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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操作不當致患者腸穿孔 患者告醫院索賠21萬

  • 發佈時間:2016-01-14 09:20:51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楊鳳臨  責任編輯:吳起龍

  王女士因身體不適到醫院進行腸鏡檢查。檢查過程中,醫生操作不當導致王女士腸穿孔。昨天記者獲悉,房山法院經過審理判決醫院承擔70%的賠償責任,賠償王女士8萬餘元。

  患者告醫院索賠21萬

  51歲的王女士起訴稱,2014年7月23日,她因便血到房山區某醫院診治,在進行結腸鏡檢查過程中,一位不負責任的醫生因操作不當,導致她腸穿孔,痛苦萬分。

  因就賠償事宜始終未能與醫院達成一致協議,王女士于2015年1月將醫院訴至法院,索賠醫療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共計21萬餘元。

  院方稱操作符合規範

  開庭時,醫院辯稱,進行結腸鏡檢查是因王女士自身病情的需要,醫院在檢查前已經充分履行了告知義務,將此項檢查的風險及其可能發生的並發癥告知王女士,並拿出王女士簽署的檢查意見書作為證據。

  醫院表示,醫生操作符合規範,王女士此前進行過的腸道手術留下後遺症,導致其腸粘連,腸管固定,腸管彎角大,因此造成該次腸鏡檢查進鏡困難,最終形成腸穿孔。

  醫院被判擔主要責任

  法院審理後認為,醫院在對王女士行結腸鏡檢查過程中,由於醫院醫務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王女士“乙狀結腸穿孔”,經鑒定,認定被告醫院在對王女士的診療行為存在過失,其責任程度為主要責任。因此,醫院對過失醫療行為造成的損害後果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院認定,醫院承擔70%的賠償責任,並判決醫院賠償王女士醫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8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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