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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叫停53種常見病輸液 專家呼籲擺脫輸液依賴

  • 發佈時間:2014-08-26 08:42:52  來源:環球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孔彬彬

製圖:張芳曼

  世界衛生組織指出,很多輸液為不必要的輸液。過度輸液,除了造成患者開銷和醫療資源上的巨大浪費之外,導致的更嚴重問題是讓一些病菌産生耐藥性。日前,安徽省衛計委下發《關於加強醫療機構靜脈輸液管理的通知》,公佈“53種不需要輸液”的疾病清單,均為一些常見病、多發病,並要求醫療機構嚴格遵循世界衛生組織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就不靜脈注射”這一用藥原則。

  —編 者

  一問

  “疾病清單”有無彈性

  根據實際不斷完善,輸液與否客觀判斷

  記者:“53種疾病不輸液”是指導性的還是強制性的?列出這一清單的依據是什麼?今後還會依據實際情況增加或減少病種嗎?

  吳振宇:53種疾病的清單,是安徽省衛計委委託省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品質控制中心負責研究與提供的。該質控中心主要負責我省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品質控制和工作指導,此次查閱了大量資料,多次組織省級專家和藥師討論,並徵求基層醫療機構意見,歷時3個多月形成初稿,最後省衛計委召開專題論證會才形成文件稿,具有較強的專業性和權威性。納入清單的53種病,是專家一致認為不需要使用靜脈輸液的,也是很多醫療機構還在使用靜脈輸液治療的。

  治療53種常見病、多發病一般不採用靜脈輸液,是安徽省衛計委根據世界衛生組織提倡的用藥原則提出的工作要求,對醫療機構診治疾病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並將通過工作督導和考核評估積極推進。

  這項工作在全國屬於首創,肯定有不完善和不準確的地方。這次確定的53種不需要靜脈輸液常見病、多發病可能並不全面,我們將根據工作進展和發現的問題,進一步修訂和完善。

  記者:如果遇到緊急的或特殊的情況,醫生是否可以靈活處理?

  吳振宇:患者病情輕重不同,也有個體差異,是否輸液不可一概而論。53種常見病、多發病,雖然不是急危重症,但疾病隨時存在動態的演變過程,看似平常的小病也許潛伏著危重症,臨床醫生應該客觀地予以綜合判斷。也就是説,特殊情況下是可以靜脈輸液的,只是臨床醫生應在處方或病歷上予以説明。

  二問

  如何根除“過度輸液”

  糾正猛藥治疴思維,阻斷以藥養醫渠道

  記者:現在不提倡輸液了,對老百姓的健康會有哪些好處?患者如果不理解的話,怎麼辦?

  吳振宇:減少不必要的輸液,既可以節約費用,又可以避免不良反應。減少使用抗菌藥物,還可以避免細菌耐藥性,這些都對老百姓大有好處。如果有些患者不理解,要求輸液治療,那麼有責任心的醫生首先要予以解釋和勸導,説服病人放棄輸液、選擇口服藥物。面對一再堅持輸液的,可以作為特殊情況,在處方上説明理由,並讓患者簽字。醫生應做到既不主動要求輸液,也不一味拒絕,而患者則應儘量聽從醫生的建議。

  同時,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廣泛開展“科學輸液”的宣傳。各級各類醫療機構也要通過簡報、新聞媒介等方式,廣泛宣傳科學用藥,糾正醫患不良的用藥習慣。相信經過一段時間的宣傳和適應,合理輸液這一有益的理念,是能夠被大眾接受的。

  記者:取消輸液,會不會影響醫院的經濟效益?如何倒逼醫院改革創收機制,真正規範醫療行為?

  吳振宇:我們認為,減少或取消輸液,基本不會影響安徽醫院的經濟效益。安徽作為改革試點省,今年底將進一步深化改革措施,全面啟動城市公立醫院改革,省和市級公立醫院也將和所有縣級公立醫院、基層醫療機構一樣,都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公立醫院將不再依靠銷售藥品獲得收入,醫院將不會因為取消或減少輸液而影響經濟效益。

  加強輸液管理,既是國家衛生計生委和省衛生計生委為保障群眾用藥安全提出的工作要求,也是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任務。因此,醫院有責任與義務予以貫徹落實。如果為了醫院的經濟效益逆勢而為,那麼這樣的經濟效益就是在損害群眾利益的基礎上創造的,無疑是要杜絕的。醫療機構應該通過規範醫療行為、提高醫療水準、改善服務流程來提高收入,遵循醫改政策的方向。

  “過度輸液”是過度醫療的一個例證,它指向的是“以藥養醫”的沉疴。消除無節制輸液的現象,還需從醫藥分離、厘清藥品流通體系等“上游”著手,剝離寄生在“輸液”上的利益欲求。首先要實行醫藥分離,讓藥品不再成為醫院的利潤來源。此外,提高診查費、手術費等技術價格,並設置藥事服務費,使這些足以體現醫生和藥師的勞動價值,讓醫生從醫療服務中獲得合理收入,而不能從輸液和賣藥中獲得不當利益。更重要的是,政府要加強公眾健康教育,讓老百姓改變有病就輸液的思維慣性,認識到過度輸液的危害性,擺脫“輸液依賴”。

  三問

  新規怎樣“走出”紙面

  自查與督查齊下,處罰與獎勵並舉

  記者:保證這項舉措落實,醫療機構將建立哪些自查制度?衛生行政部門又將建立哪些督查制度?

  吳振宇:一方面,按照《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範》規定,各級醫療機構應已建立了處方點評制度。為保證《關於加強醫療機構靜脈輸液管理的通知》落實,各醫療機構應開展院科兩級門急診靜脈輸液情況的基線調查,根據調查結果,採取針對性干預措施,從而降低不合理使用靜脈輸液比例。同時,按通知要求開展門急診靜脈用藥處方的專項點評,及時發現存在或潛在的問題,制定並實施干預和改進措施,跟蹤管理,持續改進。

  另一方面,全省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將不定期開展醫療機構規範靜脈輸液管理工作的督導檢查。市、縣衛生行政部門重點抽查本地醫療機構。省衛生計生委將於發文3個月後組織對省直醫療機構檢查,並對各地醫療機構進行抽查。檢查結果將對全省通報,並納入對各地各醫療機構目標考核的範疇。

  下一步,安徽還將考慮出臺針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的監管和績效考評機制,屆時將把醫療機構抗菌藥物使用和門急診靜脈輸液管理情況納入監管和考核指標。

  記者:執行輸液管理新規不力的,將面臨哪些處罰?執行輸液管理新規較好的,又將獲得哪些獎勵?

  吳振宇:醫院處理醫師不合理輸液情況時,不能僅是消極地採取處罰措施,如扣獎金、罰款等,還要通過教育培訓,讓醫務人員樹立主動擔當合理用藥責任的理念,提高輸液規範的認知度。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如發現醫療機構輸液管理不合格,一方面要及時通報批評,另一方面要督促醫療機構立即整改完善。對輸液管理表現優秀的,也及時通報表揚,並總結宣傳好的做法和經驗。無論情況如何,監督檢查情況都要納入醫療機構等級醫院評審和績效考核的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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