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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次産檢生下殘疾兒 産婦向醫院索賠80萬

  • 發佈時間:2015-12-22 13:48:55  來源:新京報  作者:李禹潼  責任編輯:吳起龍

患兒母親在庭上出示孩子的照片。

  昨日,北京二中院,患兒家長出庭,狀告復興醫院在産檢中存過失,致産婦生下殘疾兒。 記者 尹亞飛 攝

  新京報訊 産婦王女士在懷孕期間,都會定期前往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復興醫院(簡稱復興醫院)做産前檢查。但出生的孩子雙腿明顯水腫,被診斷患有神經母細胞瘤,至今3歲了仍無法行走。

  這個事實讓王女士很難接受,於是將復興醫院告上法院。王女士説,在她孕20周時,超聲曾提示孕婦腹壁厚,圖像欠清晰,但主治醫師並未告知自己。復興醫院對此解釋是,常規超聲檢查不能完全發現胎兒疾病,係目前醫學科學局限,患兒損害後果係原發疾病造成。

  6次B超未告知胎兒異常

  昨日下午,王女士與復興醫院的代理人,坐在二中院的法庭內。這已經不是雙方第一次對簿公堂,今年9月,西城法院曾就此案做過一審判決:醫院賠償王女士醫療費、護理費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共計5萬餘元後。但這個判決令起訴索賠80余萬的王女士很不滿意,於是向二中院提起上訴。

  王女士介紹,她在孕8周在復興醫院建卡定期産前檢查,其中B超檢查6次,分別於妊娠14周、20周、28周、33周、36周、38周。

  王女士特別提到了她在妊娠20周時的B超檢查:“當時超聲提示孕婦腹壁厚,圖像欠清晰,但醫生並沒有告訴我這個情況,也沒有安排復查或轉院,這讓我們以為孩子是平安的”。

  2012年12月26日,王女士生下兒子毛毛(化名),毛毛出生時伴有雙下肢水腫明顯。轉院後,被診斷為神經性母細胞瘤,並於2013年3月8日行“胸腰段椎管內腫瘤切除術”。雖然多次就醫,但毛毛的雙下肢現仍喪失運動功能。

  對於這個不幸,復興醫院的解釋是,常規超聲檢查並不能完全發現胎兒畸形,係目前醫學科學局限,同時否認醫院存在告知方面的瑕疵。“患兒現在的損害後果,是原發疾病造成,與是否告知及告知是否充分無關。”

  法院一審判決醫院20%責任

  據西城法院此前判決顯示,復興醫院在産前檢查中存在未盡到詳盡告知的醫療過失,使王女士對診療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受到影響,與患兒患有先天性疾病出生有輕微程度的因果關係。

  但同時,西城法院也認可了復興醫院對王女士産前診斷明確,剖宮産術前完善相關檢查,患兒出生後履行了及時轉診隨附義務。酌定復興醫院承擔20%的賠償責任,賠償王女士5萬餘元。

  在昨日的二審當中,王女士認為,醫院沒有認真閱讀超聲影像導致漏診,沒及時告知自己和家屬侵犯了其知情權及選擇權,給全家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和精神傷害,故起訴至法院,要求判令復興醫院賠償醫療費、殘疾賠償金、撫養費等共80多萬元。

  - 焦點

  醫院未告知風險致患兒出生?

  在王女士懷孕20周做B超檢查時,超聲提示孕婦腹壁厚,圖像欠清晰。王女士説,當時主治醫師並未向其及家屬告知當中存在的風險,導致患兒出生。

  王女士認為,排畸階段的超聲檢查非常重要,而此時的羊水多,在此時觀察胎兒身體結構性是非常有利的時間段。在這種情況下,作為超聲提示圖像欠清晰,我們認為正是因為醫院超聲診斷的缺陷,才導致患兒的出生。

  對此,復興醫院稱,從王女士在孕期所有超聲片子當中,都無法看出胎兒存在實性佔位或腫脹的部位。此外,在孕期超聲篩查中,不只王女士出現這種圖像不清晰的情況,其他孕婦也會有這種情況。復興醫院認為他們的診療行為符合診療規範,“即便當時超聲圖像是清晰的,也可能發現不了患兒有惡性腫瘤的情況的”。

  - 專家説法

  “圖像欠清晰”已暗示風險

  産檢是否可以準確檢查出胎兒畸形及患有嚴重疾病?

  一位婦産科專家表示,神經母細胞瘤是兒童常見的顱外腫瘤,目前關於神經母細胞瘤真正的病因尚不清楚。一些遺傳易感因素被發現與神經母細胞瘤的發病相關,産檢當中的設備儀器能否檢測出來不好説。

  專家稱,産檢並非能檢測出一切疾病,因各醫院的醫療水準、設備技術力量不同,超聲檢查得出的結果也有差別,這要靠醫生的臨床判斷。這位專家透露,一般情況下,如果“準媽媽”有糖尿病、心臟病等病史,醫護人員會建議其在懷孕28周時再加做一次篩查。上述王女士“孕婦腹壁厚,圖像欠清晰”的超聲所見結論已屬風險規避的説明,醫院應該及時告知家屬存在並如何規避風險。

  - 連結

  産檢必須檢出哪些畸形?

  專家表示,新生兒先天畸形大多與遺傳、病毒感染、藥物、環境污染等因素有關。通過産前檢查,大部分胎兒畸形是可以避免的。

  據介紹,懷孕16至24周進行超聲檢查,70%至80%的胎兒畸形可以查出來,20%通過對羊水、基因等實驗室化驗也可篩出。

  但根據《産前診斷技術管理辦法》規定,有六大類致死畸形産前必須檢出,包括:無腦兒,嚴重腦膨出、嚴重開放性脊柱裂、嚴重胸腹壁缺損、內臟外翻、單腔心、致死性軟骨發育不良。

  - 講述

  父親願做孩子一生的“腿”

  王女士31歲生子。她説,深知自己是大齡産婦,老人又給了“優生優育”的目標,整個孕期她一直小心謹慎,每次産檢都準時前往,生怕孩子不好,但現實還是和自己開了個玩笑。

  “孩子長得漂亮,家裏人都特別喜歡他。”昨日,王女士將存在手機裏的毛毛照片出示給記者看,照片中,對著鏡頭微笑的毛毛濃眉大眼,是個標準的“小帥哥”。

  王女士説,毛毛出生即喪失了運動能力,至今仍無法站立行走。如今,3歲的毛毛已到上幼兒園的年紀了,但諮詢了多家幼兒園,王女士都吃了閉門羹。“全北京只有少數幾家幼兒園接收我們這種特殊的孩子,離家特別遠不説,還要求家長全天陪同,也就是説,我和孩子爸爸以後至少有一人辭職專門陪孩子。”

  毛毛爸爸説,工作的項目遠,每天他需要往返300公里上下班。因為孩子依賴自己,晚上看不到爸爸不睡覺,他每天都堅持回家住。

  “孩子自卑,平時我們不在家,他從不出門,就乖乖的在床上躺著,我們抱他出門時,他從不和其他孩子説話。”毛毛爸爸説,喜歡的玩具,毛毛會在晚上自己悄悄的玩。

  “但他嚮往行走、奔跑,我知道。”毛毛爸爸説,抱孩子出門時,毛毛常借助他的雙腿體驗奔跑並很高興,看著一天天長大的兒子,心裏難受,如果毛毛一直不康復,他願意做孩子一生的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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