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和諧醫患關係
- 發佈時間:2015-01-17 05:52:4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編者按 近年來,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與醫療服務能力、醫療保障水準的矛盾日益突出,醫患關係成為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一些讀者來信認為,醫患關係的改善,關係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醫患雙方應加強溝通與理解,同時加快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從根本上推動健康和諧醫患關係的建設。
醫患本是共同體
良好的醫患關係,是實現健康夢的基礎和前提。在疾病面前,醫患雙方本是同盟軍,患者康復的願望要通過醫生去實現,醫生也在診療的過程中加深對醫學科學的理解和認識,提升技能。作為一名醫務工作者,筆者認為要改善醫患關係,關鍵要讓醫生和患者形成統一戰線。
醫患之間要想建立彼此信任的關係,離不開雙方有效溝通。醫護人員掌握溝通藝術,與患者加強溝通,不但可為治療疾病提供資訊,促進疾病的好轉,還能及時化解醫患之間的誤會和矛盾。去年,我們接診一名中年冠心病患者,患者冠狀動脈旁路移植手術很成功,術後心功能恢復良好。但前來就診時,患者滿面愁容。經仔細問診後得知,術後患者從網上了解到,動脈橋只能維持10年。對這種錯誤資訊,本來醫生用幾分鐘時間就可以給患者解釋清楚。但由於缺乏溝通,導致該患者以為自己最多也就活10年,從而心情低落。經過我們耐心解釋後,該患者重新回歸了正常生活和工作。在和患者接觸過程中,醫生一個簡單的肢體動作、一句不經意的話,都可能對患者産生非常強烈的心理暗示效應,如果醫患之間缺乏良好的溝通和相互信任,再好的藥物和治療手段,都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同時,作為醫務工作者,筆者強烈呼籲儘快實行醫藥分業。目前,藥品經過中間環節的層層加價,價格嚴重虛高。應對藥品的生産、流通、使用全過程實行監管,打掉醫藥環節中的利益鏈。只有實現醫藥分開,切斷醫院運作和藥品銷售之間的關係,才能讓醫生和患者回歸利益共同體關係,營造良好醫患關係的土壤。
(北京和睦家醫院心臟中心 周 鵬)
加強溝通化糾紛
前些日子,妻子因為血尿問題到某省級大醫院看病。在耗時兩個多鐘頭的排隊掛號之後,終於輪到她,教授在簡單詢問後,便開了張左腎造影的檢查單。經過兩周的等待,妻子終於拿到了檢查結果,卻發現報告單上顯示的是右腎情況。想要找醫生詢問,卻被檢查醫生和開單醫生之間推來推去。如此一番,讓妻子自然對醫院産生了抵觸情緒。
近年來,醫患關係出現了一些不和諧的因素。之所以會形成這種局面,首先,是因為醫患雙方缺乏溝通。患者來醫院看病,本就在擔心疾病的危害,如果再碰上醫務人員態度生硬,對患者無疑是雙重打擊。醫務工作者除了要有過硬的診療技術,更重要的是要有愛心、責任心和同情心。
其次,醫患雙方都需更新觀念。當前,少數醫務人員“認病不認人”的慣性影響還未徹底消除。在醫療過程中缺少人文關懷,加劇了醫患關係不和諧的情況。而有些患者對醫務人員也缺乏理解,對醫學的未知性和風險性缺乏了解,認為花了錢就一定能治好病,達不到理想效果就産生不滿情緒。
再次,患者維護權益渠道不暢通。發生醫療事故之後,患者維權成本很高,要想通過正常渠道維護權益依然十分困難,這也是影響醫患關係的直接原因。
要構建和諧醫患關係,需要全社會共同努力,通過搭建醫患雙方互信溝通、理性交流的平臺,加強溝通化解糾紛。
(湖南省長沙市 譚鐵安)
換位思考心比心
近年來,醫患糾紛在各地時有發生。醫患關係緊張,不僅影響到患者及家屬的心理,也干擾了醫療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加重了醫療管理部門的工作量和醫務人員的心理壓力。筆者認為,如果醫患之間都能夠將心比心,換位思考看問題,可以化解許多糾紛,有利於構建和諧的醫患關係。
第一,醫務人員應強化服務意識,把對患者的尊重、理解和人文關懷體現到醫療服務的全過程。要通過教育、管理和監督,規範醫務人員的診療行為,提高廣大醫務人員的溝通能力、處理複雜問題的能力。
第二,患者應理性看待醫療問題。政府應加強健康教育和生命觀教育,幫助患者樹立正確的就醫理念和生命觀。提高公眾的健康素養,理解醫學的局限性。患者應體諒醫生的壓力和辛苦,遇到糾紛應努力化解,心平氣和地達成共識。
第三,要建立公平公正的調解機制。鼓勵醫患雙方通過協商解決矛盾,對於複雜的醫患糾紛,應引入第三方調解機制,將醫患糾紛納入規範化解決渠道,使醫療機構從繁重的醫患糾紛處置工作中解脫出來。第三方調解機構也要在依法維護醫患雙方合法權益的前提下,用專業的水準、公正的態度,為構建和諧醫患關係而努力。對於不想通過調解或者對調解結果不滿意的醫療糾紛,應通過醫療訴訟的方式解決。
(湖北省麻城市 袁祖德)
健全制度解難題
醫療糾紛、醫患矛盾是近年來各地普遍面臨的社會治理難題。筆者認為,要想從根本上化解醫患糾紛,必須加強制度建設。
一是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立醫療品質和醫療安全的防範機制。加快完善醫療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構建以全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主體、補充醫療保險制度為延伸、醫療救助制度為托底的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創新保險産品、運營和管理模式,建立穩定的籌資機制,提高保障水準,防止因病致貧,滿足居民日益增長的多層次、多樣化健康保障需求。
二是要加大政府投入,取消以藥養醫,強化公立醫院的公共服務職能,維護醫院的公益性質,從體制機制上逐步消除醫患之間在經濟利益上的對立,從根本上解決因體制機制問題引發的醫患矛盾和衝突。加快建立家庭醫生、分層診療、臨床管理制度,大力發展農村和城市社區衛生事業,緩解醫患雙方的供需矛盾。
三是建立強制醫療賠償保險制度。要求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強制購買醫療責任保險,由商業性保險公司運作,使醫院賠償轉變為保險公司理賠。設立醫療損害賠償基金,實行統一管理,專項使用。通過賠償基金的管理和使用,促使醫院和醫生加強自律,發揮行業和社會監管的積極作用,規範醫院和醫生的執業行為,分散醫院的行業風險和醫生的職業風險,營造和諧有序的診療環境。
(山東省青島市審計局 潘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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