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分開”六大難題待解
- 發佈時間:2014-09-12 08:41:13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孔彬彬
近日,國家商務部、衛計委等六部委聯合發佈《關於落實2014年度醫改重點任務提升藥品流通服務水準和效率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清理藥品價格扭曲現象、促進醫藥分開,讓患者可自主到零售藥店購藥。
《通知》要求各地充分聽取行業組織、企業的意見,再把真實情況於12月15日前匯總到商務部,屆時將向社會公佈。
連日來,長江商報記者獨家調查發現,要想落實醫藥分開並非不可行,但需要破解來自患者、藥店及醫院等方面的六大難題。
難題1
看不懂醫生手寫“天文”處方
據武漢各大醫院統計,“處方流失率”其實並不算高,不少患者仍然選擇在醫院購藥。
昨日,家住南湖的趙先生幫父親拿著處方到家附近的藥店買藥,他和藥店工作人員看了10分鐘愣是沒看清處方上所有的藥品,工作人員根據診斷猜了好幾種藥,最終還是沒能買齊。“只有少數幾個醫院的處方是列印的,更多的醫院仍開的是‘天書’處方,這樣自己去外面買藥,怎麼能放心?”趙先生説。
難題2
藥店推薦利潤高但沒療效的品種
“藥店很多方面不規範,如果病情較重我還是相信醫院。”65歲的王爹爹感慨,自己以前也為了省錢總是拿處方到藥店去,但是不少藥店抓住患者這一心理,極力推銷同一通用名、不同廠家但利潤高的藥物,導致患者吃後無效折返看病,“醫生還批評我圖便宜,不買他開的藥,其實我花了更多的錢。”
難題3
醫院開的藥品,零售藥店沒貨
萬女士昨日帶著1歲的寶寶去一家三甲醫院看病,被醫生感動。“給寶寶腹瀉開的口服補液鹽、止瀉藥,醫生直接讓我去藥店買,他説藥店便宜一些。”萬女士説,可有種藥附近的藥店沒有貨,她還是折回醫院購買。記者採訪發現,雖然醫生開具的藥品不少都是常用藥甚至非處方藥,但有些藥品只有醫院有,這讓謹慎的患者仍選擇在醫院購藥。
難題4
外購藥品若出問題,責任難界定
一位醫院的負責人認為,醫院藥房和零售藥店各有優勢,一直以來,醫院並沒有完全限制處方外流,如果徹底拿掉醫院的藥房,可能引發一系列問題,比如,患者到外面買藥無效果或出問題,到底該誰負責;或者患者在外購買注射劑再回醫院打針,如果出了問題,責任也難以界定。
難題5
武漢市場執業藥師缺口大
長江商報記者走訪發現,目前藥店服務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大部分藥店服務人員並無醫學、藥學背景,有的招聘廣告甚至只要求高中學歷。
一名研究藥品流通領域的業內人士也證實,只有小部分藥品零售企業能規範服務,大部分藥店和醫院藥房的水準有差距。
據統計,武漢市藥品零售企業有3000多家,取得資格的註冊執業藥師有3000多名,但絕大多數執業藥師都在醫院、藥品生産和批發企業,執業藥師存在很大缺口,藥店也做不到全配備執業藥師。“每次拿了藥我都會返回醫院詢問用法,因為並不是所有藥都像説明書那樣使用的。”市民張女士表示,基本上信不過藥店的藥事服務。
而這方面卻恰恰是不少正規醫院的服務亮點。如武漢市第三醫院開設了個體化藥師門診專為患者提供免費服務,患者開了藥以後可以直接找執業藥師諮詢,“醫院裏的執業藥師都有豐富的臨床用藥經驗,這一點是零售藥店藥師難具備的。”該院藥學部主任吳金虎説。
難題6
一刀切掉藥房,醫院收入大降
針對許多患者“有的藥在藥店根本買不到”這一疑問,一家大型國企的市場銷售總監告訴長江商報記者,這是由目前市場現狀造成的,不少企業專做“醫院特供”品種,而醫院也必須通過招標才能銷售,這與零售藥店的模式完全不同,所以要醫藥分開,還需打通藥企與醫院的這個環節。
而對於醫療機構來説,如果完全將藥房剝離則必將削減收入。據省衛計委介紹,去年我省門診和住院費用的藥佔比分別為47.8%和36.1%,與前年同期相比均有所下降,“以藥養醫”的格局漸漸改變,但藥費仍佔很大比重。一家三甲醫院負責人表示,如果醫院完全沒有藥房,則須增加診療費,在自負盈虧的體制下,一刀切的可行性不是很大。據業內人士透露,有的醫院藥品所佔業務比高達60%以上,如果切掉藥房,醫院將難以經營下去。
推進“醫藥分開”
鼓勵提高零售藥店市場比重
●政策解讀
記者從國家商務部網站上看到,《通知》明確要求各地清理目前藥品流通環節不合理現象,如藥品價格扭曲、採購定價不合理、行政權力干預市場、制約全國統一商場形成的政策規定等。
在積極推進醫藥分開方面,《通知》規定,藥品零售企業分級管理,由大型藥店承擔門診藥房改革,加強醫療機構藥事管理,逐步形成醫師負責門診診斷、患者憑處方到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自主購藥的新模式,保障患者的處方知情權和購藥選擇權。
《通知》中最讓零售藥企受到鼓舞的是,要提高零售藥店在藥品終端市場上的銷售比重,清理妨礙零售連鎖藥店發展的政策性障礙,鼓勵企業開展兼併重組,將符合資質條件的零售藥店及時納入醫保定點範圍,逐步擴大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覆蓋範圍。
《通知》的發佈讓不少藥品零售企業看到了曙光。昨日,長江商報記者聯繫老百姓大藥房等藥店獲悉,新政確實給他們帶來不少利好。一家企業負責人介紹,《通知》明確説可以探索由規模較大、品質控制嚴格、執業藥師藥事服務制度完備、誠信記錄好的零售藥店,承擔醫療機構門診藥房服務和其他專業服務的多種形式的改革,説明只要各方面與醫院藥房服務水準一致,藥品零售企業將來可能取代藥房佔領更多市場。
形成醫師負責門診診斷、患者憑處方到醫療機構或零售藥店自主購藥的新模式,保障患者的處方知情權和購藥選擇權。
——《關於落實2014年度醫改重點任務提升藥品流通服務水準和效率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