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計委出臺2015醫院反腐巡查方案(附醫院名單)
- 發佈時間:2015-02-06 09:49:36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朱苑楨
2015年2月5日,國家衛計委網站印發了《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下稱“方案”)的通知,該方案意在充分發揮巡視監督工作職能,加強行業作風建設,提升醫療服務水準,強化醫院運營管理,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方案》要求國家衛生計生委組織實施委屬(管)醫院的巡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三級醫院(含三級綜合醫院與三級專科醫院)的巡查。
根據《方案》衛計委將在2015年至2017年擬巡查41家醫院,以反腐倡廉建設、落實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醫院管理等方面為巡查重點,以醫院自查、現場巡查、反饋與整改為主要巡查方式。
以下是衛計委2015年《關於印發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的通知》全文,以及被納入反腐巡查的醫院名單。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關於印發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的通知
國衛辦醫發〔2015〕75 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委屬(管)醫院:
為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點任務和中央巡視工作要求,深入開展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工作,我委制定了《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現印發給你們(可從國家衛生計生委網站下載),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的重大情況和重大問題請及時報我委醫政醫管局。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
2015年1月29日
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方案(2015-2017年度)
為做好2015-2017年度大型醫院巡查工作,特製定本方案。
一、巡查目的
貫徹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各項重點任務,進一步執行中央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繫群眾的八項規定,在醫療機構中深入推進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充分發揮巡視監督工作職能,加強行業作風建設,提升醫療服務水準,強化醫院運營管理,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巡查重點
(一)反腐倡廉建設。
1.建立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加強行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設和監督落實,紮實推進各級黨組織和領導班子建設,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建立完善反對“四風”的長效機制,落實整改措施,開展專項治理。
2.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全面開展廉政風險防控工作。
3.推進院務公開和科學民主決策,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規範權力運作。創造良好的職工工作、生活和學習環境與條件。
4.嚴明行業紀律,深入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
5.定期考核醫院基層黨組織建設。
6.加強醫院文化建設和醫德醫風建設,落實《醫療機構從業人員規範》,建立激勵與約束相結合的醫德醫風建設長效機制。
(二)落實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
1.建立科學的醫療績效評價機制和內部分配激勵機制。以綜合績效考核為依據,明確規定個人收入不與業務收入直接掛鉤,切斷病人醫療費用與醫務人員收入的利益聯繫。
2.全面落實價格公示制度,提高收費透明度;完善醫藥收費復核制度;確保醫藥價格電腦管理系統資訊準確。
3.按照國家關於接受社會捐贈資助管理有關規定,制訂本單位實施辦法,所有捐贈資助行為公開透明,接受全院監督。
4.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發佈醫療廣告,發佈內容真實可靠。
5.加強本單位資訊系統中藥品、醫用耗材用量統計功能的管理,嚴格處方統計許可權、審批程式和登記管理。
6.針對利用執業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及接受回扣等行為有明確的懲治制度,並嚴格執行。
7. 建立完善“紅包”管理的有關告知與協議制度,暢通舉報渠道,明確查處程式及規定。
(三)醫院管理。
1.堅持公立醫院公益性,把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放在第一位。
2.健全醫院管理制度,將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優化服務流程,有完善的醫院醫療服務品質管理與控制體系、醫院管理資訊系統,與醫院品質監測系統(HQMS)實時對接並實現數據自動上報。
3.參加國家、省、市及所在轄區的醫療緊急救治體系,接受政府指令完成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工作以及其他公共衛生任務。承擔公立醫院與基層醫療機構對口協作等政府指令性任務,落實對口支援工作政策和對口支援工作責任書或協議的相關要求。開展義診、醫療服務下鄉等多種形式的公益性社會活動。
4.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擔傳染病的發現、救治、報告、預防等任務。嚴格執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和報告制度。
5.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承擔食源性疾病的發現、救治、監測、報告等任務。嚴格執行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制度。
6.貫徹落實《關於建立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制度的指導意見》的精神,開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工作情況。承擔本科及以上醫學生的臨床教學任務,指導和培訓下級醫院衛生技術人員提高診療水準,組織開展各級各類科研項目,取得研究成果。
7.醫院設置、功能和任務符合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的定位和要求。制定和實施人才發展規劃,加強人才培養和梯隊建設,建立全員聘用制度和崗位管理制度。加強醫院臨床重點專科建設,提高醫院核心競爭力。
8.落實崗位績效考核制度,完善內部分配機制,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切實保障工作人員合法權益。
9.積極與衛生資訊平臺及省級新農合資訊平臺聯通,積極配合開展新農合即時結報和異地就醫費用核查,主動定期報送新農合就醫資訊。
10.開展預約診療服務,加強急診綠色通道管理,優化醫療服務系統與流程,縮短患者診療等候時間及平均住院日,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建立醫患溝通制度,構建和諧醫患關係,規範醫院投訴管理。
11.落實全國醫療衛生系統“三好一滿意”活動。
12.醫院依法執業,按照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核定的診療科目和診療技術執業,醫院及科室命名規範,醫務人員依法執業。
