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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官方回應專車優惠取消:低於成本價補貼違法

  • 發佈時間:2016-04-13 07:29:00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少雷

  昨天,廣州市交委客運交通管理處針對11日第4次約談網路約租車平臺企業的焦點問題,進行了進一步的權威解讀。

  問:為什麼進行第4次約談平臺企業?

  答:本次約談主要目的是要求各平臺企業繼續加大力度清理剩餘非法營運網路約租車,以及倡議各平臺企業遵守國家、省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的法律法規規定,並按照交通運輸部已公開徵求意見的《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原則,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

  問:部分社交媒體在新聞傳播中提及此次約談是“限制補貼”,限制平臺企業補貼是否有依據?市交委是否有相應職權?

  答:補貼本身是企業經營自主行為的體現,但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實施低於成本價進行補貼,則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市場公平競爭的基本精神本身相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交通運輸部10月10日公開徵求意見《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也有“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提供運營服務,造成不正當競爭”的相關表述。

  “限制補貼”是一種誤讀,本次約談目的之一是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早在今年兩會期間,交通部部長楊傳堂就明確指出:“網路約租車發展的過程中,有關企業實施的補貼是一種搶佔市場份額的短期行為,一段時間內對傳統計程車行業形成了不公平競爭。”市交委作為交通行業主管部門,出於維護出租汽車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宗旨,以及對平臺企業適應交通運輸部即將出臺新政的一種督促,在本次約談過程中對各平臺企業發出倡議,倡導“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於成本的價格提供運營服務,造成不公平競爭”並無不妥。

  問:11日交通部門約談專車企業要求取消優惠,優步等企業12日又推出了新的優惠措施,請問交通部門將如何處置?

  答:市交委倡導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絕大部分平臺企業都能夠積極響應,營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也需要各平臺企業的共同努力。接下來,市交委也將會同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平臺企業不公平競爭問題,依法依規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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