢順,較好地彌補了未能設立專門的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機構的不足。”方洪添説。
在承接了食品監管的職能後,今年3月,廣東省食藥監管局又聯合省公安廳、省檢察院印發了《加強食品藥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辦理工作的意見》,進一步規範了移送和聯合辦案工作的程式、要求,明確了29類涉嫌犯罪食品藥品案件的移送標準。
最近,該局還聯合省公安廳等相關部門建立了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涉嫌犯罪案件制度,進一步提高了案件移送成功率。
方洪添認為,隨著各地區的貫徹落實,較好地規範了案件移送和聯合辦案工作,有效強化檢察機關對食品藥品犯罪案件的法律監督,也能較好地防止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有案不移、公安機關有案不立等現象。
據不完全統計,近三年來,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聯合公安機關查辦案件1171件,抓獲犯罪嫌疑人2746人,涉案的假劣食品藥品貨值超過30億元。
不過,方洪添同時也坦陳,目前的“兩法銜接”工作還存在許多問題,一定程度上阻礙了打擊食品藥品犯罪工作的深入開展。
“這説明,兩法銜接的體制機制有待進一步建立完善,保障措施有待進一步健全,基層部門的能力水準也還有待進一步提高。”方洪添説。
河南會簽協作執法文件
河南人口眾多,食品消費人口近1億,食品工業主營業務收入近萬億,保障食品安全意義重大。
據河南省檢察院公訴一處楊飛介紹,河南省檢察院通過廣泛調研發現,食品安全監管具有流程長、領域廣、環節多的特點,所涉及的行政執法機構和職能較為分散。
為了切實形成各部門間工作合力,今年年初,河南省檢察院召集了與保障食品安全關聯最密切的省高級法院、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公安廳、司法廳、農業廳、工商行政管理局、品質技術監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畜牧局等職能單位,共同研究制定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規範性文件。
今年6月,上述十家單位共同簽署了《關於依法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見》,該《意見》為各職能部門合力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提供了有力制度依據。
《意見》通過明確職能定位、建立完善案件協商、應急處置、聯查聯動、案件協查等一系列工作機制,突出強調了“配合”;《意見》在危害食品安全罪名認定、法律適用原則、認定犯罪事實的依據等方面都進行了規範,突出強調了“依法”;通過避免以罰代刑、慎用非羈押措施、嚴格從輕情節的認定標準、嚴格慎用相對不起訴、嚴格適用緩免刑、嚴懲失職瀆職犯罪、用足用好財産刑等方面的規定,突出強調了“從嚴”。
在維護食品安全整體工作大局中,檢察機關處於刑事司法的中間環節,又處於“兩法銜接”的關鍵節點。
據楊飛介紹,正基於此,河南省檢察院並不局限于簡單的執法辦案,而是積極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通過機制建設和實踐探索,推進該省在打擊、懲治、預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形成一體化的工作格局。一方面,建立了每月資訊通報制度。另一方面,結合司法實踐,探索完善了重大活動、重大疑難複雜案件聯席會議制度。
“比如,河南方城縣檢察院通過召開聯席會議,形成了行政執法、公安、檢察、法院相互配合監督的長效機制。由檢察機關公訴部門派員從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立案、移送、偵查、逮捕、公訴以及審判等各個環節全程介入,確保案件處理整個過程證據標準一致、強制措施一致、量刑意見一致,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楊飛説。
河北建立情報會商機制
“食藥犯罪打擊工作的兩法銜接工作,只限于案件移送是遠遠不夠的。”河北省公安廳食品藥品安全保衛總隊政委田廣清認為,除了案件及時移送外,相關部門間還應當密切會商,以強化情報溝通拓展銜接邊界。
田廣清介紹,河北省于2012年啟動了11個協作部門參與的省、市、縣三級情報會商工作機制,內容包括線索通報、情報研判、案件定性等,有效擴大了銜接的範圍。
此外,針對行業性、系統性的犯罪活動,河北省公安機關還聯合相關行政部門開展聯合性專項檢查打擊活動,對明顯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直接處理,在聯合行動中將工作積極前置,保證了案件的無縫移交。
“從現行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來看,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制度的框架已基本建立。”田廣清説。但他同時也坦陳,在立法、執法和操作面上,仍然存在著不少問題。
“實事求是地講,行政執法機關與刑事司法機關對接不暢,導致以罰代刑、有罪不究、有案不移、有案難移等問題在具體工作中還不同程度存在。”田廣清説。
他建議,應儘快出臺案件移送標準,解決認識不一致的問題。“在我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是兩類不同的執法行為。在當前的兩法銜接規定中,沒有對移送標準的具體規定,行政機關對構成犯罪的認識,往往和刑事機關的認定産生‘錯位’,制定中央層面的操作性強的移送標準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