13.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醫療品質和醫療安全核心制度,加強醫療臨床技術管理,貫徹落實《人體器官移植條例》、《醫療技術臨床應用管理辦法》、《醫療機構手術分級管理辦法(試行)》,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
14.加強平安醫院建設,落實醫院治安責任和安全保衛工作,推進醫院與第三方調解機構的密切合作,有與相關部門共同協調建立的醫療糾紛應急處理平臺,有完整的醫療糾紛突發事件處置預案,有專門的部門處理醫療糾紛及投訴,加強醫療機構“三防”系統建設,推進醫療責任險,探索醫療意外險,完善醫療風險分擔機制。
15.加強醫院後勤保障管理,做好消防、保衛以及水、電、氣、暖供應的安全管理工作。
16.主動報告醫療安全(不良)事件。
17.加強合理用藥及臨床合理用血監測,完善處方點評制度,規範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嚴格執行特殊藥品管理制度。
(四)經濟管理。
1.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崗位職責。
2.三級醫院須設置總會計師。
3.堅持“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原則,實行全面預算管理,一切財務收支活動納入財務部門統一管理,嚴禁在醫院財務部門之外設立賬外賬、小金庫。
4.建立健全醫院財務會計內控制度並有效實施。
5.建立健全醫院內部審計制度並有效實施。
6.建立醫院成本核算與控制制度並有效實施。
7.嚴格執行國家藥品價格政策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規範收費管理工作。
8.嚴格資産管理,確保國有資産安全、完整。
9.建立大型設備購置、工程項目的立項論證、效益評估制度並有效實施。嚴格遵守《政府採購法》、《招標投標法》。
10.對醫院經濟運營績效進行初步評價。
三、巡查範圍與安排
(一)巡查範圍。國家衛生計生委組織實施委屬(管)醫院(名單見附件1)的巡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三級醫院(含三級綜合醫院與三級專科醫院)的巡查。
(二)巡查安排。有計劃、分批次按年度開展巡查工作。每所醫院巡查天數原則上不少於5天。2017年底前完成本輪巡查工作。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2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巡查工作報告報送國家衛生計生委醫政醫管局和駐委監察局。
四、巡查方式與方法
(一)醫院自查。總結醫院在反腐倡廉建設、落實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醫院管理、經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重點搜尋不足,並按照要求提前準備和提交相關材料(自查表見附件2)。
(二)現場巡查。按照年度巡查工作計劃,運用聽取彙報、查閱資料、列席會議、召開座談會、現場查看、問卷調查、民主測評、公開徵求意見、財務和統計資料分析等方法,並結合醫療資訊統計分析結果開展現場巡查。
(三)反饋與整改。醫院對前期巡查中反饋的問題進行整改後並提交整改報告,我委擇期對整改情況進行抽查。
五、組織實施
(一)工作部署。
1.我委印發文件、召開啟動會議對大型醫院巡查工作進行部署。
2.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本方案制訂本轄區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組織分工、活動安排,部署轄區內大型醫院巡查活動。
3.接受巡查醫院根據大型醫院巡查方案和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訂本單位自查方案和實施細則。
(二)組織實施。
1.宣傳動員。我委負責委屬(管)醫院巡查的宣傳動員工作;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做好轄區內大型醫院巡查宣傳動員工作;接受巡查醫院做好院內宣傳動員工作。
2.自查自糾。接受巡查醫院對照本方案,重點在反腐倡廉建設、落實醫療衛生行風建設“九不準”、醫院管理、經濟管理等方面認真開展自查工作。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整改,對嚴重違反有關規定,或造成醫療品質、安全事件的人員要嚴肅處理。
接受巡查的委屬(管)醫院根據巡查安排,提前將《大型醫院巡查醫院自查表》及相關材料通過郵寄及電子郵件的方式報送我委醫政醫管局。其他接受巡查的醫院按照所在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求報送。
3.現場巡查。我委根據本方案派出巡查工作組開展委屬(管)醫院的巡查工作。各巡查工作組應當協調做好接受巡查醫院的動員工作;對醫院工作的整體情況進行全面、深入、細緻的檢查和評價;針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和情況提出改進建議和意見。現場巡查工作結束後,各巡查工作組負責撰寫巡查報告,並由我委醫政醫管局匯總整理形成年度巡查報告。巡查報告報請委領導審核同意後,向接受巡查醫院反饋。接受巡查醫院應當按照反饋意見積極整改,反饋後30日內向我委報送整改方案,3個月內報送整改報告。
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根據本轄區實施方案組織開展轄區內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我委適時對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開展的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情況進行督導。各省級衛生計生部門于2月底前將上一年度巡查工作報告報我委醫政醫管局和駐委監察局。
(三)總結交流。
我委適時組織召開全國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會議,交流各地大型醫院巡查情況,總結巡查工作經驗,完善巡查制度,宣傳推廣優秀經驗,按照職責許可權,積極推動解決巡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對重大違法違紀線索移送處理,對巡查工作的有關資料統一整理歸檔。
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負責總結轄區內大型醫院巡查結果,並組織開展反饋和交流,協助巡查單位積極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大型醫院巡查工作是在新時期新形勢下適應政府職能轉變需要,是推進大型醫院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強化衛生計生行政部門醫療服務監管職能、完善醫療服務監管制度的積極探索,是加強對公立醫院的監管、維護公立醫院公益性、促進醫院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的重大舉措。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醫院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明確目標,明確醫院主要負責人為巡查工作第一責任人,確保巡查工作順利進行。
(二)全面部署,認真落實。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工作要求,全面部署,認真落實。要有方案、有重點、有措施,健全領導機構,落實人員職責,加強組織領導。醫院要重視內涵建設,從人才、技術、管理等方面入手,培訓、教育、檢查相結合,完善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不斷提高醫院制度化、規範化、標準化管理水準。
(三)積極探索,不斷完善。加強大型醫院巡查的制度化建設,建立長效常態機制,進一步確定和完善巡查工作的內容、形式,規範巡查工作程式。加強巡查員隊伍培訓和建設,探索科學巡查工作機制。勤於實踐,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巡查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