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食藥監局:暫未發現向個人違法售疫苗行為
- 發佈時間:2016-03-21 07:40: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昨日,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獲悉,針對3月19日晚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的300條涉疫苗案線索,市食藥監局正在進行逐一排查,已對本市6家疫苗生産企業及28傢具有疫苗經營範圍的企業進行了檢查,暫未發現向個人違法銷售疫苗的行為。
疫苗生産、經營企業均已展開自查
近日,濟南查獲一起非法經營疫苗案件。3月19日晚,山東省食藥監局公佈了涉案的相關線索,包括300名從犯罪嫌疑人龐某處購買及向龐某提供疫苗的人員及聯繫方式,共涉及24個省區市。其中,問題線索涉及北京的有6人。
昨日,北青報記者從市食藥監局獲悉,本市目前有疫苗生産企業6家,具有疫苗經營範圍的企業28家。上述企業已經根據市食藥監局的要求全面開展自查,重點對企業的銷售客戶及銷售人員進行排查,看是否有已經列明的涉案上下線人員,以及是否與涉案人員有過直接或間接的疫苗交易。同時,有關企業負責人表示,他們已經將2013年以來疫苗銷售流向整理完畢,在企業內部對本單位銷售的下游客戶資質,包括銷售單位收貨人員的身份資訊、單位授權書等進行了檢查。
34個檢查組覆蓋疫苗生産及流通環節
從3月19日開始,市食藥監局派出34個檢查組對本市6家疫苗生産企業和28傢具有疫苗經營範圍的藥品批發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
在疫苗生産環節,檢查組檢查了2013年以來,全部疫苗産品的生産臺賬、銷售臺賬、製品批簽發情況,正在逐筆核對確認疫苗産品出庫單、收貨確認單據、冷鏈運輸單據等,暫未發現本市生産企業向個人違法銷售疫苗行為,進一步的檢查和確認仍在進行中。
在疫苗流通環節,主要檢查藥品批發企業2013年以來,疫苗的購進、銷售、庫存數量是否一致,票據是否相符,購銷渠道是否合法,留存資質是否符合要求等內容;經營的疫苗是否都有註冊批准證明文件,是否批批具有藥品檢驗報告書;供貨疫苗生産企業是否具有疫苗生産範圍,是否通過藥品生産品質管理規範(GMP)認證;上級供貨疫苗經營單位是否具有疫苗經營範圍,是否通過新版藥品經營品質管理規範(GSP)認證;對購貨單位則檢查該單位的疫苗經營範圍以及是否通過新版GSP認證,是否存在銷售給個人和無疫苗接種資質的醫療機構。
正在核查線索中涉及北京的6人
市食藥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已就相關案件線索與市衛生計生部門密切聯繫,對發現的醫療衛生機構購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關人員的線索,將及時通報衛生計生部門。
此外,市食藥監局密切配合公安機關,正在對媒體公佈的涉及北京的6名人員的身份、從業經歷等進行核查,如有發現涉案的上下線人員,將立即追根溯源,對違法分子依法嚴懲。
據了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具備疫苗經營資質而經營疫苗,是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最高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備合法經營資質、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責任。
國家食藥監總局要求涉案嫌疑人23日前主動報告
昨日,國家食藥監局發佈兩則公告,要求徹底查清山東省濟南市非法經營疫苗案涉案産品來源去向。對於已公佈的涉案嫌疑人員,要求在23日前主動向當地縣級以上食藥監部門或者公安機關報告;對於與涉案嫌疑人員有過疫苗交易或者其他非法買賣疫苗行為的,應在25日前主動報告。
昨日,國家食藥監局連發兩則公告,對非法經營疫苗案件查處工作有關事項作了説明。北京青年報記者從公告中看到,對於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佈的涉案嫌疑人員,應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主動報告違法經營疫苗情況,包括疫苗的品種、來源、去向等。逾期不報告的,依法從嚴懲處。
同時,各藥品生産經營使用單位要立即開展自查,凡與涉案嫌疑人員有過疫苗交易或存在從非法渠道購入疫苗、向個人銷售疫苗情形的,應在2016年3月25日前主動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報告。向個人銷售疫苗的,應報告銷售的品種、數量、標示生産企業名稱、批號、銷售去向、銷售時間等;從非法渠道購入疫苗的,應報告來源以及購入疫苗的品種、數量、標示生産企業名稱、批號、購入時間等;已經使用或繼續銷售的,還應報告使用或銷售的詳細情況。
此外,國家食藥監總局要求各級食藥監部門密切關注山東省公佈的本地區涉案嫌疑人員名單和協查線索,組織成立專案組,會同公安機關深入開展調查,儘快核實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時查明疫苗非法購銷情況。
對屬於上線的,也就是提供疫苗産品的人員,要查明銷售單位和人員以及銷售的品種、批號、數量等;對屬於下線的,也就是購買疫苗産品的人員,要查明購進單位和人員以及購進的品種、批號、數量等。
需要説明的是,對醫療衛生機構購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關人員涉案的線索,要及時通報當地衛生計生部門,並配合查明最終銷售去向及使用人員情況。上述調查情況,要逐級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並及時向社會公佈。
國家食藥監總局還提醒公眾,如果了解掌握涉案嫌疑人員的情況,可以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31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也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